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 小農意識是小農經濟中農民身份和地位的體現,它充分反映著農民為生存而對自己利益的維護,但不包含對權利的捍衛與爭取;它雖是與官文化對立的民文化,但並未從根本上否定官文化的統治,而是在如何適應集權官僚制的前提下,形成維護自己的生存和簡單再生產的初級觀念。小農意識是個體的,但卻是普遍的,它作用於農民,影響於全社會,包括小市民,乃至官僚,其傳統至今依然對中國社會各階層的人的觀念有所制約。
[關 鍵 詞] 小農意識;階級意識;集權官僚制;官文化;民文化
[作者簡介] 劉永佶,中央民族大學經濟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社會存在的小農經濟,集合於農民的觀念,形成小農意識。小農意識是普遍的,但不是總體的、階級的,而是個體的。它形成於小農經濟,作用於農民,影響於全社會,包括小市民,乃至官僚,在個體觀念中都受小農意識的影響。
小農意識是民的意識,也可以說是集權官僚制下的「民文化」,它與官文化是對立的,但這種對立並未從根本上否定官文化的統治,更沒有提出變革社會制度的思想,而是在如何適應集權官僚制的前提下,形成維護自己的生存和簡單再生產的初級觀念。小農意識沒有自己系統的思想體系,它只是以初級觀念的形式經驗性地傳承於散布在中華大地上的農民群眾的意識中。也正因此,對小農意識的研究,相比對官文化的研究要困難得多。雖然小農意識是普遍的,但又都是以個體觀念的形式存在的,幾乎找不到關於小農意識的理論性論證資料,我們只能從很少的農民組織特別是起義隊伍的文件中發現一些這方面的歷史記載,再就是從小農經濟及農民的生活方式、風俗習慣中進行概括。
小農意識不是孤立的,也非自主形成的,而是在集權官僚制社會的統治意識形態——官文化的制約下形成的,是官文化長期統治的結果①。官文化是以儒家道統為理論基礎的統治文化,是官僚地主階級的意識形態,是其階級意識的集中概括和階級聯合依據,也是控制社會、統治民眾的指導思想和方法論。作為官文化理論基礎的儒家道統,由孔丘創始,提出了以「仁」為核心的範疇體系,歷孟軻、荀況、董仲舒而形成集權官僚制「欽定」的指導思想,並吸收法、道、兵諸家有關思想成分,不斷總結集權官僚制的統治經驗,逐步擴充系統,在朱熹那裡集合,形成以「理」為核心的新範疇體系。
儒家道統以「天命觀」為哲學基礎,以「中庸之道」為方法論原則,以「仁」和「理」分為其兩大階段性體系的核心,以禮、道、名、命、氣、智、義、性、忠、孝、悌、信、誠等一系列範疇為主幹,以廉、恥、公、敬、溫、良、恭、勤、儉等範疇為輔助,構成一個在農業文明條件下對世界、人生、社會、歷史的總體認識體系,集中體現並貫徹了集權官僚制的理論根據,它具有明確的入世性和實用性,強調「仁政」「德政」,主張「民本」論,堅持「德刑相配」,從思想和行為全面控制民眾,由此成為官文化的基礎。
官文化是官僚地主階級得以形成為階級聯合、協調其階級內部關係的文化觀念,以「內聖外王」為主要特徵;強調人治與「德刑相配」,文化武威,相輔相成;人治以集合起來的國家暴力為基礎,同時實行愚民政策;要求統治階級內部在嚴格的等級制下的「和為貴」,形成統一的強大社會勢力,共同對付民眾。官文化以「官本位」為基本,以「官至尚」為價值觀,強調升官發財的統一,強調身份與地位、利益的一致。官文化是階級統治文化的極致,其系統性和內在協調足以抵消官僚政治的內部矛盾,因此,雖有王朝更替,甚至短期的混戰,但總能在官文化的聚合中,實現大一統。官文化的統治對象,就是以農民為主的民眾,它的力量,不僅體現於官僚地主階級內部,不僅在於維護集權統治,更在於對民眾思想的控制,以至民眾自覺地接受、認可官文化及官的統治。小農意識就是官文化統治的結果,也是小農經濟中的民眾被動地適應官僚政治的意識。
小農意識的形成,是與官文化的統治統一的。從總體上看,小農意識並沒有形成系統的學說,而是以直接經驗、初級意識存在於農民的風俗習慣和日常生活中。小農經濟條件下的農民,猶如一灘散沙,數量雖多,但很少內在聯繫。小農意識也是以個體意識分別存在的,並在統一層面上互相制約和影響著。只是在特殊條件下,主要是災難臨近以至無生存之道的時候,才會鋌而走險,譁然起義造反。此時,小農意識會有所提升,但他們特有的階級地位,又使之不能提出社會變革的主張,只是要求改變自己的這種不幸的生存環境,大多數是「只反貪官,不反皇帝」;即使是勢力壯大甚至改朝換代時,小農意識在本質上也沒有改變,因為此時統馭起義隊伍的,已不是小農意識,而是那些官僚化了的造反頭目所堅持的官文化了。
小農意識作為小農經濟條件下個體農民的意識,是以適應集權官僚統治,認可官文化,進而維持自家生存和延續後代為特徵的。這是官文化和集權官僚制統治的結果。與此同時,小農意識作為被統治者的意識,也對官文化有所制約。小農意識先進於農奴意識和奴隸意識的地方,在於它更為明確地認識到個體生產者的利益,並儘可能地維護這種利益。正是由此,它才會認可官文化;但同時對於侵害其利益的行為,也會有所牴觸和反抗。儒家道統中的「民本」思想,以及「仁」「義」「恕」等觀念,以及「清官廉吏」的意識等,都體現著小農意識對官文化的制約。但這種制約是消極的,是以認可集權官僚制為前提的,也是集權官僚製得以延續的需要。
小農意識主要由以下內容構成。
一、勤儉持家
