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小康」?不是小富即安,其實這是來自《詩經》中,有一首詩《大雅·民勞》中說到:「民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也就是說小康是普通民眾安居樂業、豐衣足食的生活狀態,而大同是希望社會天下為公、井然有序的理想秩序。
如果從平均數字來看,我國已經消滅了全國貧困縣,而且人均GDP已經達到了原來預定的要求,家庭平均年收入也達到了8萬元最低紅線。我國正在邁過小康標準,向中等收入國家前進!但是具體到每一個家庭,你達到了小康標準了嗎?這是目前很多人都疑惑的問題。
因為在現在,制定一個全國統一的小康生活標準是非常難的。我們有著巨大的地域差別,有著一二三線城市的生活差距,最關鍵的是我們的充分就業還沒有實現,各類不同的職業分類導致生活安全感和保障感是不同的。例如一個一線城市的企業職工家庭,同一個三線城市的公務員家庭,他們對於小康家庭的標準,會差別懸殊非常巨大。
在我國經濟發展還在前行的階段,一切都在快速變化之中,小康標準也是隨著每個家庭不同的感觸而不斷調整。但是有沒有一個相對可以讓大家公認的標準,來界定小康生活呢?其實可以參照西方成熟社會的發展,給我們樹立一個小康追求目標。
現在西方成熟社會中,社會生活有著一些顯著特徵,那就是:各區域物價變動非常小,長時間固定資產和消費品價格也不會大變動,工作收入增長性也很有限,民眾的基本生活保障也是相對健全的。在這種前提下,社會的變化都非常緩慢。那麼每個家庭可以依據受教育水平,現在從事的職業,相對準確的定義出本地小康生活的標準。
可以清晰地描述出西方小康生活場景:家庭有著自己的房子,有出行的代步車,對於孩子,可以順利撫養長大和接受教育。他們有著穩定的工作,穩定的消費、正常的退休、正常的養老生活。他們也有著自己的一些投資和積蓄,有著正常的醫保和社保,以及一些商業保險,出現意外情況時,可以平穩自己的生活。平時一年可以去做一些額外享受和消費,例如度假等等。
從收入支出結構分析,一個真正的小康家庭,每月的收入總和一定是大於日常支出的,同時還有餘錢,可以堅持作一些長期投資。社會保障性越強,那麼對於未來的需求就越弱。在滿足其家庭生活的中等標準之後,還有結餘,可以租以供房自住。
但是這些在我國可是不一樣了。我們整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還在建設之中,那麼就需要家庭儲備更多的養老資金。我們的經濟還在快速發展之中,那麼也不存在一個穩定的職業結構。我們的物價體系還在變動之中,那麼對於未來的那麼對於未來的收入期望還要不斷調整。我們的教育改革還沒有完成,孩子成長還需要更多的資金積攢。
尤其是我們沒有實現充分就業,這就導致失業現象可能會伴隨職業生涯。可能中年失業之後,可能對於未來就業會產生極大障礙。失業後的補助金不足以維持家庭生活。同樣我們的醫保體系也在建設中,還得儲備醫療基金或者商業醫療保險。同樣在退休後,除了養老金保障基礎生活,還需要一筆不小的積蓄,才能過上比較自主的養老生活。
在以上因素的影響下,我們的小康標準也有了定性的描述:不論房價如何,必須要在常住地擁有一套房子。家庭的生活標準維持在當地的中等消費水平。最關鍵的是在每月日常支出之後,同樣也要在還完房貸之後,每月都應該有比較大的資金結餘,同時還持續能去做長期的投資和理財。而這些投資理財,就是未來失業時的儲備、生病時的開支、孩子上學時的費用、退休後的養老基金。
這一切的需求滿足都需要在職業生涯中實現出來,否則那夠用呢?那麼一個家庭算算需要多少錢呢?其實最權威的指標是家庭收入倍數比,一般要為4倍才能達標。也就是說自己的當月有效收入達到本地城市月平均工資的4倍以上,基本上就屬於一個合格的小康家庭收入標準。
但是在我國必須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必須有一個居住房,否則小康家庭一票否決。如果是雙職工工作,那麼夫婦合併起來,收入總計要在當地月平均工資的4倍以上,可以達到小康標準。假如所在城市月平均工資水平為5000元,夫妻倆的合併收入月平均就是要達到2萬以上,一人工作,也是家庭收入如此計算。
在這樣的家庭收入倍數比下,基本上房子問題、看病問題、教育問題、養老問題、生活品質要求等等都能達到了,你的家才是真正的小康家庭。那麼你達到小康標準了嗎?還差多少?
學到了以上知識之後,趕快對照自己的職業和下面一些時代的高薪酬崗位,分析差距如何有效縮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