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上面↑↑↑藍色字免費訂閱
在中國,塞林格的《麥田裡的守望者》有多個譯本,小說原作名《Catcher in the Rye》,多被譯為「麥田裡的守望者」,只臺灣譯本是「麥田捕手」。我以為,相對於「守望者」,「捕手」的翻譯更為準確。我的這個判斷,是在領會小說的主題後作出的。這是一部關於成長的小說,具體地說,是從「狂奔的孩子」成長為「麥田捕手」,而「捕手」一詞,更能傳達出與「狂奔的孩子」相對立的意思,因而這個成長,也是從「自我」變成「非我」的過程。
上述「狂奔的孩子」等說法,出自主人公霍爾頓的這段話——
不管怎樣,我老是在想像,有那麼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裡做遊戲。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在那兒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幹這樣的事。我只想當個麥田裡的守望者。
看看,「我就把他捉住」!說的不正是「捕手」嗎?這段話裡,有兩個對立的形象:一是「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卻「在狂奔」的孩子,一是發現「孩子往懸崖邊奔來」、「就把他捉住」的捕手。主人公自稱是要做個「麥田捕手」,但看過小說的就知,大部分時間裡,他正是那個「在狂奔」的孩子!……跑著跑著,他怎麼就從孩子變成捕手了呢?我以為,這是我們最應該關注的。
▲ 麥田裡,有一群狂奔的孩子,和一個捕手。
整部小說都是霍爾頓在回憶,說的是他「去年聖誕節前所過的那段荒唐生活」。16歲的霍爾頓是潘西中學的學生,他「一點不肯用功。老是曠課。每次上課從來不準備功課」,還抽菸、喝酒,滿嘴髒話、謊話……總之,不是個好學生。因五門功課中四門不及格,乾脆被學校開除了。這是他第四次被開除。
他本可馬上就走。想到父母得知後會大怒,他決定延宕到周三。因為這一天,學校的通知書或已寄到,父母有時間來消化憤怒。現在是周日,他還有兩天多時間呆在學校。這期間,他去見了歷史老師斯賓塞。斯賓塞一面好言勸慰,一面對他批評教育——霍爾頓理解為「可怕的訓話」。
老斯賓塞「訓話」時,霍爾頓走神了。他想起紐約中央公園的一個小湖——
我在琢磨,到我回家的時候,湖裡的水大概已經結冰了。要是結了冰,那些野鴨子都到哪裡去了呢?……我在琢磨是不是會有人開了輛卡車來,捉住它們送到動物園去。或者竟是它們自己飛走了?
注意「捉住」這個詞!我以為,這仍在說「捕手」。相對於同樣的捕手,這裡的「野鴨子」其實就是「狂奔的孩子」。整篇小說就這兩個比喻,兩個比喻說的幾乎是同一個意思。這是為什麼?之後,霍爾頓在乘坐計程車時,兩次對司機提起野鴨子的話題。這又是為什麼?都留待後面說。
未到周三,霍爾頓卻離校了,原因是,他跟室友打了一架。室友叫斯特拉德萊塔,是個帥小夥,且體格魁梧。他倆關係本來不錯,室友因約會還向霍爾頓借外套,及請他幫忙代寫作業等。得知室友約會的女友竟是自己暗戀的鄰居琴時,霍爾頓心態失衡了。
霍爾頓問室友:「在埃德·班基的混帳汽車裡跟她幹那事兒啦?」室友答:「那可是職業性的秘密,老弟。」霍爾頓突然打了後者一拳,可是對手太強悍,馬上讓他「躺在混帳地板上了」。這對霍爾頓是個致命打擊,是他後來遭受許多打擊的一次預習。
這一次打擊,足以讓霍爾頓改變主意。他決定馬上離校,去紐約一便宜旅館開個房間,「一直逍遙到星期三」。從這時開始,他流連在酒吧、夜總會、戲院、電影院、溜冰場、動物園……開始了他自稱的「聖誕節前所過的那段荒唐生活」。如前所述,是作為一個孩子「在狂奔」,作為一個野鴨子在飛了。
▲ 霍爾頓離開學校,流連在酒吧等場所。
打擊接踵而至。一次逛蕩後,霍爾頓回賓館,乘坐電梯時,遇到開電梯的毛裡斯。後者是個拉皮條的。他問霍爾頓,要不要找個小姑娘玩玩?霍爾頓居然答應了。兩人說好價格:「五塊錢幹一次。」小姑娘來了,霍爾頓根本沒有欲望,只跟她聊了聊天,允諾錢還是照給。到了給錢時,小姑娘說是「十塊一次」。霍爾頓當然不肯,仍只付了五元。