農民的「家經濟」,是農民的生存之本,全家人的勞動、消費、生兒育女、喜怒哀樂、生老病死,也即全部生活過程,都在這個「家」中。
「家」是農民的生存單位,也是其價值實現的場所。家庭成員都是至親,長者撫養幼者,壯者贍養老者。個人的消費取自之於家,個人的勞動成果也歸之於家。家的貧與富,直接關係每個成員的生活,同時,又取決於每個成員的勞作。在農民之間,能夠表現其社會地位的,只有家的貧富程度,而農民個人的價值,又主要是以勞作為家所做的貢獻。
集權官僚制下,農民所應交納的稅和租是相對固定的,餘者基本上是歸農民以家為單位消費。這樣,一個家庭的生活狀況,就取決於其家庭成員在所佔有或使用的土地上的勞動成果。小農經濟比封建領主制下農奴經濟的優越性,主要表現於勞動者生產的主動性和生活的節制性上。
以手工勞動為主的農業生產,其生產力的主體,也是勞動,這包括所付出的體力和勞動時間以及勞動的技能。在土地等自然條件相對固定的情況下,勞動的質量和數量就成為生產力的主動因素,農民的收入也就取決於他們的勞動。這也就是農民形成「勤」的觀念之基礎。
「勤」,《說文解字》的解釋非常簡要,即「勞也,從也」。多付出體力和勞動時間,並努力提高勞動技能,以獲取較好的收成,由此來改善生活條件。這就是農民的「勤」的意識。這種意識在兩千多年的歷史上,已經作為一種價值觀和道德,深植於中國農民的頭腦中。古代中國農業的發達,根本原因就在於農民的「勤」。勤不僅使農民有了基本的生活資料,更為官僚地主階級提供了大量的剩餘產品,在維繫農民的生存和簡單再生產的同時,也維繫了集權官僚制的生產和簡單再生產。
「儉」的含義也很明確。《說文解字》釋曰:「儉,約也。」即對人的行為有所約束,專指人的消費行為。與「儉」相對的是「奢」,即無節制的任意消費。尚儉抑奢,是中國古代消費思想中的重要內容。墨翟的非樂、節用、節葬、反對蓄私財等觀念,都反映出當時勞動群眾的消費意識。他在《辨過》《節用》《節葬》等篇中,闡明了立足於「儉」的消費觀,並提出了「儉」等於增的說法:「去其無用之費,足以倍之。」他還提出了一套以「用」為目的的消費標準,其原則是「諸加費不加於民利者,聖王弗為」。這個消費標準如下:
食:「足以充虛續氣,強股肱,耳目聰明,則止。不極五味之調,芬香之和,不致遠國珍怪異物。」
衣:「冬以圉寒,夏以圉暑。凡為衣裳之道,冬加溫,夏加凊者,芉魚且不加者去之。」
住:「冬以圉風寒,夏以圉暑雨,有盜賊加固者,芉魚且不加者去之。」
行:「車以行陵陸,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凡為舟車之道,加輕以利者,芉魚且不加者去之。」
葬:「衣三領,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堀穴深不通於泉,流不發洩則止。死者既葬,生者毋久喪用哀。」
這個標準,在當時來說,還是一個理想性的標準,墨翟將它用做消費的上限,設想由「聖王」推廣。而他的「諸加費不加於民利者」的原則,是很有見地的,它既表示要對王公大臣的制約,又是民眾利益的要求。
集權官僚制下的農民,無權也無力去制約官僚地主的消費,為了自己的生存,他們只能自我約束消費。對於「家經濟」中的小農,其生產品交稅租後的數量,是有限的,也是明確的,必須精打細算,才能維持一家人的生活。通常,家庭中是由男性家長主持生產,並決定經營、交換、消費的各項支出。主婦則負責衣食生計,參與消費性支出的決策。全家的衣、食、住,都是統一安排的,家庭成員一般沒有「私有財產」,但在分家時,可分給男性子孫相應的財產。
「勤儉持家」,由此成為千百年來中國農民的生存之道,也是小農意識的基本要素。在小農經濟條件下,「家庭共有」制是維持其成員生活的必要條件,因此,家庭成員都有義務為增產而「勤」、為節支而「儉」。「勤儉持家」作為一種觀念,深刻地植根於農民的意識中。農民之間的價值評判,也往往以這二者為標準,進而又使之上升為道德,以社會輿論等方式,來制約小農的經濟行為。
二、安分守己
集權官僚制的專制統治,剝奪了農民和其他平民的所有政治權利,而且以集合起來的暴力對付被隔離的個體農民或其他平民,只許老老實實、服服帖帖,不許亂想亂說亂動。這強大的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的壓力,迫使農民意識到只有在被容許的範圍內,即在其「家經濟」中生產和生活,生兒育女,傳宗接代,才是唯一的本分,至於參與政治活動,評論國家大事,反對官僚統治等等,都是非分之想。久而久之,小農意識中就形成了一個必要因素:安分守己。
安分守己是與勤儉持家內在聯繫的,其基礎仍是「家」和「家經濟」。勤儉持家是對集權官僚制的經濟制度的遵從,安分守己則是對集權官僚制的政治制度的認可。
「安分」,是對既定的社會地位的承認與遵從。分,即身份、名分、地位。集權官僚制對於農民個體的地位是有明確界定的,對此,農民本人也是明白的。所謂「安分」,就是從心底裡認可自己的身份地位,即使感到屈辱和被壓制,也要忍耐,不得造次。
「忍」是中國文化傳統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它是集權官僚制和官文化對民眾的強制性要求,也是民眾對這種強制性要求的接受。
