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是我們保護髮明創造的重要手段,其不僅可以讓自己的發明獲得相關法律的保護,還可以賦予發明一種專利權,便於權利人進行專利技術的轉讓、授權、質押貸款等價值變現手續的辦理。
同時具備專利權更有利於企業對市場進行布局,幫助企業有效達到行業領先地位的目標,讓競爭對手無法超越和追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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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申請專利並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通常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經過一系列法定的流程和步驟後,才有可能獲得授權取得專利證書。
所以為了搶奪市場資源,一些發明人便會想著先在市場中推廣產品,然後再開始申請專利。
針對這一做法是否會有弊端,關鍵還是要看專利技術是否具備一定的含金量。若是一項實用性較高、技術先進的發明創造,那麼不先申請專利無疑就會使自身陷入「危機四伏」的局面。
具體風險一般可表現在以下方面:
風險一
專利內容易洩露後被他人竊取
專利意味著一項技術創新,而技術創新可以幫助企業改善或是提升某項業務領域內的服務水準。唯有將這項發明申請為專利後,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假若發明人沒有申請專利,僅僅將它作為一項發明使用,此時這項發明的內容包括詳細步驟、具體的實施方法等一旦被洩露出去,被他人盜取並使用,發明人則既無法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又會使自身陷入非常被動的不利局面,這便是未申請專利的風險和危害之一。
風險二
無法市場壟斷,任何人都可模仿或使用
一項高價值的好專利,發明人可以利用它為自身發展謀取巨大利益,甚至還可以用於打壓、威懾競爭對手,形成自己的市場壟斷。
不過,若未及時申請專利,一旦被他人知道了專利內容,就有可能會引發他人模仿或盜用的行為。如此一來發明人不僅不能夠很好的壟斷市場,甚至還會成為他人發展的墊腳石,為他人做了嫁衣。
風險三
可能會被他人搶先申請為專利
眾所周知,我國遵循專利「在先申請」原則,即同一項發明,誰先申請專利就率先賦予誰專利權。
若發明內容洩露出去,被他人搶先申請了專利,那麼專利權便會掌握在別人手中,原有發明人將無法在未經他人授權的情況下,繼續使用自己的發明創造,除此之外別無選擇,只能使自己變為非常被動的一方。
所以,基於以上風險,概括來說便是,對於核心技術創新發明而言,如果企業不申請或沒有及時申請專利,那麼不但會容易使技術在經過使用後,最終因缺乏新穎性而喪失獲得專利權的機會;
還容易使競爭對手從某種渠道中獲得足夠的技術提示,從而得以改進技術並與原發明人進行市場競爭,瓜分市場資源。或進一步將改進技術申請專利從而壟斷市場,反過來對原發明人構成限制和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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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知曉未申請專利的風險後,還需注意的是,專利申請同樣存在某些較高風險。
假若申請人不能及時的對其進行規避,或是不了解潛在風險體現在哪些方面,那麼就很容易「踩雷」導致申請專利失敗。
簡單來說,規避專利申請過程中的風險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
1、由於專利權的授予是以專利申請日為準的,誰先申請相同發明創造的專利,誰就可以享有獲得專利權保護。因此,專利申請日非常重要,越早申請便越有優勢。
2、專利申請需要限定一個合適的保護範圍,如果範圍太大,有可能會無法獲得授權;如果範圍太小,則又無法獲得更大權利的保護。因此,發明人應當和專利代理人多溝通,精準確定合適的保護範圍。
3、專利申請需要公開技術方案,這其中可能就包括一些技術秘密。因此,需要適當處理專利公開和技術秘密的關係,不需要公開的技術就無需寫到專利申請文件當中。
綜上,雲葫蘆提醒,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需要做到未雨綢繆,有了好的想法,生產出了產品,通過調研和檢索後,若發明符合申請專利的條件和要求,那麼就需要及時做好專利申請的工作,全面保護自身權益。
只要專利權掌握在自己手中,日後發展就可以擁有更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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