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裡是「小灰聊職場」,2020年,很多朋友是伴隨著辭退失業度過的,不過好在這一切都已經過去了。
那被公司辭退時,除了經濟補償金賠償金外,2020年說的最多的就是領取失業金。
那麼大家知道領取失業金的好處和壞處分別是什麼嗎?
對於我們來說,到底應該不應該領取這個失業金?什麼時間段領取失業金比較好?
很多朋友認為只要自己沒有工作的,就算失業,但失業保險對於失業可不是這樣定義的,而且我們在領取失業金上面還有一些環節和步驟。
不管怎樣,失業保險金也算我們的一個福利,領取時也有好處,也有壞處。
那麼究竟要符合什麼樣的條件才能領取失業金?具體的操作流程是怎麼樣的?這其中有哪些問題需要我們去注意?
第一大點:我們要先知道失業保險對於失業的定義和基本條件。
第一:在我們失業前,失業保險最少累計繳滿一年,也就是說失業保險只要繳費滿一年以上,才有資格享受失業金,這個是一個門檻條件,對於之前繳納的失業保險,但沒有領過失業金的繳費年限是可以累積計算的。
第二:必須是非本人原因失業,也就是說,自己主動辭職造成的失業肯定不算在內。無論是被公司辭退還是公司倒閉等原因,一定不要是自己的原因。
第三:我們先要進行失業登記,並且有二次就業的,既然是非本人原因失業,那麼肯定要做好失業登記,另外必須要有積極的就業意向。
第二大點:失業保險金究竟有多少?
失業金通常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主要跟我們的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有關係,那麼具體在不同的城市可能會有細微上的差別,北京繳費1年不足5年的,最長可以領12個月的失業金;繳費5年以上,不足10年的,最長可以領取18個月的失業金;繳費10年以上的,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
每個月失業金的額度原則上不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一般是最低工資,有的地方是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具體參照當地的政策。
第三大點:領取失業金的具體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我們先要拿到公司出具的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領取失業金一定要是非本人原因離職的。
第二:公司要將你的失業信息告知社保部門備案,或者在停繳社保時,停繳原因選擇非員工本人意願。
第三:帶好相關的材料到當地指定地點去辦理失業登記,並且選擇有主動就業的意向,領取失業登記證,當然有很多地方已經取消了這個紙質的證,一般都是在線操作。
第四:到社保部門對應的窗口辦理領取失業金的手續,這個其實是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開始計算。
第四大點:在領取失業金期間,我們的社保怎麼辦?有沒有什麼影響?
首先我們要記住的是: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公司是沒辦法給你正常繳納社保的,除非去主動停止領取失業金才可以。不過在這個期間,失業保險基金會給你自動繳納醫療保險。
不會影響到我們享受醫療保險的待遇,但養老保險就沒有了,這個是我們領取失業金期間不好的一面。
如果自己還年輕,失業之後能夠快速的找到新的工作,那建議不要領這個失業金等我們年紀大了,不好找工作了,再一起領。
因為失業金每月那點錢相比我們找到一份新工作的工資實在太低了,如果自己是以後短期內找不到工作或者年齡大了不好找工作,那我們可以去領這個失業金。
第五大點:什麼情況下必須停止享受失業金?
第一:我們已經找到新的工作再次就業的,如果我們已經在新的公司上班了,那麼我們必須要主動停止領取,否則被查到了,自己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第二:已經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的,說簡單一點,就是已經在領取養老金的這個時候就不能繼續享受失業金了。
第三:沒有正當理由不接受當地機構介紹的工作或者技能培訓的,因為我們在領取失業金時一個要求就是有繼續就業的一個意向。如果無故拒絕,那麼也會被停掉領取失業金的,我們一定要記住,千萬不要抱著僥倖的心理去領取失業金,千萬不要認為這個便宜不佔白不佔,在大數據時代,我們很容易被查到違規領取。這個時候我們是要返還失業金的,而且嚴重的話可能會被處以三到五倍的罰款,而且最關鍵的社保系統裡面登記的我們的地址和電話,因為是公司當時提交的,所以很可能會導致社保部門聯繫不到我們,然後我們也不知道自己有違規領取失業金的情況,最後導致自己的徵信受到影響。
總結
總而言之,失業金只是保障我們最低生活標準的一個錢,所以,我們不要把這個當做主要最重要的,還是要趕快找到新的工作。
長遠來看,我們不要為了這點錢來浪費自己繳納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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