集權官僚制及其官文化,極力壓制一切民眾的反抗意識,卻都容許與儒家道統在理念上不同的道教和佛教的存在,其用意相當明顯,就是用其來迷惑民眾,消除不滿和反抗。而道教將道家的「順乎自然」觀念改造為安分守己、知足長樂。「忍」是道教與佛教共通的。源於印度的佛教,其教義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求信徒明確人生之「苦」,並以各種方式的修煉,來認知這種「苦」的根源是人的主觀慾念,進而以修煉智慧來消除這些慾念。在佛教的經典中,人類所存在的俗世,不過是一種「空」幻的世界,是假象。苦與樂,貧與富,高貴與低下,煩惱和幸福,都是幻覺。不必執著去追求現世的幸福,而應經過修煉,突破感官和思想中的苦痛,進入所謂「涅槃」狀態,以死的態度對待生,以求在死後進入極樂世界。而中國的佛教,則為了適應官文化,以「忍」為其取得合法地位,並以此幫助統治者維持「社會穩定」。而那些「懶」人——不事農工商,也不操心世事的「出家」僧侶,為了騙來衣、食、住,就以各種方式廣泛、反覆地宣傳「忍」,要求民眾不訴苦、不串聯、不結社、不反抗。
中國古代小農意識中的「安分」思想,不僅是官僚政治「馴化」的結果,也是官文化及其改造了的道教、佛教「教化」的結果。
當然,說到對農民的教化,起主導作用的,還是官文化的理論基礎——儒家道統。儒家自漢以後,其原有的促進社會變革的功能已經消失,除為官僚地主階級統治辯護和宣傳之外,就是對民眾的「教化」。這本身也是儒家道統的普及過程。這項工作,主要是由那些中、下級官僚及「士」階層進行的。他們一方面以言行來管束、影響民眾,另一方面又以辦私塾或文藝形式,來宣傳儒家道統這個「天經地義」。不僅要反覆強調集權官僚制的絕對合理和永恆,更要明確地告訴民眾:你們處於社會的哪個層面,你們的「分」在哪裡,只有「安分」,不做非「分」之想,不過「分」行事,才能生存,否則,就會被懲處,甚至被消滅。
「分」是等級制的表現。集權官僚制否定了封建領主制的血統等級制,確立了身份等級制,即以官吏的品級規定其地位,這是一種相對的、可變動的等級制。此外,在官與民之間又有一條明確的鴻溝,對於民來說,官是絕對的統治者,不論個體的官品級多麼低,對於民來說,都有明顯的等級優勢。官文化反覆強迫民眾接受的觀念,就是官的絕對權威和正確,必須在意志上服從官的統治。對於那些不安於自身「民」的身份、膽敢反對官的權威的人,則嚴懲不貸。久而久之,民眾也就習慣於這種等級制度,認可它,並自覺地遵循它。民在自我意識中,就包含在官面前自卑自賤的觀念,而這,正是「安分」。
在「民」的內部,也是有「分」的,這包括對所賴以謀生的職業的自覺遵循。士、農、工、商這四民,早在管仲那裡,就有明確的區別,並提出要其各自「定居分業」。集權官僚制下,農是首位,通行的重農抑商政策,使農業成為一個相對穩定並在民的範圍內地位較高的職業。不僅官僚們將各種方式收羅的財富用來購買土地佔有權,手工業者和小商人也儘可能地要購買一小塊土地的佔有權,轉業為農。在這種情況下,本身就是農民的人,也就自然安於自己在職業上的這個「分」,世代相襲、傳宗接代了。
在「安分」的同時,更要「守己」,這是安分的具體形式。「守己」,即在明確自己身份地位的前提下,自覺地控制言行。從這種意義上說,「守己」是「安分」的展開,也是小農意識對官文化認可的細緻入微的表現。
在「守己」這個層面上,儒家道統的作用,主要就體現於「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觀念,並推廣「孝」。要求農民自覺地維繫其「家」,以守本分。
「孝」似乎是一個不分階級的通用範疇,而且是直接與人的生命承續相關的。但在集權官僚制下,「孝」不僅是「忠」的註腳,又是維護官僚地主階級內部關係的紐帶。將「孝」的觀念推廣於民,使小農經濟的「家」得以維護,又是集權官僚制的必然要求。
「孝」者,善事父母也。《說文解字》注曰:「孝,從老者,從子,子承老也。」父母對子女的養育,是人生的首要條件,子女對父母的照顧,也是必要的。儒家道統則將這種關係絕對化,把「孝」作為要求子女絕對服從父母的義務,這是其特點所在。「孝」似乎是無可非議的,但如果將其絕對化,擴展於思想言行的所有方面,則已經超出了人生育子女和贍養父母的程度,從而就具有了階級性和歷史階段性。從人類歷史的發展來看,「孝」的觀念恰是集權官僚制下才被強化的,在其他社會形態中,也有子女對父母的照顧,但主要體現於生活的情感上。「孝」作為一個文化範疇被推廣,是儒家道統的重要特徵,也是官文化制約的小農意識的重要成分。
集權官僚制的統治和教化,把「孝」作為一種基本道德通行於世。而「孝」的教化又與官僚政治和小農經濟是內在統一的。
「家」經濟中的每個人,也都是有其「分」的,因而也要「守己」。這裡的關鍵,就是子對父的「孝」。「家」的所有財產,包括對土地的佔有權和相應的生產資料以及生活資料,名義上都是屬於男性家長的。他是家的核心,其子孫都必須服從他,並在他失去勞動能力之後贍養他。為此,他必然地要求子孫的「孝」,子孫也只有「孝」,才能取得繼承權。父對子孫則需「慈」,這也是所有長輩對晚輩的道德標準。父慈子孝,構成家庭關係的基本框架。在諸子之間,講求對兄長的「悌」,以此處理好兄弟關係;夫妻之間,又要求妻服從夫,即「貞」。由此,形成一個「睦」的家庭。為了維繫一家人的生活,並延續「香火」、保護財產,這些都是必須的,並要不斷地強調。由於這些觀念的作用,農民不僅認可並遵守其在社會關係中的「分」,更要守住在社會和家庭中的「己」,從而使小農經濟在封閉中循環,進而形成自私自利的意識。
