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現代教育和學前教育發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積極推進素質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吉首市公辦幼兒園相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園所全稱:吉首市經開區第一幼兒園。
園所地址:吉首市經開區創新創業示範園。
園所層次:學前教育
第三條 本園是一所公辦全日制幼兒園,隸屬於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教育和體育局。
第四條 本園實行園長負責制,園長是本園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條 本園面向社會招生,招生對象為3-6歲的幼兒。
第六條 辦園理念:「興趣為先,快樂為本,全面發展」。
第七條 辦園目標:「幼兒為本,注重個體差異;遊戲為主,促進全面發展」。
第二章 經濟性質、經濟來源、資金總額及業務範圍
第八條 經濟性質: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
第九條 經濟來源:財政全額撥款公辦幼兒園。
第十條 開辦資金:3800萬元
第十一條 本園按要求定期向教職工公開財務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二 條本園對幼兒膳食費實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證全部用於幼兒膳食,每月向家長公布帳目。
第十三 條本園不以培養幼兒某種專項技能為由另外收取費用;亦不得以幼兒表演為手段,進行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十四條 本園為股級全額事業機構,定編2名,設園長1名,後勤副園長1名。
第十五條 本園設置辦公室、保教組。
第十六條 本園的工作職責是:
(一)幼兒園實行園長負責制,園長是幼兒園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幼兒園行政工作: 1、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
2、領導教育、衛生保健、安全保衛工作;
3、組織制訂並實施幼兒園的發展規劃;
4、負責建立並執行各種規章制度;
5、負責聘任、調配工作人員、指導、檢查和評估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並給予獎懲;
6、負責工作人員的思想工作,組織文化、業務學習,並為他們的政治和文化、業務進修創造必要的條件,關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員的生活、工作條件,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7、組織管理園舍、設備和經費;
8、負責與社區聯繫和合作。
(二)教師的職責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2、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幼兒園的工作計劃,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使幼兒在體、智、德、美、勞諸方面得到全面、健康地發展。
3、熱愛幼兒,尊重幼兒,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兒童觀、教育觀。
4、積極參加教研活動,不斷探索新教法。
5、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開展安全健康常識教育。
6、制止有害於幼兒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幼兒合法權益的行為,防止發生有害於幼兒健康成長的現象。
(三)本園的職責
1、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和設備,不斷改善教職工的辦公條件。
2、提供必需的圖書、音像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3、支持教師制止有害於幼兒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幼兒合法權益的行為。
4、評價教職工的工作,並給予鼓勵、幫助和獎懲。
5、教職工的權利及義務參照《教師法》等相關規定。
6、幼兒的權利參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規定。
(四)民主監督
1、本園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成立工會或聯合工會,實行園內監督,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
2、成立教代會,實行民主管理。
3、成立家委會,接受家長及社會監督。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產生的程序和職權範圍
第十七條 本園法定代表人由吉首市教育和體育局任命。
第十八條 本園實行黨委領導下的園長負責制,園長負責主持全面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決議;組織實施單位年度活動計劃;擬定內部管理制度;審定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五章 財務管理制度和工資分配形式
第十九條 本園實行全額撥款獨立核算,各項開支由後勤副園長一支筆籤字,人員工資由有關部門核定,委託代管單位發放人員工資。
第六章 人事用工制度
第二十條 本園編內人員由主管單位調配安排,根據工作需要,本園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聘用工作人員。
第二十一條 本園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忠於職守,積極工作,公正廉潔,做好本職工作。
第七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或執行中發現不妥之處,由本園提出修改意見,報主管部門批准,並報市編辦。
第二十三條 本園如上級主管部門撤銷解散,或與其他園所合併,宜由上級批准機關負責組織清算,本章程也自動終止。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主管部門批准,報登記機關備案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規定到的其他責任權利、義務,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行業有關紀律承擔和執行。
吉首市經開區第一幼兒園
2020年8月13日
【來源:吉首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