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30日
全國商務英語中級考試也就是我們俗稱的BEC考試正式開考,公安機關根據線索,在全國各地的考場內將10多名攜帶著變造身份證的「替考槍手」一舉抓獲,同時被抓的還有這些「槍手」背後的同一個組織者——賈某。
「槍手」和「幕後組織者」被一鍋端
2006年
大學畢業的賈某來到上海工作。由於自己的專業就是英語,賈某便經常利用周末時間當起了英語補習老師,期間,有一些考生找到賈某,讓他冒名頂替參加全國英語三、四級等級考試。在「豐厚」替考費的誘惑下,賈某答應了下來,幾次替考下來都沒有暴露更是讓他嘗到了甜頭,替考的次數越來越多,替考的範圍也越來越廣。
2013年
擁有了一定資源的賈某轉行做起了中介,組織「槍手」為考生代考,他則從中間抽成。他找到了一起工作過的補課老師,並以「招聘英語輔導老師」的名義在網上發貼尋找「槍手」。一遇到合適的人選,便又是電話溝通具體事宜,又是微信獲取證件照片。另一邊,賈某藉助在圈子裡的口碑和人脈尋找「有代考需求」的考生,其中既包括老客戶的推薦,也不乏移民公司、留學機構的介紹。同時,賈某還在網上發類似「通過我報名,通過率高」的廣告,並將「槍手」和部分考生拉進英語考試QQ群中。每次組織代考,賈某就在群裡發一張英語考試成績單,有意向者便會主動與他聯繫。
「生意」越做越大的賈某索性組織了「替考隊」
有了「槍手」和客戶
賈某又是如何具體操作的呢?
一般情況下,他會讓考生將身份證原件寄給他,並將考生身份證照片與眾多「槍手」的證件照片進行比對,匹配面相相似者。然後,將考生身份證掃描件和「槍手」的證件照發給操作員王某,憑藉多年的設計經驗,王某用PS技術將兩者巧妙合成,並微調五官,使P出來的頭像既像考生又像「槍手」。接著賈某一方面讓考生將該照片上傳系統生成準考證,另一方面又將合成好的照片和考生原始身份證一起給到另一個操作員金某,由他找人將原始身份證上的照片替換為合成照片。替換照片使用的是覆膜再印刷技術,並不改變身份證晶片和防偽標識,只是將原來的頭像刮掉,再覆蓋上新的照片膜。由於BEC考試並不進行指紋驗證,帶著變造後的身份證和準考證的「槍手」很容易混進考場。
藉助微信傳遞信息、更改照片
上述服務,賈某會先收取一部分的定金用於支付合成照片、製作假身份證和「槍手」的食宿費用。考試通過後,再根據不同的考試科目收取不同的尾款,例如我們開頭提到的BEC中級考試標價為10000元,沒有通過,則不需支付,遇到考生耍賴,賈某便會威脅舉報他。支付給「槍手」的費用則相對不固定,在3000-7000元不等。
公安機關查獲的「槍手」做的答卷
本案是一起少見的在我國境內有組織、大規模的替考案件,在替考過程中,賈某為保證順利通過監考官核驗身份的環節,通過組織替換被替考者的身份證件上的照片方式變造身份證,擾亂考場秩序,該行為已涉嫌變造身份證件罪。「槍手」明知賈某組織變造身份證,仍然將自己的照片發送給賈某進行合成,然後攜帶變造的身份證參加考試,應共同認定為變造身份證件罪。日前,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對賈某、金某某等20名被告人以涉嫌變造身份證件罪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
代考是不誠信的行為。在法規規定的國家考試中,代考和找人代考都將構成代替考試罪。例如全國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考試、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研究生考試、高考、司法考試、公務員考試等。非國家考試替考不構成代替考試罪,但如果在代考過程中實施了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如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也將受到相應的法律的懲罰。
淨化考場風氣非一日之功,在堅決打擊代考犯罪的同時,應倡導誠信考試之風,能力不足者應當通過自身努力改變而非通過找人代考這種作弊行為走捷徑。同時,也可以引入指紋識別、人臉識別等身份檢驗方式,從技術層面減少代考的可能性。
記者:吳越凡
編輯:朱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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