三、自私自利
小農經濟的「家」,是一個封閉性的生產、生活單位,同時也是一個文化單位。每個家庭成員的價值觀、思想和道德,都是圍繞「家」這個中心的。一個家庭成員的價值,首先體現於對「家」的貢獻,體現在其他成員的感受和評價上;農民的思想內容,主要在於如何為「家」謀利、為家庭成員謀利,並由此確定自己在「家」中的地位;道德的基本依據,就是血緣,是輩分及由此而形成的關係,慈、孝、悌、貞、睦就構成小農意識中道德的基本範疇。
小農經濟及「家」的封閉性,必然產生以「家」為單位的自私自利觀念。這在小農經濟條件下,是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的,也是「勤儉持家」和「安分守己」觀念的集中體現。
「家」的小農經濟,其生產的收穫與支出都是相對固定的,如何增加收入和減少支出,是家庭生活的原則。對於無權無勢的小農來說,其自私自利,並不是剝削或掠奪他人,而是以精打細算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這裡,既有如何努力付出勞動獲取收益,又包括以家為核心,謹慎支出,除必須的稅、租以外,在公益、社交活動中,都要保持個人利益,斤斤計較,絕不吃虧。
中國農民是相當精明的,但這種精明又是封閉性的。它並不是著眼於開拓和發展,而是在既定的生產水平上,以「家」為核心的算計。所謂「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已經成為一句格言。一心一意地盤算自家眼前的利益,對別人的利害,只要與自己無關,就不聞不問。甚至為了求得自家極小範圍的私利,不惜犧牲別人或社會更大的利益。
自私自利的觀念必然表現為目光短淺和思想保守。小農在自家佔有或使用的土地上,以自己的雙手「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籽」,年復一年,循環不已。集權官僚制連續兩千多年的重農抑商政策,嚴格地限制了農民的經濟交往,使他們就像在自己佔有的小塊土地上的莊稼一樣,植根於「家經濟」,不得移動。作為兩千多年基本國策的「重農抑商」,將農民固定於農業,以為政府提供稅收。這是立足於國家財政的政策,它本身並不包括如何促進農業的發展特別是生產關係改進的因素。這種直接以維護集權官僚制為宗旨的政策,在兩千多年中,有效地實現了其宗旨,也有效而有力地壓抑了中國農民素質技能和社會地位的提高,阻礙了商品經濟和市民社會的形成。在這種大環境下生存的農民,面對強大的官僚政治,只能把心思用於自家的一畝三分地,只求它多打一些糧食,自家才能果腹禦寒。而「抑商」,則阻斷了總體的經濟交往。表面看來,此政策是在保護農業,但實質仍是維護集權官僚制。抑商政策在農民中的影響,不僅是強迫他們把務農視為唯一生路,也嚴重製約了他們與外界的經濟交往。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兩千多年來中國億萬農民,被限制於自己體力所及的小塊土地上,以笨拙的工具,進行著艱辛的勞作。天就這麼高,地就這麼寬。什麼國家、民族、世界,一概不必關心,也不必知道。農民很是自悲、自憐,但又非常自負:自己的力氣,自己的技能,自己的勤勞,種出了自家的莊稼,自己來消費,確實心安理得。這些都是沒人可比的,也沒處去比。當一個農民看著自己培養的豆、稻、麥的生長,就看到了自己的價值;看著自家兒孫的成長,就看到了自己的希望——他們的生命連同他們的價值觀可以延續了。他們專心致志地在這塊土地上勞作,祈求風調雨順,希望一個好收成。他們並不知道,也不奢求其他的生活方式,更不想改變自己的狀況。「三十畝地一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是他們理想的生存模式,即達到溫飽型的自耕農狀態。對於新鮮事物,不敢去接受,「不為天下先」,必須有別人先試過,沒有問題了,才能效法。但大家都這樣,誰先去試呢?他們有從祖上傳下來的一套老規矩,年年遵行,代代承續,不去考慮它是為什麼,也不去分析其合理與否,只管依照行事,保險而又省心力。
小農意識中的保守性,是官文化長期以來愚民政策的必然結果。在官文化及集權專制的作用下,其在「愚民」方面,真可謂功德圓滿。遍及中華大地的個體農民,猶如官僚政治所放牧的一群奶牛,溫順而勤勞。他們不停地吃草,在維繫自己生命的同時,為官僚地主階級擠出鮮奶——剩餘勞動產品。官文化要求其所「牧」對象的只有一點:老老實實地幹活兒,不許有非分之想。而集權官僚制又將農民所有的政治權利都「沒收」了,也剝奪了他們從事政治活動的所有條件。留給農民的,只是在自家的小塊土地和小庭院中的勞動和消費。在這種情況下,農民沒有可能,也沒有必要去考慮政治問題,沒有必要去考慮自家之外的問題。
