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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判罰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
原告弄虛作假 自食苦果9月4日,大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判罰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因案件原告偽造證據和虛假陳述的行為妨礙了法院審理案件,大英縣人民法院結合案件情況和原告的悔過情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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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判罰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相關新聞
來源:遂寧日報-遂寧新聞網原告弄虛作假 自食苦果9月4日,大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判罰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因案件原告偽造證據和虛假陳述的行為妨礙了法院審理案件,大英縣人民法院結合案件情況和原告的悔過情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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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55次會議通過,根據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09次會議《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修正,該修正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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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翎學院集中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為進一步提升支部幹警的業務水平,9月7日下午,仁懷法院第四黨支部(雁翎學院)組織召開支部學習會,集中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是在黨的十八大提出依法治國、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發展等各項重大戰略決策的背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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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連江法院首次適用新規審理民間借貸案件
既需要規範也需要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於2020年8月20日發布,《規定》調整了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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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修訂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此高度重視,自2017年開始先後赴浙江、江蘇等地就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調研,廣泛聽取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意見,並於2018年8月發布了法(2018)215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通知》,就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防範化解各類風險完善了相關的司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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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對民間借貸案件審理的影響
合同法規定的借款合同僅適用於金融借款合同以及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在201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之前,對於非金融機構法人之間發生的借貸行為,人民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時,通常以該類主體不具有貸款資質為由而認定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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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山區人民法院:最高法發布新修訂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回答記者提問。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相關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於2015年8月頒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該《規定》實施以來,既規範了民間借貸行為,統一了法律適用的標準,又解決了大量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的實體與程序問題,受到國內外媒體廣泛關注和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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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新舊對照表
第六條 人民法院立案後,發現與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雖有關聯但不是同一事實的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的線索、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並將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債權人提出有事實依據的異議; (八)當事人在其他糾紛中存在低價轉讓財產的情形; (九)當事人不正當放棄權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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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審理民間借貸案?柏鄉法院組織幹警集中學習
河青新聞網訊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修訂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為更好的適用該《規定》,21日上午,柏鄉法院組織民二庭全體幹警對《規定》逐條進行詳細、深入地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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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此高度重視,自2017年開始先後赴浙江、江蘇等地就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調研,廣泛聽取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意見,並於2018年8月發布了法(2018)215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通知》,就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防範化解各類風險完善了相關的司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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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發布
中證網訊(記者 昝秀麗)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賀小榮介紹,今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經濟和世界經濟產生巨大衝擊,我國很多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而融資成本過大是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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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民間借貸15.4%第一案竟是這樣判
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於8月27日(在《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民間借貸新規」)施行後的第7天)作出的關於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分行與被告洪輝道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的民事判決書(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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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審理要點+17個裁判標準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原告以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為依據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依據基礎法律關係提出抗辯或者反訴,並提供證據證明債權糾紛非民間借貸行為引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係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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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三起民間借貸糾紛案
8月14日,盤州市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成功調解三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本院受理後,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三案中均有相同的被告,案由相同且本案當事人均為同一地方村民,法律關係明確且爭議不大,承辦法官在詳細了解各方當事人的訴求和調解意願後,授權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三案在庭前依法及時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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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修改內容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依法確認和保護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二是調整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推動民間借貸利率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至15.4%。三是認真貫徹落實民法典,促進民間借貸規範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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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利息如何計算,鹿邑法院適用《民法典》第一案這樣判!
民間借貸利息如何計算,鹿邑法院適用《民法典》第一案這樣判!鹿邑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按照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支付利息,判決被告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本金20萬元、利息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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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司法解釋(2020年民間借貸新規)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民間借貸是除以貸款業務為業的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民事主體之間訂立的,以資金的出借及本金、利息返還為主要權利義務內容的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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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規對民營企業家借貸的影響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簡稱「《民間借貸新規》」),其中關於民間借貸利率保護上限的調整是相較於原規定而言最為重要的變化,引發了公眾的關注和熱議。中國人民銀行在其發布的《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中未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是否為金融機構,但我們可以從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中了解到司法審判觀點:在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2016)最高法民申2827號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認定:富登小額貸款(四川)有限公司是經金融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獲取貸款發放的資格,但其性質並不是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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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丨民法典對民間借貸案件審理的影響
,因此,編纂民法典必然會影響到民間借貸活動,也必然會影響到民間借貸案件的審理。合同法規定的借款合同僅適用於金融借款合同以及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在201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之前,對於非金融機構法人之間發生的借貸行為,人民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時,通常以該類主體不具有貸款資質為由而認定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