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網際網路信息技術的深度應用,社會服務的方式和途徑不斷優化。然而,隨著網際網路融入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也必須承擔更多的法律責任。為加強監督管理,我國法律將「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定為刑法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 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
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
(二)致使用戶信息洩露,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犯上述條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條款的規定處罰。同時犯上述兩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隨著《網絡安全法》的出臺,網絡運營者的義務責任再也不是紙上談兵,而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下面就給大家扒一扒關於網絡安全領域那些真實的行政執法案例。
案例一
宜賓某學院
未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案
2020年1月,宜賓某學院因網絡安全責任意識淡薄、聯網備案制度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落實不到位,導致「移動圖書館館藏書目查詢平臺」的頁面被攻擊篡改。
宜賓市翠屏區公安分局網安大隊依據《網絡安全法》,對宜賓某學院作出罰款80000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作出罰款10000元的處罰;依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對於學院「移動圖書館館藏書目查詢平臺」未履行備案職責的違法行為,作出停機整頓六個月的處罰。
案例二
重慶市某醫院
未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案
2020年1月,永川區公安局接到報警,稱轄區某醫院伺服器被黑客攻擊植入勒索病毒,醫院業務全面「停擺」。永川區公安機關立即開展刑事偵查,同時啟動「一案雙查」工作機制對醫院存在的網絡安全管理問題開展行政調查。經民警調查,發現該醫院未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護義務,醫院後臺系統、醫院網站等放置在同一伺服器中,未採取防範網絡攻擊的技術措施及重要數據備份的措施。
永川區公安局網安支隊依據《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九條規定,對該醫院予以一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予以五千元罰款。
案例三
原平市某醫院
未履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案
2020年3月,工作中發現,山西省原平市某醫院門戶網站存在安全風險漏洞,原平市公安局網安大隊立即前往該醫院調查取證。經調查發現,原平市某醫院未履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絡安全意識淡薄,未確定網絡安全責任人,未制定網絡安全應急事件預案,未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絡攻擊、網絡侵入等危害網絡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嚴重影響網站信息安全,同時該網站未辦理等級保護備案手續。
2020年4月,原平市公安局網安大隊根據《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五十九條之規定,決定對該醫院處以行政警告處罰,並責令其限期整改。
圖片來源:山西網警
案例四
丹江口市某醫院網站
未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案
4月19日,民警接上級公安機關線索通報,轄區某醫院門戶網站存在資料庫高危漏洞。接到線索後,網安大隊迅速組織警力,聯合技術人員到該醫院進行網絡安全檢查。
經查,該醫院網絡安全部門對門戶網站資料庫敏感字符未進行屏蔽、對已知漏洞未及時修補,導致資料庫注入檢測時提示錯誤信息,存在極大網絡安全隱患。民警立即要求該醫院將網站臨時關閉,斷網整改,並函告整改情況。
根據調查結果,丹江口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給予該醫院行政警告處罰,並責令限期整改。
圖片來源:湖北網警
案例五
甘孜州某直屬機關
未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案
2020年2月,甘孜州某直屬機關門戶網站因未落實等級保護技術措施致使網頁被篡改,致使搜索網站自動跳轉到賭博平臺。
甘孜州公安局網安支隊依據《網絡安全法》對該直屬機關門戶網站處以停機整頓一個月的行政處罰。
原機關網站被篡改成賭博平臺 圖片來源:四川網警
案例六
泰州市某事業單位
未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案
江蘇泰州某事業單位網絡安全意識淡薄,曾因不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被責令整改。整改期滿後,仍未落實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再次遭到黑客攻擊破壞,後被泰州網安部門行政處罰並責令停機整頓。
圖片來源:江蘇網警
網絡運營者要切實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根據《網絡安全法》的要求採取有效的網絡安全防護措施,否則或將受到法律追究。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的,將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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