「各家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這是小農意識的重要表現,同時也是小農自我保護的一種手段。缺乏,甚至沒有社會責任感,是小農意識的重要成分。對於個體農民來說,他們的社會,主要就是自己的「家」,再就是與他們有親戚關係的那些人。而統治他們的國家、政治,不僅是他們的對立面,還不容許他們過問其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條聖訓,被歷代的皇帝和官僚們通力貫徹;「莫談國事」,已成為農民思想言論的戒律。對於官僚政治,逆來順受,只要還給自家留下一點活著的空隙,他們就絕對不去「造反」。「好死不如賴活著」,「活著」是最高、也是最基本的利益,而集權官僚制和官文化就是在農民這個最基本利益上,行使統治的。
農民是被迫的,又是軟弱的。我們今天仍可以設身處地地從現存的農民及歷史的農民的角度進行設想:自私自利和缺乏社會責任感,正是集權官僚制嚴密統治的必然結果。也正是這普遍而深厚的自私自利觀念,成為集權官僚製得以延續兩千餘年的重要條件之一。不妨看一看我們身邊的一些人,他們生活於工業文明時代的社會主義制度下,但頭腦中傳統的小農意識卻嚴重地束縛著他們的行為,包括一些通過各種門徑走上「領導崗位」的人,一方面努力接受官文化的訓練,另一方面又保持著小農意識自私自利的「本色」。西裝革履中包裹著的,是強烈的自私自利心思;口中念念有詞「競爭」「市場」「廉政」,而其精明的頭腦中卻在計算如何保位升級發財,又不負責任。這些雖然脫離了農業但仍存在的小農意識,是中國現代化的極大障礙。如果說歷史上的小農意識是集權官僚制統治的結果和必要條件,那麼,現實所殘餘的小農意識,又是官文化得以存活甚至復闢的土壤。
四、「只反貪官,不反皇帝」
自私自利的小農,把「活著」作為自己的私利之根本,在此邊際上,他們會委曲求全,也會忍耐屈服。但如果官僚地主階級的統治越過了這一邊際,壓迫得連一線生機也沒有的時候,也會起來反抗,甚至形成強大的勢力。但其所求,依然是自私自利的能夠「活著」的基本利益。
通觀兩千多年的中國歷史,農民起義是此起彼伏的,在如此廣闊的國土上,由南到北,由東向西,總會有一個地方的農民不堪天災人禍,起來反抗。在農民沒有任何政治權利的集權官僚制下,農民要表達自己的政治要求,或者說參與政治活動的唯一方式,就是以暴力形式「造反」,這是以生命為代價的。當然,在強大的官僚統治下,絕大多數農民的反抗都被鎮壓了,其領袖的姓名是在記載鎮壓者的功勞簿上寫著的。也有少數起義隊伍在達到一定勢力後,被其頭頭兒拿去換官——被招安了。至於像劉邦和朱元璋那樣奪取了天下做了皇帝、隨其造反的農民也有人由此做了大官的,是極少數。
從歷代的史籍中,我們可以發現一點:農民的起義,最初都是因為經濟矛盾激化,即在基本的生存條件已被剝奪的情況下爆發的。從古至今,沒有一次農民起義具有改變社會制度的綱領,而是把矛頭指向其直接的統治者。農民,或者說參與造反的農民,其目的,就在於改良一下被統治的環境;只有少數野心家,才會想到去當官做皇帝。
1975年8月14日,已是垂暮之年的毛澤東——他也是農民造反的領袖,與歷史上那萬千農民領袖不同的是,他是將制度變革作為綱領的,而且是朱元璋之後,唯一奪取全國政權的領袖——以他的辯證思維和豐富的經驗為依託,對描寫農民起義的文學名著《水滸》做了一段精到的評價:
《水滸》這部書,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面教材,使人都知道投降派。
《水滸》只反貪官,不反皇帝。摒晁蓋於一百零八人之外。宋江投降,搞修正主義,把晁蓋的聚義廳改為忠義堂,讓人招安了。
宋江同高俅的鬥爭,是地主階級內部這一派反對那一派的鬥爭。宋江投降了,就去打方臘。
這支農民起義隊伍的領袖不好,投降。李逵、吳用、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是好的,不願意投降。
魯迅評《水滸》評得好,他說:「一部《水滸》,說得很分明:因為不反對天子,所以大軍一到,便受招安,替國家打別的強盜——不『替天行道』的強盜去了。終於是奴才。」(《三閒集流氓的變遷》)
「只反貪官,不反皇帝」,是小農意識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進行反抗時的表現,但它同時又是平常情況下小農意識的一個重要方面。
安分守己的農民,是相當清楚自己的利益的,也明白誰在侵害他們的利益。在能夠維持生存的條件下,他們對侵害自己利益的官僚,往往會採取敢怒不敢言的態度;但其仇恨已種下,一旦條件成熟,就會集中表現出來。這個仇恨的對象,就是「貪官」。
集權官僚制下的農民,其對立面是官僚地主階級,但由於「天高皇帝遠」以及官文化對皇帝的「聖化」和「神化」,農民不可能了解皇帝有什麼劣跡,甚至不認為皇帝是自己的對立面。他們至多會從說書人和戲劇中知道過去朝代曾有過某位「昏君」——被一群奸臣所矇騙的皇帝,至於當今「聖上」,則都是英明不過的。農民所能感受到的政治,主要就是直接統治他們的基層官吏,即州、府、縣官及其吏員和幕僚們在行使權力時的表現。他們最痛恨的,就是危害其利益的貪官汙吏。農民本身,並沒有自己的階級的政治主張。這一方面是由他們自身的社會地位和利益決定的,另一方面他們長期處於官文化的統治之下,又沒有政治權利和政治經驗,使他們只能將自己的政治願望從屬於官文化,寄託於官僚政治的「德政」「王道」以及「聖主」「忠臣」「清官」上。也就是說,在小農意識中,也和官文化一樣,將既定的集權官僚制看成不可更改的,所能改動的,也是他們希望改動的,就是懲治貪官汙吏——這也等於維護制度,在這方面,也與官文化的正面宣傳是一致的。