過了不久,毛裡斯帶著小姑娘來了,非要霍爾頓按十元付帳。雙方爭論,甚至開罵,結果,霍爾頓挨了打:「我話沒說完,他就揍了我一拳。我甚至都沒想躲避。我只覺得自己的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霍爾頓當時的感覺是,「就像我跟斯特拉德萊塔打架時那樣」,但情況更為嚴重,嚴重到「以為自己快要死了」。
下一次打擊是女友薩麗給的。霍爾頓愛的是鄰居琴,一直不敢表露,卻與薩麗周旋。霍爾頓感覺,薩麗不理解他。儘管如此,他還是向後者傾訴——
「我痛恨一切。我痛恨住在紐約這地方。出租汽車、麥迪遜大道上的公共汽車……還有被人介紹給一些假模假式的傢伙……」
他還吐糟自己的學校——
「你幾時最好到男校去念書試試。你幾時去試試。」我說。「裡面全是些虛偽君子。要你幹的就是讀書,求學問,出人頭地,以便將來可以買輛混帳凱迪拉克……你一天到晚幹的,就是談女人、酒和性……
他提出一個出逃計劃:借一輛車去麻薩諸塞和佛蒙特,那兒的風景很美,可住在林中小屋,直到錢用完為止。一旦錢用完,還可以找個工作做做……過些日子,兩人還可結婚。
薩麗拒絕了,給出許多理由。霍爾頓很傷心,很受打擊,說薩麗「一點不明白我的意思」。他終於認識到:「即便她答應同我去,我大概也不會帶她去。她不是那種值得帶去的人。」
出逃的話題,很容易使人想到野鴨子。那麼,野鴨子為什麼要飛?回到前述霍爾頓與計程車司機霍維茲的對話——
他又把身子轉過來,說道:「那些魚哪兒都不去。……」
「那些魚——那可不一樣。那些魚不一樣。我講的是鴨子,」我說。
「那有什麼不一樣?沒什麼不一樣,」 霍維茲說。他不管說什麼話,總好像憋著一肚子氣似的。「在冬天,魚比鴨子還要難過呢,老天爺……」
魚和鴨子一樣,都面臨冬天的嚴酷環境:在那時,「那個小湖整個兒結成一塊嚴實的冰」,魚當然哪兒都不去,但是,野鴨子也會這樣嗎?
▲ 霍爾頓嚮往自由,嚮往麥田。
這裡提出的是環境問題。其實,霍爾頓在跟薩麗吐槽時,說痛恨紐約、痛恨學校那些話,不也是在說環境嗎?野鴨子與湖面結成冰的嚴酷環境,霍爾頓與充滿「假模假式」、「虛偽君子」的學校環境,兩者不正好構成一個類比嗎?說得再明白一點,如同野鴨子受不了湖上的嚴冬,霍爾頓也受不了學校的「假模假式」。
我在前面說過,整篇小說就「狂奔的孩子」和「野鴨子」兩個比喻,這兩個比喻又是同一個意思。原因其實簡單:它們說的都是霍爾頓,是敘述者霍爾頓的自喻。同時,兩個比喻各有側重:「野鴨子」強調的是飛走,是逃跑,是反叛;「狂奔的孩子」因面對「麥田捕手」,強調的是屈從,是接受,是歸順。這其中,反叛在先,歸順在後;反叛是事件的因,歸順是事件的果。這也就解釋了,為何小說要幾次提到野鴨子。
最致命的打擊來自老師安多裡尼。霍爾頓曾說:「安多裡尼先生可以說是我這輩子有過的最好的老師。」安多裡尼確實像個好老師,在霍爾頓拜訪時,他跟學生推心置腹——
「我想像你這樣騎馬瞎跑,將來要是摔下來,可不是玩兒的——那是很特殊、很可怕的一跤。摔下來的人,都感覺不到也聽不到自己著地。只是一個勁兒往下摔。這整個安排是為哪種人作出的呢?只為某一類人,他們在一生中這一時期或那一時期,想要尋找某種他們自己的環境無法提供的東西。或者尋找只是他們認為自己的環境無法提供的東西。於是他們停止尋找。」
「騎馬瞎跑」不正是「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嗎?這段話裡,安多裡尼直接將霍爾頓定義為「在狂奔」的孩子了。所以我們說,霍爾頓最初是「狂奔的孩子」,是飛走的野鴨子,與作者的原意是非常契合的。
同時,這段話裡再次提到環境問題。孩子為什麼狂奔?鴨子為什麼飛?或者直接說,人為什麼尋找?因為有些東西「自己的環境無法提供」。而「一個勁兒往下摔」,最終會導致「他們停止尋找」。一旦「停止尋找」,「狂奔的孩子」很可能變成另一種人。
