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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深圳市創世紀機械有限公司
2015年度業績承諾完成情況的鑑證報告
關於深圳市創世紀機械有限公司
2015年度業績承諾完成情況的鑑證報告
眾會字(2016)第3874號
東莞
勁勝精密組件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我們接受委託,對後附的東莞
勁勝精密組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勁勝精密」)管理層
編制的《關於深圳市創世紀機械有限公司2015年度業績承諾完成情況的專項說明》進行了專項
審核。
一、對報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鑑證報告僅供
勁勝精密年度報告披露時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們同意將本鑑
證報告作為
勁勝精密2015年度報告的必備文件,隨同其他文件一起報送並對外披露。
二、管理層的責任
勁勝精密管理層的責任是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相關資料,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
規定編制《關於深圳市創世紀機械有限公司2015年度業績承諾完成情況的專項說明》,並保證
其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三、註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鑑證工作的基礎上對
勁勝精密管理層編制的上述說明獨立地提出鑑證
結論。
四、工作概述
我們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規定執行了鑑證業務。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要求
我們計劃和實施鑑證工作,以對鑑證對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在鑑證過程
中,我們實施了包括核查會計記錄等我們認為必要的程序,並根據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職業判斷。
我們相信,我們的鑑證工作為發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五、鑑證結論
我們認為,
勁勝精密管理層編制的《關於深圳市創世紀機械有限公司2015年度業績承諾完
成情況的專項說明》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如實反映了深圳市創世紀機械有限公司
2015年度業績承諾完成情況。
附件:東莞
勁勝精密組件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深圳市創世紀機械有限公司2015年度業績承諾完
成情況的專項說明》
(此頁無正文)
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中國註冊會計師 梁 烽
中國註冊會計師 王 培
中國,上海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東莞
勁勝精密組件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深圳市創世紀機械有限公司
2015年度業績承諾完成情況的專項說明
東莞
勁勝精密組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按照《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
錄第10號:定期報告披露相關事項》的有關規定,針對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
標的公司2015年度業績承諾完成情況進行專項說明。
一、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的情況
2015年8月2日,公司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重大資產重組的
相關議案並與夏軍、凌慧、何海江、深圳市創世紀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創世
紀投資」)、錢業銀、賀潔、董瑋等7名交易對方(以下簡稱「交易對方」)籤署了附條件生
效的《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同時與承擔補償義務的交易對方夏軍、凌慧、
何海江、創世紀投資籤署了《盈利預測補償與獎勵協議》。公司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
買資產的方式購買創世紀全體股東所持有的100%股權。
2015年11月20日,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核發的證監許可[2015]2673號《關於核准東
莞
勁勝精密組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夏軍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中國證
監會核准本次交易。
2015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創世紀100%股權的
過戶手續,創世紀完成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2015年12月21日,公司向交易對方發行的普通A股股票上市。
二、業績承諾及實現情況
2015年8月2日,公司與承擔補償義務的交易對方夏軍、凌慧、何海江、深圳市創世
紀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創世紀投資」)籤署了《盈利預測補償與獎勵協議》。
(一)業績承諾
創世紀股東夏軍、凌慧、何海江、創世紀投資承諾:創世紀業績承諾期間2015年度、
2016年度、2017年度實現的淨利潤分別不低於22,638.96萬元、25,189.11 萬元、27,142.20
萬元。
1、業績承諾補償
根據業績承諾,如創世紀在盈利預測補償期間任何一個會計年度未能實現承諾淨利潤
數,則夏軍、凌慧、何海江、創世紀投資應當首先以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進行補償,不足的
部分用現金補償。補償義務人內部各自承擔的補償比例為補償義務人各自因本次交易所獲得
的交易對價÷補償義務人合計因本次交易所獲得的交易對價。
(1)股份補償
1)補償期內每年度末,創世紀實際淨利潤數未達到承諾淨利潤數,其差額部分由補償
義務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對上市公司進行補償,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當年應補償股份數=(截至當年期末累積承諾淨利潤數-截至當年期期末累積實際淨利潤
數)×交易對方認購的股份總數÷補償期內各年的承諾淨利潤數總和-累計已補償股份數-
(累計已補償現金÷本次發行股份價格)
依據本協議確定的計算公式,若出現折股數不足1股的情況,以1股計算。上市公司以
1元總價回購上述補償股份。
2)補償期間各年度計算的補償股份數量小於0時,按0取值,即補償義務人無需向上
市公司補償股份,且已經補償的股份不衝回。
3)自完成本次收購之日起至盈利預測補償或資產減值補償實施完畢期間,上市公司實
施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分紅派息等事項,與交易對方應補償股份相對應的新增股份或
利益,隨交易對方應補償的股份一併補償給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不必另行支付對價,具體按
以下公式計算:
A、如上市公司實施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補償股份數調整為:補償股份數×(1+
送股或轉增比例)。
B、如上市公司實施分紅派息,補償股份數調整為:補償股份數×(1+截至補償前每股
已獲得的現金股利÷本次發行股份價格)。
(2)現金補償
補償期間內任何年度按照上述計算的結果,補償義務人應補償的股份數量超過其所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總量(不含上市公司實施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分紅派息等事項而相
應產生的新增股份或利益折算的股份),差額部分補償義務人應以現金補償上市公司,具體
計算公式如下:
應補償的現金=(當年應補償股份數量-當年已補償股份數量)×本次發行股份價格
按上述公式計算的補償金額小於0時,按0取值,即補償義務人無需向上市公司補償現
金,且已經補償的現金不衝回。
2、業績獎勵
若創世紀盈利預測補償期間實際淨利潤總額超過承諾淨利潤總額,則標的公司應當將超
出部分30%(以下簡稱「超額利潤獎勵」)以現金方式獎勵給創世紀的業務骨幹、核心技術
人員、中高層管理人員等,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超額利潤獎勵=(標的公司盈利預測補償期間實際淨利潤總額—標的公司盈利預測補償
期間承諾淨利潤總額)×30%
上述實際淨利潤指經審計機構審計的標的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
者的淨利潤。
(二)業績承諾實現情況
根據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眾會字(2016)第3872號《深圳市創世
紀機械有限公司2015年度審計報告》,創世紀2015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公司所有者的淨利
潤為25,456.31萬元,2015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30,895.70萬元,
已達到承諾業績。
東莞
勁勝精密組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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