從小農意識的角度說,「皇帝」是集權官僚制的代表,而「貪官」則是農民利益的直接侵害者。而這些「貪官」們的存在,又是違背制度的。所以,當農民受到「貪官」侵害的時候,他們首先想到的,就是皇帝的「聖明」,並盼著會派一些「清官」來懲處這些貪官。「包青天」這幕童話式的戲劇之所以長演不衰,就在於此。可見,小農意識和官文化在這一點上是融合了的:把官場設想成「清」與「貪」、「忠」與「奸」對立的雙方,凡是有貪官在欺凌百姓的時候,就會有一個清官出來,捍衛制度,並懲治貪官。對貪官的譴責和對清官的祈盼,就成為小農意識的重要內容,也是他們所關心的政治。
當盼望「青天大老爺」來給自己「做主」又不能實現的時候,農民才不得不起來「造反」。幾乎所有的造反所發起的原因,都是反對貪官。能夠將造反的目標指向皇帝的,是只有當農民造反勢力大到足以與朝廷抗衡的時候,由已經成了準皇帝的領袖——其中大多數是出身於官僚的或已經官僚化了的農民——提出來的。這時,所反的皇帝又只是最高權力的象徵,而非制度的代表了。因為造反勢力的要求,僅是「改朝換代」,由準皇帝的領袖來當皇帝,並不是要求制度變革。李逵等人反對宋江受招安時,所說的就是由「宋大哥當皇帝」,而不是廢除皇帝及其代表的集權官僚制。至於現有的皇帝之所以會被列入反的對象,主要原因是他太「昏」了,任用了那麼多貪官,又不加以懲治。那位已經成為準皇帝的造反勢力領導者,不僅大做皇帝夢——他們多半在舊皇帝還沒被推翻時,就已繼了皇帝位,還向他的追隨者和擁護者許下宏願:一是將有大批追隨他「打天下」的人,可以脫離農民,成為官吏;二是凡擁護他的農民,都可以分到一小塊土地的佔有權。此外,就是明確保證,在他的領導下,將不會出現貪官汙吏,起碼會嚴懲這種人。而對於小農意識而言,這也已經足夠了。反正總得有個皇帝,也得有一大批官僚,誰能保證我的利益,能為我「做主」,誰就當皇帝和官僚吧。
絕大多數的小規模的農民起義,都沒有提出改朝換代的口號,只是像《水滸》中描寫的梁山好漢們那樣,有針對性地反對某個或某些官吏,或者是反對政府的「俠士」們,他們甚至不會聚眾造反,而是以自己的武功行俠仗義,專門懲處一些貪官汙吏。這些人到底有多少,史籍上是很少記載的,更多地是流傳於民間,是農民「反貪官」意識的作品。但也會確有一些這樣的人,不過,他們的作用極其有限,而且他們的出現往往又是可遇不可求的。
由農民組織起來的造反隊伍,是貫穿於兩千多年中國歷史上的一股相當大的社會勢力。在大多數情況下,「烏合之眾」的農民起義,會被官方正規軍所「剿滅」。其領導者,不是被殺頭,就是逃之夭夭。另有少數領導者,是抱有政治目的參與起義,進而取得領導權。這裡有兩種情況,一是個人野心家,想利用組織起來的農民勢力,與朝廷討價還價,以取得一個好的官職;二是官場中對貪官汙吏不滿的人,想利用農民起義的勢力,來制約貪官汙吏。這兩種人基本上都是官文化的信從者,只要他們掌握了領導權,起義隊伍的性質也就改變了。問題在於,農民起義隊伍之所以能讓這些人掌握領導權,不僅是因為農民的素質相對低下,不適宜執掌大權,更重要的是農民沒有自己的階級意識和由此規定的革命綱領。他們只以「反貪官」為目的和標準,這樣,那些也反貪官的清官廉吏(如宋江者流)和士階層中不得志者,也就自然會得到起義農民的擁戴,而他們的政治、軍事才能由此得以發揮。然而,他們一旦大權在握,就會把起義隊伍作為實現其個人目的的手段,由此,農民起義隊伍的性質也就發生了變化。
不論農民起義的結局如何,總體說來,並沒能改變中國的集權官僚制。實際上,中國集權官僚制的確立,也與農民起義有直接關係。秦統一天下不久爆發的陳勝、吳廣起義,所反對的並不是秦的集權官僚制,而是它的暴政。承續其勢力的劉邦,之所以能夠戰勝項羽,根本原因還在於他能夠代表農民的某些利益,而項羽則企圖復闢封建領主制。劉邦的漢朝仍保持集權官僚制,除了非貴族出身的劉邦和他的大臣們沒有「封建情結」外,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參加或擁護起義的農民的制約。
農民在集權官僚制下雖然沒有政治權力,但他們組織起來後,又是一股相當大的政治勢力,歷代統治者都不能不考慮這股潛在的或已經顯現出來的勢力。所謂「水可載舟,亦可覆舟」是皇帝及官僚們的警句。正是因此,他們在建政和執政時,都要考慮農民的威脅,並儘可能地向農民做些讓步,同時注意整頓吏治,以防民變。
農民的反抗鬥爭,並不是以建立本階級佔統治地位的社會制度為目的,而是以制約集權官僚制使之有利於自己的生存為目的。農民從親身體驗中認識到,大一統的集權官僚制,是與小農經濟相統一的,他們要求這個制度中的官吏廉潔、秉公辦事,而不是推翻這個制度。農民受其生產方式和自身素質的束縛,不可能形成後來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關於民主政治的思想,他們希望有一個「好皇帝」,也希望有一批「好官」,並要求懲治侵害他們利益的貪官汙吏。而沒有政治權利的農民,又不能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或「選舉」官僚,只能盼求皇帝「聖明」,遠「奸臣」,重「忠臣」和「清官」,建立一個能夠「廉潔自律」的政府,其各級官吏,不僅忠於皇帝,而且能夠「為民做主」。一旦出現貪官汙吏,就可以很快地將其撤換——至於換到哪裡,就不管了,只要我頭上是一塊「青天」就行。兩千多年來,特別是宋朝以後,這類「清官」與「貪官」的議論、「忠臣」與「奸臣」的傳說,就成為了農民文化生活中的重要內容。當然,「貪官」並不因為農民的指責而不貪,但農民中這種強烈的反「貪官」意識,也不能說不是對集權官僚制的一個制約。從官僚地主階級的總體利益出發,皇帝及一批「忠」於制度的官僚,也會採取一些措施和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對顯露出來的貪官汙吏予以制裁,以平息農民的怨氣,維護其階級統治的「穩定」。