繼續說安多裡尼。他要寫下一句話給霍爾頓,是精神分析學家威爾罕姆·斯塔克爾的,希望後者仔細看,並好好保存——
「他說的話是這樣的:『一個不成熟的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一個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
所以,安多裡尼勸說學生:「你一旦弄清楚自己要往哪兒走,你的第一步就應該是在學校裡用功。你非這樣做不可。」
有意思的是,霍爾頓後來睡在老師家,發現安多裡尼有戀童癖。窘迫之下,只有逃離。霍爾頓再遭打擊,老師的話卻在心裡紮根。之後,我們將看到一個反轉。
這要說到霍爾頓的妹妹菲苾了。十歲的菲苾「每門功課都極好」,是很優秀的學生。拜訪老師之前,霍爾頓偷偷溜回家,單獨見了菲苾。他告訴妹妹:「我就要走了。我也許先在農場之類的地方找個工作。」注意!這是霍爾頓第二次講到出逃計劃。
從安多裡尼家出來,霍爾頓到了菲苾的學校,寫了張便條,讓人捎給後者。他在便條上告訴妹妹,「也許要今天下午搭人家的車到西部去」,並約她在學校旁的博物館見上一面。
遠遠地,霍爾頓看見菲苾來了,還帶著一隻大手提箱。他問妹妹箱子裡是什麼?菲苾答是自己的衣服:「我要跟你一塊兒走。可以嗎?」霍爾頓明確拒絕——
「我哪兒也不去了。我已經改變了主意。所以別再哭了,」我說。好笑的是,我說這話的時候她根本不在哭。可我還是這麼說了。「喂,走吧。我送你回學校去。喂,走吧。你要遲到啦。」
反轉在這一刻發生:當菲苾成為「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卻在「在狂奔」的孩子時,霍爾頓則成了那個發現「孩子往懸崖邊奔來」、「就把他捉住」的捕手。但我們清楚地知道,霍爾頓自己就曾是那個「狂奔的孩子」啊!所以,就霍爾頓而言,在遭受一次次的打擊後,完成了從「狂奔的孩子」到「麥田捕手」的轉變。
▲ 塞林格於2010年辭世,麥田再無守望者。
作為小說人物的霍爾頓身處二戰後的美國。這次大戰,美國本土幾乎未受影響,還因戰爭消費的刺激,生產獲得極大發展,國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以致中產階級人數激增。霍爾頓就出自中產階級家庭,其父是個律師,「幹這一行的人都很能賺錢」。正因為如此,在浪蕩的兩天多裡泡吧、打的,甚至招妓,霍爾頓都掏得錢出。
戰後形成了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兩大陣營。為遏制共產主義思潮,美國政府奉行杜魯門主義和麥卡錫主義,出現相當程度的政治高壓,讓許多美國人產生嚴重的不滿,一些青年人以消極方式進行反抗,他們穿著奇裝異服,放棄學業或工作,浪跡於底層社會……史家稱其為「垮掉的一代」。霍爾頓就是「垮掉的一代」的典型代表,他倒戴著紅色鴨舌帽的行為,被當時許許多多的青年學生模仿。
問題在於,「垮掉的一代」是沒有出路的。用安多裡尼的話說:他們「想要尋找某種他們自己的環境無法提供的東西。」這就決定了尋找註定沒有結果,最終只能「停止尋找」,一如霍爾頓所做的那樣。
▲ 霍爾頓讓妹妹去騎木馬。
小說結尾是,霍爾頓說服妹妹放棄出逃,同時允諾自己也會回家。在動物園,看著妹妹騎在木馬上一圈圈轉個不停,霍爾頓突然間「變得那麼快樂」。為什麼會快樂?我以為,因與這個世界達成了和解。
回到前面的話題。我們說,《麥田裡的守望者》是一部成長小說。霍爾頓從 「狂奔的孩子」變成「麥田捕手」,從「自我」變成「非我」,確實可理解為成長。他與世界達成和解,也可理解為成熟。但千萬不要忘記安多裡尼的提醒,成熟的前提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沒錯,是「卑賤地活著」!
如此,誰又能否認,成長的別名不是墮落?
為防失聯,分享更多的書與文章。
請加私人微信號tiangb168。或者按一按識別二維碼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