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詞的前面能加上能願動詞,以表示動作行為的意願和可能
例如:
1、臣願奉壁往。 (《史記·廉頗菌相如列傳》)
〔譯文〕我願意拿著這塊寶玉前往(秦國)
2、寡人已知將軍能用兵矣。《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譯文〕我已經知道將軍您能指揮軍隊了。
3、魚不長尺不得取,彘不期年不得食。《淮南子·主術訓》)
{注}彘(zhì):豬。
〔譯文〕魚不長到一尺長,不能捕;豬不養到一年,不能吃。
4、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孟子·梁患王上》)
〔譯文〕君子對於鳥獸,看見它們活著,就不忍看到它們死去,聽到它們的叫聲,就不忍吃它們的肉。
例1中的能願動詞「願」,放在動詞「奉(捧)"之前,並與之結合成合成謂語,表示行為的意願。
例2、3、4中的能願動詞「能"「得」、「忍」,分別放在動詞「用」、「取」、「食」、「見」和「食」之前,與之構成合成謂語,表示動作行為的可能和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