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時候輿論真的很奇怪,大家能對和自己毫無關聯的翟欣欣窮追猛打,卻又對海底撈糟糕的廚房表現出極大寬容度。
比如說這次的微博條款事件,大家對微博條款的質疑迅速化解為對微博公關得力的褒獎——微博很快修改了條款並作出了解釋和回應,雖然我覺得這是某種層面的公關手段轉移視線——但其實從本質上說,從開始到結束,可能很多人對於條款裡的細則和內容並不了解。
微博的條款洋洋灑灑寫了很多,其中最關鍵的核心點,其實就是「微博用戶在微博平臺上發布的一切內容,微博都將享有獨家發布平臺權益,用戶只能在微博上獨家展示,未經微博書面允許,用戶不得自行授權第三方直接或者間接引用任何內容。」
簡單來說,你只要在微博上發了東西,版權就不歸你了。
微博上有段子手說,你在微博發個照片,這個照片版權就歸微博了。
條款意味著用戶和平臺之間的契約,這在用戶註冊帳號時,勾選「我同意」時就已經生效,而每個內容平臺對於生產者的約束和保護力度也並不相同,但99%的人,其實不會仔細閱讀冗長的條款,更鮮有對條款的內容,提出質疑。
微博條款事件其實也讓我們對用戶條款以及著作版權這件事引起了重視,事實上,除了微博之外,網際網路上有大量的平臺,他們之間和用戶的條款,以及對著作權的保護又是怎樣的呢?其實我們很多時候都不清楚。
為此,我們翻閱了網際網路上幾個比較著名的平臺,比如知乎、豆瓣、今日頭條以及大眾點評,來看看他們對用戶生產內容又是怎樣定義和保護的。
豆瓣:既然是角落,何必在乎版權?
作為中國文青第一集中地,豆瓣不論是電影還是讀書以及小組,即便是在現在依然保持很高的活躍度,而豆瓣本身「我們的精神角落」的定位,使其在商業和文藝中捕捉到合適的尺度和定位。
我們來看看豆瓣的條款是怎麼寫的。
用戶在豆瓣上傳或發布的內容,用戶應保證其為著作權人或已取得合法授權,並且該內容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用戶同意授予豆瓣所有上述內容在全球範圍內的免費、不可撤銷的、無期限限制的、可再許可或轉讓的非獨家使用權許可,據該許可豆瓣將有權以展示、推廣及其他不為我法律所禁止的方式使用前述內容。
這段話什麼意思呢?簡單來說就是用戶生產的內容歸你,但平臺享有非獨家的版權的使用權(比如轉載、推廣之類的)。
豆瓣也代表了絕大多數平臺的做法, 版權歸你,但我有使用權,如果涉及到商業收益,那麼分成怎麼分,咱們具體談。但用戶在豆瓣上發表的內容,還是有基本保障的。
有人會問,如果發現自己的內容被侵權了怎麼辦?豆瓣也給出了答案。
若您認為您的作品的著作權遭到侵害或您的智慧財產權被侵犯,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的規定,您需及時向豆瓣聯繫並提供詳實的舉證材料。或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下載《要求刪除或斷開連結侵權網絡內容的通知》(下稱「刪除通知」)的示範格式,如果您不明白「刪除通知」的內容,請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查看《要求刪除或斷開連結侵權網絡內容的通知》填寫說明。
相對來說,豆瓣對用戶版權保護還是比較落後的,一旦發現你的內容被侵權,要麼自己手動去國家版權局下載材料,要麼告訴豆瓣,但平臺對用戶版權保護的力度來看,還是比較鬆散的。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其實到了版權局填資料這個階段,就會自動放棄了。
說的也是,文藝青年的事,能叫抄襲嗎?
時光網:文章是你的也是我的
時光網的條款很有意思,他規定了著作權是作者和平臺共同享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