反「貪官」的意識,相當普遍地存在於中國世代延續的農民思想和輿論中。一方面,它表明農民並未形成以自身為主體的階級意識,農民不可能建立自己的政權和制度,但另一方面它也是勞動群眾素質技能和社會地位提高的一個必要環節。比起封建領主制下的農奴來,農民在人身權利上與官一樣,都是皇帝的臣民,而且有了自己的利益,也相對明確了自己的對立面。這看似柔弱的意識,也是一股無形的力量,它不僅是對官文化和集權官僚制的一種制約,也是號召農民反抗、保護自己利益的思想因素。正是這初級的「反貪官」意識,在農民中聚合著一股勢力。這股勢力,甚至可以推翻舊王朝、建立新王朝。雖然改朝換代以後還有皇帝和官僚,還會出現貪官,農民依然會受剝削、壓迫,他們還是要「反貪官」,以自己的生命來換取統治者的一點讓步。中國的集權官僚制和小農經濟,就在這種矛盾鬥爭中繼續著。
五、平均主義與等級觀
小農經濟是個體性的,也是社會性的。農民不僅要在自己的「家」中生產和生活,也要參與一定的公共活動,比如家族及村社的活動。重要的是,他們在自己的小經濟中,也期望有一個適當的社會總體環境。這樣,就在小農意識中形成了對公共事物的思想和道德以及對總體社會環境的理想。其主要的表現,就是平均主義和等級觀,這兩個似乎對立的觀念,在小農意識中卻可以同時存在。
小農意識中的平均主義,其基礎就是均配土田制所形成的個體小生產。在以體力勞動為主的生產方式下,人與人的勞動能力基本上是相等的,而且,土地佔有權也基本是以「丁」即勞動力人數來均配的;農民的生產,又有相對的自主權,其生活水平,在一般情況下也是大體平均的。再者,諸子之間在繼承權上,是平等的。這些,就使農民在其相互間的關係上,形成了一種以「個體自由主義」為前提的平均主義的觀念。「個體自由主義」是其自私自利觀念的表現,但這種「個體自由」是有明顯局限的,是服從集權官僚制和小農經濟的。以此為前提的平均主義,則表現於他們的公共活動,如家族慶典和村社的節日娛樂等場所,更多的則表現於他們對理想社會的嚮往和設計中。
小農意識的平均主義,比較突出地反映在起義隊伍的口號和綱領中,這集中起來就是兩個字:「太平」。太平者,大平均也。古往今來,「天下太平」已為一個祝願的成語。這句成語包含著「和平」的意思,但更深刻的則是有條件的平均主義。
農民起義之所以爆發,在於「貪官汙吏」及大地主破壞了由均配土田所形成的小生產格局。官僚地主大肆兼併土地,大多數自耕農失去對土地的佔有權,而地主又提高了地租,加之官府的橫徵暴斂,使農民失去了基本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不僅農民的「個體自由主義」遭到破壞,而且連生存都難以維持。在這種情況下,農民只能以自己的生命來冒險,一方面要求懲治貪官汙吏,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得到一小塊土地的佔有權。
我注意到這樣一個情況:自漢末張角領導的「太平道」起義,一直到清末洪秀全領導的「太平天國」,約兩千餘年的時間內,幾乎每一次大的農民起義,都是以「太平」為口號和旗幟的。其中唐朝農民起義領袖黃巢,自稱是「天補平均大將軍」,明確將「平均」作為自己的標誌。即使未以「太平」為旗號的,也都在其宣傳中強調平均主義。這裡,我們僅就張角的「太平道」和洪秀全的「太平天國」這首尾兩端進行分析。
「太平道」是以《太平經》為其理論依據的,「太平」也由此而出。《太平經》是道教之經典,其中,對「太平」的解釋是:「太者大也,乃言其積大行如天。」「平者乃言其治大平均,凡事悉理,無復奸私也。」「太者大也,平者正也。」太平世界就是和諧、公正、安寧的世界,「三光為其不失行變,四時五行為其不錯」。這種「太平」的思想,加上宗教迷信以及醫術修身等方法,使《太平經》成為東漢後期政治動亂條件下,農民意願的一種反映。《太平經》的出現與歐洲基督教《聖經》年代相差不多,道教之成為宗教,與它有直接關係,但它的內容要比《聖經》龐雜得多,幾乎社會和人生的一切方面都涉及了。張角的「太平道」,就是以「太平」為號召,組織起浩大農民並發動起義的。他依據《太平經》中的忠孝、上下同心、抑兵惡殺等思想,提出「蒼天已死,黃天當立」的口號,主張對不合「天道」的漢王朝造反。張角領導的「黃巾軍」起義,是針對東漢末年宦官專權和官僚地主土地兼併的鬥爭,其中農民的平均主義得到了充分體現。
而洪秀全的「太平天國」,則是農民中傳統的平均主義與西方基督教中的平等觀相結合的產物,其主體仍是中國小農意識中的平均主義,但以《聖經》中「創世紀」的故事作為人類「太平」的依據。
皇上帝天下凡間大共之父也,近而中國是皇上帝主宰化理,遠而番國亦然。天下多男人,儘是兄弟之輩,天下多女子,儘是姊妹之群,何得存此疆彼界之私,何可起爾吞我並之念?
