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起早貪黑讀書,有人卻走歪門邪道。在2019年11月30日舉行的商務英語中級考試(BEC)中,十餘名「槍手」攜帶變造的身份證,進入全國各地的考場,而他們背後都是同一個組織者——賈某。
多年「槍手」變中介
2006年,英語專業畢業的賈某到上海一家外企工作。由於周末經常幫人補習英語,一些考生找到賈某,讓其冒名頂替參加全國英語三、四級等級考試。經不住金錢誘惑的賈某答應下來,幾次下來更是嘗到了甜頭,替考的次數越來越多,替考的範圍也越來越廣。
圖說:「槍手」替考完成的考卷。普陀區檢察院供圖
2013年,擁有一定資源的賈某轉行做起了中介,組織「槍手」為考生代考,從中間抽成。他找到一起工作過的補課老師,並以「招聘英語輔導老師」的名義,在網上發帖尋找「槍手」。一遇到合適的人選,便又是電話溝通具體事宜,又是微信獲取證件照片。另一邊,賈某藉助在圈子裡的口碑和人脈尋找「有代考需求」的考生,其中既包括老客戶的推薦,也不乏移民公司、留學機構的介紹。同時,賈某還在網上發類似「通過我報名,通過率高」的廣告,並將「槍手」和部分考生拉進英語考試QQ群中。每次組織代考,賈某就在群裡發一張英語考試成績單,有意向者便會主動與他聯繫。
照片合成換頭像
有了「槍手」和客戶,賈某又是如何具體操作的呢?
圖說:賈某與「槍手」的QQ聊天截圖。普陀區檢察院供圖
一般情況下,他會讓考生將身份證原件寄給他,並將考生身份證照片與眾多「槍手」的證件照片進行比對,匹配面相相似者發給前妻王某。一張是考生身份證掃描件,一張是「槍手」的證件照,憑藉多年的設計經驗,王某用PS將兩者巧妙合成,並微調五官,使P出來的頭像既像考生又像「槍手」。接著,賈某一方面讓考生將該照片上傳系統生成準考證,另一方面又將合成好的照片和考生原始身份證一起給到金某某,由他找人將原始身份證上的照片替換為合成照片。替換照片使用的是覆膜再印刷技術,並不改變身份證晶片和防偽標識,只是將原來的頭像刮掉,再覆蓋上新的照片膜。由於BEC考試並不進行指紋驗證,帶著變造後的身份證和準考證的「槍手」很容易混進考場。
上述服務,賈某會先收取一部分的定金用於支付合成照片、製作假身份證和「槍手」的食宿費用。考試通過後,再根據不同的考試科目收取不同的尾款,例如BEC中級考試標價為1萬元,沒有通過則不需支付,遇到考生耍賴,賈某便會威脅舉報他。支付給「槍手」的費用則相對不固定,在3000-7000元不等。
涉嫌變造身份證
2019年9月-11月,賈某通過上述方式組織了等十餘名「槍手」參加11月30日的BEC中級考試,被公安機關抓獲。
檢察官認為,本案是一起有組織大規模在我國境內的替考案件。在替考過程中,賈某為保證順利通過監考官核驗身份的環節,通過組織替換被替考者的身份證件上的照片方式變造身份證,擾亂考場秩序,該行為已涉嫌變造身份證件罪。「槍手」明知賈某組織變造身份證,仍然將自己的照片發送給賈某進行合成,然後攜帶變造的身份證參加考試,應共同認定為變造身份證件罪。5月28日,普陀區檢察院對賈某、金某某等20名被告人以涉嫌變造身份證件罪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代考是不誠信的行為。在法規規定的國家考試中,代考和找人代考都將構成代替考試罪。例如全國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考試、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研究生考試、高考、司法考試、公務員考試等。非國家考試替考不構成代替考試罪,但如果在代考過程中實施了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如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也將受到相應的法律的懲罰。
淨化考場風氣非一日之功,在堅決打擊代考犯罪的同時,應倡導誠信考試之風,能力不足者應當通過自身努力改變而非通過找人代考這種作弊行為走捷徑。同時,也可以引入指紋識別、人臉識別等身份檢驗方式,從技術層面減少代考的可能性。
通訊員 張熠 新民晚報記者 江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