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男生被母親在學校走廊上打耳光,最後跳樓自盡——這一令人心痛的慘劇,發生在湖北武漢江夏區一中初中部。
事情經過並不複雜:該男生在教室玩撲克牌,班主任叫家長。
這一看似很正常的教育流程,其結果是:該生母親在五樓教室走廊扇了孩子兩耳光,該生跳樓並於當晚宣告不治。
一場慘劇的發生,總會有這樣那樣的解讀,這樣一個慘烈的結果,是任何一方都難以接受的。
或許,這也是該男生跳樓的因素之一:我要讓你們後悔!
人沒有不珍惜自己的生命的,哪怕是一個九年級的孩子——之所以會跳樓,往往是因為他所承受的或者說瞬間所承受的,超過了他的臨界點,才有了這樣一種慘烈的爆發。
或許孩子會後悔,然而已經無可挽回——而校方、班主任必然是後悔的,更不要說這位母親!
可以想見,這位母親必將因為這一耳光,而生活在終生的悔恨之中。
近些年來,低年級中小學生跳樓自殺,不時見諸報端。
作為一個教育者,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要將這種情況扼殺在搖籃裡,或者說控制在萌芽狀態。
青少年自殺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各種因素不盡相同,但是有一點應該特別注意,就是這種帶有衝動性質的「激情」自殺。
通俗地講,就是在某種劇烈刺激的情況之下,青少年由於控制力薄弱易於衝動的特點,在瞬間爆發出來的自殺或者自殘行為。
以這件事來說,孩子確實犯了錯——在教室打撲克,這在學校層面來講,已經屬於是比較嚴重的錯誤——但是這種錯誤頂格的處罰,也不過就是批評教育,罰站乃至停課已經是有爭議的處罰方式。
誠然,我們不能確定孩子在這次錯誤之前的表現,也難以界定其在班主任心中是否有某種累積效應。
而學校在管理措施上,往往以量化的方式,與班主任的經濟利益掛鈎。
換句話說,要量化扣分,而班級量化扣分就要影響到老師的那幾塊錢津貼。
這固然是一種約束手段,但是也正因為這樣的緣故,往往在某種程度上扭曲異化了教育的意義。
班主任老師想到的,或許就此制止學生的類似行為,而不是讓學生從道理上明白,又或者已經採取過諸多措施而無效。
所以,就採取了治標不治本的方式:叫家長!
現在的教育體制下,家校配合固然是應有之義,但是叫家長這種手段,往往是學校教育失敗或者推卸責任的形式。
簡而言之的意思就是:你孩子這樣了,你說怎麼辦吧?
而家長羞愧之餘,惱羞成怒也是人之常情,於是乎發洩在孩子身上,也是大概率的事件了。
學校習慣於叫家長,是讓家長代替學校來管理孩子,而孩子怕叫家長——但是最終當叫家長的行為一旦實施之後,孩子就失去了對於叫家長的恐懼,而變得習以為常進而肆無忌憚。
所以教育的大招,在於這種威懾性而不在於它的施展。
一旦孩子對於這種教育大招所施展出來的威懾性失去敏感,這種措施就失效了。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隨著孩子成長中的問題不斷升級,一開始是訓斥,然後是罰站,然後是體罰,然後叫家長各種手段不斷升級,到最後培養起來的,卻是孩子愈發的肆無忌憚。
而這種肆無忌憚沒有伴隨著心性的錘鍊與成長——換句話說,這些行為帶來的不是孩子的理解以及人生觀的樹立,只是一種犯錯與糾正之間的鬥法——最終導致孩子沒有建立起一種正確的價值觀。
當遇到強烈超出孩子承受臨界點的時候,孩子就突然爆發了。
而這種以生命為代價的爆發,絕不會是校方班主任家長希望看到的。
我們的教育,重在學業,然而教育的意義,育人要重於教書。
小時候的防微杜漸,愈加的重要,現在在小學初中階段無底線的追求學業成績,進而導致管理的扭曲,價值觀培養的缺失,這實際上是一種本末倒置。
逝者已矣,生者尚存,痛定思痛,當有所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