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思想政治教育學科確立以來,圍繞思想政治教育客體是什麼的問題,一直存在不同觀點的論爭。儘管人們的觀點多種多樣,但大體可以概括為兩種不同的情況:一是「以人為客體」;二是「以教育環境、教育手段、教育目的、教育內容、教育活動等因素為客體」。實際上,上述關於思想政治教育客體的認識是不準確不科學,甚至是錯誤的;雖然其觀點不完全相同或完全不同,但其問題或錯誤的性質和根源是相同的,即以錯誤的教育客體概念為依據,選擇和判斷「誰(或什麼)」是思想政治教育客體,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動指向的具象中確定教育客體。這也是人們在思想政治教育客體問題上長期陷入誤區與困惑的癥結所在。
客體是對象性的存在物,是主體實踐活動指向的對象,對此人們鮮有異議。長期以來,人們習慣將「對象」的外延理解為「物質」「現象」「事物」或「東西」等具體、直觀、表象的客觀實在。同時,人們也習慣用「主體是人,客體是自然」這一最經典和最權威的表述來規範和指導對思想政治教育客體的認識。在更多情況下,人們只從外延層面機械地理解這裡的客體概念———「客體」是人以外的「自然」,或者是「我」以外的人。進而,要麼極其尷尬地堅持思想政治教育客體是「人」的主張,要麼不得不到人以外的事物中尋覓思想政治教育客體,要麼無奈地認為思想政治教育客體認知不能套用馬克思的主客體理論。
人既有社會性一面,也有自然性一面。恩格斯指出:「我們連同我們的肉、血和頭腦都是屬於自然界,存在於自然界的」[1]P519。人也是客觀的物質存在,是物質世界的一部分,「人」必然是人自己的認識活動的客體,也必然是某些實踐活動的客體。「主體是人,客體是自然」是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講到物質生產時說的一句話。但我們不應當由此推論,人的其他實踐活動的客體也是「自然」或不是「自然」。另外,對於思想政治教育來說,客體是相對於認識和精神實踐活動的主體而言的,與物質生產活動的客體顯然是不同的,我們既不能說思想政治教育的客體是自然,也不能簡單地說思想政治教育客體是人,更不能武斷地說思想政治教育只有主體沒有客體。
將「人」即受教育者或教育對象,視為思想政治教育客體,這仍然是目前普遍的做法。思想政治教育是培養人塑造人的活動,受教育者是人,教育的「產品」也是人,人是思想政治教育客體,這似乎是理所當然、順理成章的事情。實際上,「人是思想政治教育客體」是個似是而非的命題,在理論上其邏輯難以成立,在實踐上已表現出諸多弊端。
思想政治教育與其他教育一樣,固然是一種以人的發展為主旨的社會實踐活動,但不能由此推論思想政治教育客體是人。一方面,在「教育是一種以人的發展為主旨的社會實踐活動」這個命題裡,「人的發展」的重心在「發展」,強調的是人的「發展」。之所以用「人的」來限定「發展」,在於強調教育要使人發展,而不是使物或動物發展。至於教育要發展人的什麼,那正是接下來我們要討論的問題。另一方面,人的發展只能是自主性的,作為客體的人的發展是不可想像的。在教育活動中,人只能成為主體,而不能充當客體。這絕不是為了「安頓受教育者的能動性」①。人一旦成為客體,就被剝離了主體的自我創造的能力,人的發展也就無從談起。把人當作客體的教育,最多只能是對動物的訓練。
人們難以突破「思想政治教育客體是人」的思維定式,其實質是對客體概念缺乏徹底的理解,沒有形成科學的認知,其最大的認識障礙和誤區是將「受教育者」和「教育對象」等同於「教育客體」。
「受教育者」和「教育對象」與「教育客體」是既密切相關又根本不同的概念。「受教育者」和「教育對象」具有相同的意蘊,是相對於「教育者」而言的,而「教育客體」是相對於教育主體而言的。教育是「培養人的活動」,是「使人成為人的活動」。這種表述的確有正確性和科學性的一面,即它在陳述和尊重一種事實———教育活動直接指向的是人,不是動物,更不是無生命的物。人們滿足於此,也就局限於此,並由此出發走進「思想政治教育客體」認識的誤區和教育實踐的窘境。思想政治教育作為「培養人的活動」或「使人成為人的活動」,其根本或關鍵不在於「受教育者」或「教育對象」是「誰」,而在於「思想政治教育客體」是「什麼」,即思想政治教育要發展「受教育者」或「教育對象」的「什麼」。筆者認為,「思想政治教育客體」是指教育主體「塑造」「改造」「創造」的對象(此「對象」與受教育者或教育對象不是一回事。受教育者和教育對象為現實的具體的直觀的生命整體,思想政治教育客體所指的對象為隱性的抽象的存在,這種存在是發生在受教育者或教育對象身上而進入教育主體實踐活動領域並與之發生聯繫的物質現象或精神現象),一個人可以成為受教育者或教育對象,但絕不能成為思想政治教育客體,成為思想政治教育「塑造」「改造」「創造」的「對象」,這至少因為任何教育乃至全部教育從來沒有也永遠不會從「物質」到「精神」兩方面「塑造」「改造」「創造」出一個人來。人的「出生」是產婦和接生婆的事,人的疾病防治是醫療衛生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事,這是普遍性的簡單的事實。一個人可以成為兩種或多種不同教育(或學校、家庭、社會、自我,或學科、專業、課程)的受教育者或教育對象,我們只能說這些不同的教育的受教育者或教育對象是相同的,但我們絕不能說這些不同的教育的客體是相同的。換句話說,不同的教育可能面對同一受教育者或教育對象(即同一個人),但不同的教育一定面對不同的教育客體(即使其受教育者或教育對象是同一個人)。
人不是思想政治教育客體,但思想政治教育客體絕不是「人」以外的物或現象。那麼,思想政治教育客體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