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廣州一位六旬老人在景區遊玩,在上樹摘楊梅的過程中,因樹枝斷裂不慎摔落,之後送醫院救治無效死亡。事後老人的親屬將景區告上法庭,認為景區未採取安全疏導或管理等安全風險防範措施,並向景區索賠60多萬。
最終法院認定,作為成年人未經景區管理人員同意,私自上樹採摘楊梅,其應當預料到危險性,本身應當對自身損害承擔主要責任。而景區作為楊梅樹的管理方,應當意識到這種行為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但其沒有對這一行為的危險性,作出一定的警示告知,存在一定的過錯。於此,當地法院酌情認定景區方應該承擔5%的責任,並向老人的親屬進行對應的賠償。
對於這樣的事件,輿論焦點再一次投向景區與遊客的權責問題上。作為遊客在旅遊景區遭受人身財產的損失,旅遊景區到底該承擔怎樣的責任,或許依舊是一個難解的死結。不過,從「動物園老虎咬人事件」開始,撇開景區的邊緣性法律責任,公眾對於類似悲劇的反思,更傾向於規則層面的追問。而這也就導致,受害者一方並不會受到過多的同情。甚至就立場而論,在輿論場上出現「受害者活該」的論調,著實值得深思。
而對於因不講規則而導致的悲劇事件,一旦有「中老年人」的參與,輿論的情緒就更加激烈。在某種層面上,中老年人似乎已經成為「不守規則」的代名詞。而這一切從「廣場舞」的迅速擴張開始,「大媽們」的汙名化就越來越嚴重,而「大爺們」也緊跟其後。
實際上,我們都清楚,不守規則與年齡性別等都沒什麼必然關係。可是,當中老年人群體中,不守規則的人群比例顯得較大時,就好像中老年人群體就會被認定為都不怎麼守規則。目前而言,起碼從輿論的反饋和認知來看,短期內這種標籤不會輕易被洗刷掉。
更進一步講,對於目前「中老年群體」的厭惡,也不只是年齡本身的問題,更多是對於這代人所經歷的時代的一種厭惡。因為他(她)們所經歷的那個時代,不僅物質匱乏,甚至常識也匱乏,這就使得他(她)們中多數人缺乏規則意識,甚至從某種層面上講,只有不講規則才能更好的活。於是,利己主義大行其道,規則邊界被他(她)們逐步磨平。
而規則邊界的模糊,必然就會引發互害焦灼的爆發,而這也是近些年來,人們不斷反思的沉重一面。所以不守規則的人群,越來越受到人們的唾棄。因為,大凡對生活有期待的人,都希望自己生活在規則之下,而非混亂之中。所以,不守規則的人群自然就會「遭人嫌」。
不過,不守規則的人群之所以遭人嫌,最根本就在於「低成本獲利」邏輯。某種意義上,這與貪腐遭人恨都屬於同類邏輯。然而,「低成本獲利」往往就與風險掛鈎,同時也會遭受道德範疇內的詬病。但絕大多數時候,緣於規則不完善,對這些違規的行為難以有效遏制。所以,輿論上也只能是以各種鄙視和抨擊回應,除此之外就是祈禱他(她)們大禍臨頭,以現世報的因果邏輯懲治他(她)們。
於此,每當出現「低成本獲利鏈條」的坍塌時,輿論上總會冒出「強勢叫好」的聲音。依照人們的邏輯,老人未經景區許可,私自上樹摘「免費的楊梅」,本質上就是一種貪小便宜的行為,而因「貪小便宜吃大虧」,自然就是一種自作自受的因果關係。
而作為道德層面的以正視聽,這樣的「自作自受」自然就成為公眾輿論喜聞樂見的事情,即便這對於受害者和他(她)的家屬而言是一件悲劇。於此,也就能理解,為何在這件事情的輿論紛爭中,公眾的立場總是與「受害者」相對。實際上,公眾只是更期待規則意識的形成而已。
不過,對於公共規則的形成,除卻公共服務機構的規則完善,也需要個體對於規則本身有敬畏的意識,而只有雙向規則都逼近規則本身,真正的規則社會才能形成,而這一天的到來,著實不會一蹴而就,但從人們對於相關事件的追問來看,我們卻能明顯的感受到潛在的「驅動力」。
劉再復說:「天堂到處都有,地獄也到處都有,樂園與牢房均在附近。而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不斷的往前走,走的愈遠愈好,走到心靈的節奏與宇宙的節奏同一韻律,那裡便是偉大的家園」。而我總覺得,所謂的美好的家園,起碼的基質就是規則的尊崇與敬畏,否則那些邪惡必將泛濫,併吞噬那些卑微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