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師範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辦法

2020-12-25 中國教育在線

  根據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7]9號)精神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為做好我校今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2018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

  一、複試對象

  凡取得我校複試資格的考生,包括:一志願統考聯考上線考生、推薦免試生、團中央支教生、調劑生(名單已在四川師範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材料給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複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生源質量為核心,堅持全面考核,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察的基礎上,加強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等方面的考核。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客觀評價的原則。業務課及綜合素質考核成績均量化。

  (四)複試一般以差額方式進行。

  (五)校內各培養單位複試工作辦法及細則須按照當年招生章程規定執行。

  (六)校內各培養單位可以根據生源情況自行調高學校最低複試分數線要求。

  (七)一級學科招生命題的專業需結合生源情況和師資力量,可以按照一級學科內各研究方向實際情況進行招生計劃再次分配,需按照研究方向考生總成績排名錄取,並需複試前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和告知考生;如不按照研究方向再次分配招生計劃,則按照一級學科內考生總成績排名錄取,生源豐富研究方向的考生可以在原報考一級學科內申請調劑到生源數量不夠的其他研究方向。

  三、複試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複試及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

  (二)各培養單位成立以分管院長為組長的培養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培養單位的複試及錄取工作;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複試及錄取工作督查小組,負責對本培養單位複試及錄取的督查(包括複試程序、複試辦法、錄取結果、投訴處理等)。各培養單位對所有的複試人員進行招生政策、辦法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對不稱職的複試人員要及時調換。

  (三)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培養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複試小組成員、複試工作人員不能參與有直系親屬考生參考的相應學科(專業)複試工作。

  (四)所有複試小組成員、複試工作人員在複試工作現場時關閉通訊工具。

  四、筆試命題及評卷原則

  (一)命題人員由培養單位招生領導小組組長與培養單位各複試小組組長商議確定,每人只能參加一個專業其中一科的命題工作。

  (二)每科筆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200分。

  (三)加強保密措施,嚴禁洩密(複試試題及其參考答案在成績公布前均為國家機密)。

  (四)評卷由複試小組共同制定評分標準、共同評卷。

  (五)答題紙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印製。

  五、綜合面試原則

  (一)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其中,外語面試時間不少於5分鐘,專業面試時間不少於15分鐘。

  (二)複試小組成員一般為全體導師(成員不少於5人),每位複試小組成員應在複試結果上簽名。

  (三)每個複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全程錄音錄像,並妥存備查。

  (四)參加複試的每位小組成員,必須在統一制定的《面試成績表》上給每位複試考生打分,考生面試成績為每位複試小組成員所有給分的平均數。若出現異常給分(其異常標準由培養單位在複試前約定),可視為無效分。

  六、複試成績構成

  (一)複試成績構成:複試成績滿分為300分,其中A筆試(滿分200分)、B綜合面試(滿分80分)、C外語複試(滿分20分)。

  (二)外語複試:外語複試成績低於12分,則視為複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外語複試具體要求見《附件:四川師範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外語複試方案》。

  (三)筆試:筆試滿分為200分(藝術、體育類按照招生章程的內容實施);筆試科目嚴格按照招生章程上的科目進行。每門科目成績及格(60%)為複試合格,成績不及格則為複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四)綜合面試:綜合面試低於48分者為複試不合格。綜合面試主要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的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3)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2)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3)人文素養、心理素質;(4)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五)同等學力、跨專業報考考生加試科目為2門:加試形式為筆試,時間為3小時,每門滿分100分(不計入複試總成績),其中任意1門加試科目成績低於60分者,視為複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六)專業學位複試要求若與此辦法不同,需與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溝通後,並以相應教指委複試要求為準。

  (七)複試情況必須記錄,並認真填寫《複試情況登記表》。

  七、考生總成績

  (一)一般情況下,複試成績=A(複試筆試成績)+B(綜合面試成績)+C(外語複試成績)+D(科研、學術成果加分)。計算方法與此有異,必須在已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說明,並按此說明嚴格執行。

  (二)有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學術專著、專利等成果(署名第一),由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加分。學術論文加分標準為:公開刊物論文每篇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5分;SCI、CSSCI收錄期刊論文每篇10分(上述可以累加)。學術專著、專利等科研成果由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參照以上標準自行確定加分標準。所有加分不超過20分。

  (三)複試期間同時進行體檢和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考生總成績=A+B+C+D+E

  其中,A為複試筆試成績,B為綜合面試成績,C為外語複試成績,D為科研、學術成果加分,E為初試成績。

  特別說明:初試成績在招生章程沒有特殊約定則為初試各科成績總和,如約定了初試成績的特殊計算方式,則嚴格按照該約定執行。

  八、複試監督和複議

  (一)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委、監察處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二)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培養單位招生領導小組組長要對本培養單位複試過程、複試程序、複試結果負責。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培養單位及時公布複試工作辦法、安排、複試結果等信息,公布時間不得少於10個工作日。

  (四)實行複議制度。各培養單位應公布專門人員及電話負責受理考生投訴等事宜,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告知考生。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培養單位複試小組進行複議,如對複議結果存在重大爭議,可責成培養單位進行再次複試。

  九、複試工作日程安排

  (一)全校複試開始時間3月30日,複試結果4月3日前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18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情況匯總表》。各培養單位在此時間內自行確定複試開始時間和完成時間,但所有複試工作不得超過三天時間。

  (二)3月30日前,培養單位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下列材料:培養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及成員名單(含諮詢、投訴等負責人姓名及聯繫電話)、複試安排(含複試時間、地點、標準、程序、加試科目及辦法)。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在四川師範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對外公布,各培養單位可以從此網站轉載。

  (三)培養單位自行公布:1.複試開始前公布:轉載本培養單位複試安排(含複試時間、地點、標準、程序、加試科目及辦法)、培養單位信訪投訴渠道(電話及郵箱)、培養單位招生計劃等信息;2.複試開始後四天內公布複試成績、考生總成績;3.特別說明:培養單位不公布擬錄取結果,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培養單位上報的《2018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情況匯總表》在研究生院網站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統一公布擬錄取名單。

  (四)3月30日起,考生先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報到,後到培養單位報到。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報到需持本人《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入學時交驗),掃描第二代身份證後驗證指紋(不在本考點報考考生需要重新採集指紋)。考生到培養單位報到須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入學時交驗)、指紋驗證單、大學期間的成績單、已發表的科研學術等材料。

  (五)複試通過的調劑考生(含一志願報考四川師範大學的調劑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確定「待錄取」狀態。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調檔手續。

  (六)體檢:考生可到四川師範大學醫院體檢,體檢項目按四川省統一要求的《體檢表》進行;校醫院體檢時間為3月29日—4月2日上午8:00-12:00(空腹、備一張一寸照片);4月15日前將體檢表交回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四川師範大學醫院體驗者由該醫院統一交回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七)考生到培養單位報到後,複試具體安排由各培養單位自行組織。

  (八)培養單位複試開始四天內將《2018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情況匯總表》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九)《四川師範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複試情況登記表》、指紋驗證單、筆試試卷、複試記錄由培養單位留存三年以上;複試全程錄音錄像信息留存一年以上;大學期間成績單、已發表的科研學術成果留存半年以上。

  (十)所有定向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定向協議,並在4月15日前與工作單位籤好協議送達我校研究生招辦,逾期不在辦理。

  十、複試費用。複試120元/生,加試80元/生,體檢費100元。

  十一、投訴諮詢電話。紀委監察處投訴電話:028-84760624;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投訴電話:028-84760693。

  十二、本辦法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川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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