天下總一家,凡間皆兄弟。何也?自人肉身論,各有父母姓氏,似有此疆彼界之分,而萬姓同出一姓,一姓同出一祖,其源亦未始不同。若自人靈魂論,其各靈魂從何以生?從何以出?皆稟上帝一元之氣以生以出,所謂一本散為萬殊,萬殊總為一體{12}。
這是洪秀全為鼓動起義,寫在兩份傳單上的話。從其內容上看,並沒有什麼高明深奧處,不過是從小農的平均主義將儒家中「大同」說和基督教義拼合而成。這種半神話、半民間故事的文字,對於廣大農民來說,有著巨大的促動作用。
比較集中地表現小農意識中平均主義的,是《天朝天畝制度》。這是太平天國起義中最有「變革」性的文件,即在發動農民參加起義時將他們對土地及社會的基本要求「制度」化。雖說這個「制度」也不過是一種宣傳,但卻受到廣大農民群眾的擁護,並為我們研究小農意識提供了難得的資料。
《天朝天畝制度》許諾,在太平天國奪取天下以後,要實行對土地的平均分配。凡分田,照人口,不論男婦,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則分多,人寡則分寡,雜以九等。如一家六人分三人好田,分三人醜田,好醜各一半。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處不足,則遷彼處,彼處不足,則遷此處。凡天下田,豐荒相通,此處荒則移彼豐處,以賑此荒處,彼處荒則移此豐處,以賑彼荒處。務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處不飽暖也。
這樣的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是歷代皇朝「均配土田」時所沒有的,它充分體現著農民的意願。再者,就是婦女也有分地的權利,且與男子同等。平均分配土地之後,國家還將所有剩餘產品收歸國庫,以便在全國調劑。
凡天下,樹牆下以桑,兒婦蠶績縫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雞,二母彘,無失其時。凡當收成時,兩司馬督伍長,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餘則歸國庫,凡麥、豆、麻、布帛、雞、犬各物及銀錢亦然。蓋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歸上主,則主有所運用,天下大家處處平均,人人飽暖矣。此乃天父上主皇上帝特命太平真主救世旨意也。
不僅平均分配土地,而且平均分配剩餘產品,這才是真正的「太平」。這對於長期備受官僚地主壓迫剝削、處於饑寒交迫境況的貧苦農民來說,是最為理想的狀態。
進而,從生產資料和剩餘產品的平均分配,又要求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平等,要求在生活方式上的等同劃一。
凡二十五家中,設國庫一,禮拜堂一,兩司馬居之。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彌月喜事,俱用國庫,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錢。如一家有婚娶彌月事給錢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總要用之有節,以備兵荒。凡天下婚姻不論財。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長及伍卒為之,農隙治事。凡兩司馬辦其二十五家婚娶吉喜等事,總是祭告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切舊時歪例盡除。其二十五家中童子俱日至禮拜堂,兩司馬教讀舊遺詔聖書、新遺詔聖書及真命詔旨書焉。凡禮拜日,伍長各率男婦至禮拜堂,分別男行女行,講聽道理,頌讚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焉。
謝謝洪秀全。他在這裡所講述的,正是集中了小農意識的具體的平均主義。可以想見,這份號召農民起義的「綱領」性文件,應是那些早期參加太平軍的農民集體討論的結果,同時也廣泛徵求了農民意見。這是在農業文明基礎上,而且沒有關於新工業文明認識的條件下,農民所能意識到的理想狀態。其主要內容,就是在不提高科學技術、依然保持個體手工勞動的同時,從生產到消費全方位的平均主義。
不過,這種意識中的平均主義,在太平天國並沒能實現,大概只是在一百年後的「大躍進」中的一二年時間內,曾在中國大地上推廣,如人民公社的「大鍋飯」等。這種新形式的平均主義,應是小農意識的一種嘗試,但很快就失敗了,並嚴重破壞了農業生產,使農民的生活水平大大降低。
如果說平均主義在太平天國中沒能實現,是由於它沒有奪取全國政權,那麼這個沒有奪取全國政權的農民起義軍,卻在剛剛取得局部勝利後,就迫不及待地建立了自己的等級制,而這同樣是小農意識中的一個因素:農民在要求相互之間的平均的同時,又承認並容許統治者的等級制。太平天國的領導人在其隊伍已形成一定規模後,也必然地將自己視為不再平等於農民的人。在組織和指揮起義軍的實際需要中,也不能不建立軍事的等級制,進而,又把軍事等級制推廣為政權中的等級制,建立一個龐大的官僚體制。太平軍剛打到南京,洪秀全等人就放棄大好軍事形勢,不再北伐,而是稱帝稱王,封官封爵,形成相當規模的官僚體制,其等級絕不亞於滿清王朝!而且,各等級間差別森嚴,禮數繁多,官長架子十足,腐敗叢生。僅從各王府的役使人數,就可以見其一斑:天王府1673人;東王府3557人;北王府1991人;翼王府1961人。其他王府也在千人左右。各侯爵或各級官府,也要數百或數十人。後來,又在形勢不利的情況下,廣封王、侯,大賞官職,為王者竟達兩千七百多人!甚至,「嘗一日封賞丞相、檢點至數百人」。
至此,農民起義軍的性質已變,小農意識中的等級觀已變成官文化的等級觀,二者在這一點上結合起來了。小農意識與官文化在等級觀上的相通,是歷代農民起義軍官僚化的重要原因。幾乎每一次起義,都在形成一定規模後,其領袖就稱王道孤,並建立一套官僚體制,進而腐化、失敗。李自成的隊伍攻進北京,「大順」朝迅速地官僚化,以至迅速地失敗。而朱元璋的成功,也就在於充分地利用了農民中的等級觀,並在有效地向官僚制度的轉化中,將小農意識與官文化相結合,進而以官文化控制小農意識。
總之,小農意識是小農經濟中農民身份和地位的體現,它充分反映著農民為生存而對自己利益的維護,但不包含對權利的捍衛與爭取。其影響之廣,傳統至今依然對農民的觀念以及中國各社會階層的人的觀念都有制約。我們研究農民的權利,必須充分考慮這一歷史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