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個課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人的一生都在路上,正如「知心姐姐」盧勤所說,「與其送孩子一雙名牌鞋,不如送他一雙『能走路的腳』」。然而,讓孩子擁有一雙「能走路的腳」並非易事。
近日兩則新聞引發人們關注:一位82歲的老母親,兒子是某名校研究生,48歲了還不肯工作,母親不僅要用微薄的生活費養活兒子,還要照顧他的飲食起居;一位71歲的老母親,兒子39歲未婚,老人家至今捨不得讓兒子做一頓飯,無論兒子去哪裡,都堅持帶著電磁爐貼身陪伴、無微不至。
儘管在媽媽眼中還是「孩子」,可無論怎麼看,這兩位「孩子」年齡都不小了。按照常人觀念,這個年齡的男人理應是家裡的頂梁柱,上侍奉雙親、下照顧幼子,和妻子風雨同舟,在奮鬥中收穫幸福。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他們不惑之年還甘居「孩子」的位置,或主動或被動地「享受」著本該頤養天年的老母親的照顧呢?
送孩子一雙「能走路的腳」需要從細節著手。
當然,這樣的新聞只是極端個案,但此類問題並不鮮見。比如,孩子都上小學了,家長還追在身後餵飯;都上中學了,還幫著整理文具、背書包;都上大學了,還不讓孩子洗筷子刷碗;都結婚成家了,還上門料理家務、收拾房間;終於,孩子也有孩子了,老人反而成了看孩子的「主力」,不少年輕父母還心安理得……因為「孩子」依然還是「孩子」,依舊不會「走路」,並沒有因為成為父母就變成了「大人」。
那麼,怎樣才能送孩子一雙「能走路的腳」呢?
培養孩子獨立生活能力是極端重要的。在這一點上,我們甚至需要向動物媽媽學習。海獅媽媽捉到魚後不「餵」,而是在飢餓的幼崽前釋放它,鼓勵幼崽學會捕食;狐狸媽媽一旦教會小狐狸獨自覓食,就連抓帶咬,毫不客氣地將其趕出家門。「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這個「深遠」,要求父母把眼光放長遠,是一輩子當孩子的「拐杖」,扶著、攙著走下去,還是讓孩子掌握生存和生活的本領,有能力自立於世?想明白這個道理,也許就知道了該怎麼做。有的父母在孩子小時候,習慣於事事包辦,等孩子長大成人,又要求他像同齡人一樣擔起家庭、社會責任,孩子做不到,就恨鐵不成鋼。能力只能在一次次鍛鍊中增長,這好比一隻從不讓它飛的小鳥,長大後突然被推出鳥巢讓它翱翔天空,怎麼可能呢?
允許孩子嘗試甚至「闖禍」,別隨便阻攔。真正愛孩子,就要尊重孩子,把他視為擁有獨立人格的個體,該放手時就放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都會本能地嘗試一些事,比如自己穿衣洗漱、幫大人掃地倒垃圾。只要孩子能自己做的,就別越俎代庖。過度幫助、過度指導和過度關懷,不但剝奪了孩子鍛鍊的機會,更是用行動告訴他:「你不行,我不相信你」,而孩子通過自我實現建立起來的自尊、自信,比吃得好、玩得好更重要。孩子即使一次、兩次、三次做不好,但只要讓他嘗試,總有做好的那一天。
不要讓擔憂成為過度保護的理由,不要讓恐懼成為牽絆孩子獨立的枷鎖。事實上,很多時候不是孩子需要家長,而是家長需要孩子。希望更多家長放手,讓孩子從小去嘗試、去體驗、去鍛鍊,練就生存的本領,如果有一天他遠走高飛,你會心中只有欣喜而沒有擔憂,因為,你已經給了他一雙「能走路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