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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2019年度彙算補稅應該什麼日期前補繳
年度彙算時需要補稅的,應該在什麼期限補繳完畢? 年度彙算申報後,如果您需要補稅,請您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年度彙算補稅的,有哪些繳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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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稽查後,補繳的增值稅與滯納金如何做帳?
那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稅務檢查中涉及的補繳增值稅與滯納金該如何做帳務處理呢?了解了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補稅的帳務處理原則之後,我們在分別從補繳當年增值稅帳務處理與補繳以前年度增值稅帳務處理兩個方面做分析:二、補繳當年增值稅帳務處理與案例解析借:相關科目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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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滯納金怎麼計算?補交需要多加多少?
補交需要多加多少根據我國稅收徵管法相關規定,個稅滯納金的計算方法是:從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應交而未交個人所得稅款之日起,亦即從納稅人超過稅法規定的申報繳納稅款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每遲交一天,就加收一次其應交而未交個人所得稅款萬分之五的金額作為滯納金,即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且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稅收滯納金一般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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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年度彙算申報納入個人信用管理
未按規定辦理個稅年度彙算會如何?市民對納稅申報相關數據有疑問怎麼辦?針對市民關心的問題,深圳市稅務局進行解答,並提醒市民切勿相信非官方的「退稅攻略」。焦點一未按規定辦理個稅年度彙算會如何?張某在進行個稅年度彙算申報時,填報「其他自然災害受災減免個人所得稅」優惠項目,申請退稅7316.13元。根據政策規定,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個人所得稅減徵需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經稅務部門核實,納稅人張某未進行備案,實際不存在符合條件的減免。張某在稅務工作人員的輔導下,辦理了更正申報,並補繳稅款5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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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稅務局提醒市民:個稅2019年度彙算月底截止
昨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貴陽市稅務局獲悉,個人所得稅2019年度彙算於2020年6月30日截止,納稅人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郵寄、到辦稅服務廳等四種方式辦理。 據悉,依據《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2019年度終了後,納稅人需要匯總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以下簡稱「年度彙算」)。辦理年度彙算的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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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不是讓單位代繳了嗎?同在一家公司 為什麼有人退稅有人補繳?
個稅不是讓單位代繳了嗎?同在一家公司 為什麼有人退稅有人補繳?北京市納稅人開通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等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遠程辦稅渠道。隨著個稅App的開通,「曬退稅」成了一股熱潮,不少納稅人在朋友圈裡曬出了退稅獲得的「意外驚喜」。有人「意外」收穫了一杯咖啡錢,有人卻需要補繳千餘元稅款,這是為啥?楊崢的遭遇並不是個案,不少納稅人在APP上註冊填報時,卻遭遇了「被收入」和「被就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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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個稅年度彙算6月30日結束 沒辦的抓緊了
個稅年度彙算最後兩天,沒辦的抓緊了 錯過申報時限你將可能損失一筆退稅款 未及時補稅將加收滯納金,還可能影響徵信 6月28日,三湘都市報記者獲悉,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將於6月30日結束,還沒辦理的納稅人可得抓緊了,趕緊通過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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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年度彙算咋申報?需要補稅還是退稅?記者體驗話你知
4月1日,深圳市稅務局發布通告稱,3月27日起,深圳市稅務局已開通手機、網頁等個稅年度彙算遠程辦稅渠道。近日,不少市民反映,個稅年度彙算究竟應該如何申報?個稅年度彙算需要補稅還是退稅?未按期辦理會如何?記者通過實際體驗個稅年度彙算申報流程,並諮詢深圳稅務部門,解答市民關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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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稽查補徵稅款帳務處理方法
增值稅1、稅務稽查發現將自產產品對外贈送或自用未進行帳務處理,未繳納增值稅。(1)調整以前年度損益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庫存商品 (按真實的成本價出庫)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按視同銷售計算的稅額)如果是對外贈送的,則計入主營業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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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個稅彙算6月30日截止
記者從深圳市稅務局獲悉,6月30日臨近,我國歷史上首次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即將截止。我市目前已有超300萬人順利完成申報,其中絕大多數為退稅。根據規定,納稅人應在6月30日前完成個稅彙算申報,申請退稅或補繳稅款,逾期或將影響個人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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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個稅彙算本月截止,趕緊辦!以免影響個人徵信
原標題:2019年度個稅彙算6月30日截止市民抓緊時間申報,以免影響個人徵信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0年06月15日訊(深圳特區報記者 段琳筠)記者從深圳市稅務局獲悉,6月30日臨近,我國歷史上首次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即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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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2019年度個稅年度彙算什麼時候申報?
廣州2019年度個稅年度彙算什麼時候申報? 答:2020年6月30日之前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WEB端)網上辦理或者郵寄進行申報哦! 溫馨提示: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徵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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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2019年度個稅彙算即將截止
提醒:2019年度個稅彙算即將截止 2020-06-18 08: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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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讀懂新形勢下第三方涉稅信息共享的個稅稽查風險
今後,稅務局將是最懂你的人。有人說2020年是個稅繳納元年,也是過往數十年稅務監管最嚴的一年,也許還是未來數十年最松的一年。尤其是在個稅徵管中構建起第三方涉稅信息共享系統制度,對分散的涉稅信息進行全樣本的採集、整合和處理,實現個稅徵管智能化、信息化是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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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提費用誇年度被稅務局查補交企業所得稅,會計分錄應怎麼做?
預提費用誇年度被稅務局查補交企業所得稅,會計分錄應怎麼做? 彭懷文 諮詢:預提費用誇年度被稅務局查補交企業所得稅,會計分錄應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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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個稅彙算6月30日截止 市民抓緊時間申報以免影響個人徵信
根據規定,納稅人應在6月30日前完成個稅彙算申報,申請退稅或補繳稅款,逾期或將影響個人信用記錄。 或有機會領取退稅紅包 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就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合併後按年計算應納個稅,再減除已預繳稅款後,計算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並結清稅款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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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年度彙算2020年6月30日就要結束了
四川新聞網成都6月28日訊(記者 戴璐嶺)距離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結束日期(6月30日)還剩2天時間,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再次提醒,還未辦理的納稅人儘快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查看有關信息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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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個稅彙算清繳6月30日截止
2019 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於 6 月 30 日截止。記者從深圳市稅務局獲悉,目前我市仍有少許納稅人未辦理年度彙算申報。深圳稅務提醒廣大納稅人及時依法依規申報,逾期申報將影響個人信用;如需補繳稅款而未補繳的,情節嚴重的,將追繳稅款、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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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個稅年度彙算清繳,你關心的10個熱點問答來啦!
納稅人辦理年度彙算時,除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彙算申報表外,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惠的,還應按規定一併填報相關信息。填報的信息,納稅人需仔細核對,確保真實、準確、完整。納稅人需將年度彙算申報表以及與納稅人綜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繳稅額或稅收優惠等相關資料,自年度彙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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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月底截止 逾期申報補稅將收滯納金
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將於6月30日結束。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提醒納稅人抓緊辦理個稅年度彙算申報及退(補)稅,確保及時獲得退稅,充分享受改革紅利,同時避免逾期申報補稅而產生稅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