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天的小長假一晃就過去了,掐指一算,2020年假期餘額已用盡,接下來期盼的就是2021年的元旦假期了。作為員工的你知道在法律上享有哪些假期嗎?下面就由我們知法律師來幫大家捋一捋。
病假
(必須批 )
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醫療假期。
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注意事項:1、病假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
2、員工應提供醫院出具的證明、履行請假手續
產假
(必須批)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延長產假60天
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注意事項:1、女員工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2、延長產假期間,享受正常產假待遇。
工傷假
(必須批)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注意事項: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喪假
(酌情批)
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依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
注意事項: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的工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事假
(酌情批)
企業要完善自身的規章制度,明確員工請事假的流程及批准權限,既要依據規章制度進行審批,還要綜合考慮員工的實際情況。
年休假
(視情況批)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注意事項:1、根據企業的生產、工作情況來統籌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2、若企業不能安排休假,則應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
婚假
(協商批)
法定婚齡結婚的可享受3天的婚假,但各地均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在這個基礎上增加了婚假的天數。
依據:《婚姻法》
注意事項:1、由企業如數支付工資。
2、延長婚假期間,享受正常婚假待遇。
3、可以根據工作情況,和員工協商,是否可以改換時間休婚假。
護理假
(視情況批)
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男方的護理假(陪產假),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最短的陪產假有7天,最長的則有1個月之久,多數地區的陪產假為15天。
注意事項:1、企業職工在護理期內,視為全勤。
2、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護理假做出明確的規定。
備註
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整理,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