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8 22:3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夫妻倆正向法院起訴離婚
丈夫卻意外身亡
妻子要求繼承其遺產
法律會支持嗎?
一起來了解這個案例
������
近日
鍾先生的外甥阿明因意外不幸去世
鍾先生一家都沉浸在悲痛中
然而這時
外甥的妻子阿如卻提出
要繼承阿明的全部遺產
並拿走阿明的死亡賠償金
配偶是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本來由妻子阿如繼承遺產
理應沒問題
阿明的家人卻感到萬分憤怒和委屈
雙方甚至爆發肢體衝突
原因是....
今年年初,阿如婚內出軌被阿明發現。後阿如到法院起訴離婚,但法院並未判決雙方離婚。後來,阿如再次起訴離婚,案件原定於11月25日開庭,沒想到就在開庭前,阿明意外身故了.....
法律究竟會不會支持阿如繼承阿明遺產呢?
鍾先生撥打了廣東省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
向律師求助
.......
楊麗施律師
����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四條和《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在遺產繼承中,配偶是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本案中,阿明在訴訟過程中死亡,法院並未對雙方的離婚作出生效的裁判,即雙方的夫妻關係尚未解除,仍屬於合法的夫妻。所以,阿如並不會因處於離婚訴訟過程中而喪失繼承權,仍有權要求繼承遺產中應屬於她的份額。
���� 根據《繼承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本案中,如阿明與阿如之間對於夫妻財產沒有明確的約定,應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來給阿如,剩餘的財產再由第一順位的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繼承。
���� 《繼承法》第七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本案中,阿如並沒有上述行為,故其並未喪失繼承權,鍾先生認為阿如在婚姻中有過錯,不應分割遺產的觀點缺乏法律依據,阿如不能被剝奪繼承阿明遺產的權利。
律師建議
綜上,楊律師建議鍾先生,如果兩家人對遺產分割無法協商的,可以請求當地街道辦或司法所介入調解,調解不成可到法院起訴,由法官依法判決遺產歸屬與分割。
來源丨廣東法律服務網
廣東司法行政
官方微信號
原標題:《以案釋法丨妻子婚內出軌,訴訟離婚期間丈夫因故身亡,妻子還能繼承他的遺產嗎?》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