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在中國銀保監會指導下,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聯合中國醫師協會對已實行13年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進行了修訂,正式發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20年修訂版)》(以下簡稱「2020版重疾規範」)。
作為人身險業務裡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重疾險的變化在業內和廣大保險消費者中受到了極大關注。重疾新規實施後,會有哪些變化呢?咱們國壽的客戶會有哪些利益保障呢?
中國人壽濟南市分公司個險企劃部高劍波介紹說:「2020版重疾規範是結合我國重大疾病保險發展及現代醫學最新進展情況,在廣泛研究參考國際經驗的基礎上做出的修訂,本次調整集中於六個方面:增加了六種疾病;四類重疾理賠標準放寬;四類重疾理賠標準更嚴格;對包括甲狀腺癌在內的三種常見癌症定義進行重點調整;以及輕症賠付限定及規範說明。」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與廣大消費者相知多年的國有金融企業,始終堅持「以客戶為中心」,秉持「誠實守信、客戶至上」服務理念,做值得託付的保險公司。結合「2020 版重疾規範」,並充分考慮當前通行的醫療技術發展和醫學診斷標準發展趨勢,推出「優選」理賠方案,讓客戶擁有更優的理賠結果。
中國人壽濟南市分公司個險企劃部高劍波介紹說:「對於持有中國人壽長期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有效保單的被保險人,若於2020年重疾規範發布後,首次確診保險產品條款中列明的重大疾病,我公司將根據客戶就該疾病提交的理賠申請,基於對應疾病的兩種醫療診斷標準,選擇有利於客戶的一種進行賠付,即客戶所患重大疾病,符合原保險產品中對應疾病的醫學診斷標準或符合2020年重疾規範中相同疾病的診斷標準兩者其中之一,並滿足保險合同中約定的其他給付條件下,即可獲賠相應保險金。」
與現行的重疾險規則相比,新版重疾險在25種重疾基礎上,新增三種重疾和三種輕症,其中重疾包括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輕症包括輕度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塞、輕度腦中風後遺症,從強制要求覆蓋的重大疾病的保障範疇來看,病種增加了,保障範圍擴大了;第二是新規理賠更規範,有些治療手段可以獲賠了,新規根據醫療技術發展,更新了疾病治療手段,避免了存在爭議的理賠糾紛。
中國人壽濟南市分公司個險企劃部高劍波介紹說:「以深受消費者喜愛的《國壽附加國壽福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慶典版)》產品為例,條款中的主動脈手術要求通過開胸或開腹實施,而2020版重疾規範定義中通過胸腔鏡/腹腔鏡形式進行的相關手術,新增在主動脈手術定義中,在優選方案下客戶若通過胸腔鏡或腹腔鏡實施主動脈手術治療,公司將按照2020版重疾規範中主動脈手術的疾病定義進行責任判定。」
據了解,銀保監會明確規定,2020版重疾新規範出臺後,當前正值產品迭代的關鍵時期,過渡期為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1月31日,過渡期內新老產品可以同時銷售,確保新老規範平穩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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