8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原審被告人張玉環故意殺人一案再審並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張玉環無罪。
26年的牢獄之災,不可謂不漫長,我們可以想像在被宣判無罪時,張玉環的心情!
只是有一點,我感到十分遺憾,那就是當年的真正兇手到底是誰?
案子已經過去了27年,一直以來,都是把張玉環當做兇手,而今,張玉環被宣布無罪釋放,那麼兇手在哪?
張玉環被無罪釋放,原因是什麼?原審證據不能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標準。根據疑罪從無原則,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決張玉環無罪。
從這個原因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出來,他的無罪釋放並不能說明兇手已經找到。案子要繼續偵破,他依然是最重要的嫌疑人。只是,沒有十分充足的證明罷了。
那麼,他被釋放了,他是兇手嗎?或許不是,也或許是,這一切都無法定論!那麼,兇手到底在哪裡?
作為受害者的孩子家庭,面對的是一生的沉重打擊。真正的兇手何時能夠落網?這更是遙遙無期。孩子白死了嗎?當然不能,不過,過去了27年,還能有什麼方法或者更多的證據去偵破此案?這似乎真的有些讓人不可相信。
有些事,真的不是一時的將就或隨意的定案就能解決問題。
我們試想,為什麼當初法院就認識不到證據不足?如果當初能夠更加謹慎行事,一者不至於讓人蒙冤,也不至於因為時間的漫長而讓案子偵破更加艱難。或許真正的兇手可能已經落網。
從這個角度看,那些不負責任的人或者單位著實應該受到嚴厲的懲罰,他們其實也是間接的害人,也是罪不可赦的。
如果他真的是受冤,那麼這次的無罪釋放就真的太幸運,不過,26年的青春卻是他一生最大的損失,這是無論多少國家賠償都無法彌補的。更何況一家人因為這件事而遭受的種種磨難。他今後的路還有很長。 他今後的路依舊十分艱難。最為艱難的是,在26年與世隔絕的日子之後,怎樣才能融入現在的生活,這是最困難的,也是最現實的。
當然,正如我們前面說的,也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他是真正的兇手,只是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才無罪釋放。如果真是這樣,他就是真正的逃逸「成功」者,是逍遙者。他可能會為自己最終的逃脫而掩飾內心的無比喜悅。而且,案件過去27年,卻依然難以偵破,對於真正的兇手來說,可能在內心都有些「幸災樂禍」吧。
這一切帶給他們的將一直是痛苦,人生最大的痛苦之一莫過於失子。他們一生的痛苦又有誰能顧及?在張玉環被認定為兇手判定時,內心或許還有兇手落網的一絲安慰,而今,可能更是痛苦不堪,過去27年,卻發現,殺死他們孩子的兇手依舊逍遙法外,那是怎樣的絕望?
從整個社會情況來看,類似的兇手一日不落網,都是一種遺憾。他們帶給社會的不只是危害,更是負面的影響。
殺人了,卻可以堂而皇之地逍遙,這是怎樣的諷刺?這只會助長社會的惡劣風氣,只會助長犯罪者的僥倖心理,這一切,又該造成怎樣的社會影響?真的讓人感到後怕。
張玉環被無罪釋放了,這是一種勝利,意味著法治的進步和法治的自我糾錯,如果張玉環真的是蒙冤,那更是一種慶幸。無論如何,都是一種最大的勝利。
然而,遺憾確實從始至終的。畢竟,有人命的傷害,更有兇手的逍遙法外。還有法治過程中的種種失誤與腐敗。
人們生活在社會中,總希望有和諧的社會環境,而又總是被現實纏繞。於是,每個人的共同努力就是社會的必須了。
張玉環案給我們深刻的反思與啟示。留給後人的更多是警戒與反思!
朋友們,你們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你是怎樣看待張玉環案的?不妨說說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