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鈴鈴……」9月1日,伴隨著清脆的上課鈴聲,全省中小學新學期開學。記者在走訪時發現,接送孩子上學的家長一碰面,言談間少不了「作業」「陪伴」「管教」等高頻詞彙。
值得注意的是,從這一天起,《安徽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這意味著,在安徽,家庭教育從此不再只是「家務事」。《條例》共7章49條,明確了政府主導、家庭實施、學校指導、社會參與的家庭教育工作機制,對促進我省家庭教育事業發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增進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
立法推動家庭教育法治化
「『家長學校』線上課堂馬上開課了,大家進入qq群裡……」8月30日8點,合肥市曙光小學新學期家長會暨「家長學校」課堂開講。圍繞如何建立和諧的親子關係,老師給出了一些合理建議。
「家長學校」的湧現,是近些年發生的可喜變化。一度,「家長為什麼不需要經過崗前培訓」等討論引發全社會熱議。提升家庭教育的法治化水平,正是《條例》制定的初衷。
7月31日,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條例》,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條例》制定的指導思想、過程以及主要內容。記者從會上獲悉,本次立法既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家庭教育發展重要指示精神,貫徹國家教育改革發展重大部署,更是為了解決家庭教育中的一些重點難點焦點問題。
2018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強調:「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要給孩子講好『人生第一課』,幫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育時代新人要從家庭教育做起,但立法部門在前期調研時發現,當前我省家庭教育普遍存在以下問題:政府、家庭、學校、社會在促進家庭教育發展中職能不明晰;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教育公共服務能力需要提升等。紓解這些困難,需要通過立法加以推進。
突出強化父母主體責任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2019 年立法計劃,省婦聯起草了《條例(草案送審稿)》。省司法廳會同省婦聯對《條例(草案送審稿)》進行修改後,相關部門通過書面徵求意見、實地調研、召開專家論證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最大限度凝聚共識。
「作為長期從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一名法律工作者,看到《條例》草案時,我感到非常振奮和激動。」省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姚煒耀律師表示,以往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條款散見於《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多部法律中,《條例》的制定出臺是我省第一次從立法層面就家庭教育進行明確規定。
姚煒耀注意到,《條例》明確了父母是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併科學界定了家庭教育的主要內容。根據《條例》第22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根據未成年人不同年齡階段的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對其進行理想信念、愛國主義、生態文明、遵紀守法、道德情操、社會責任,生命安全、身心健康、科學知識、生活技能,以及文明禮儀、孝老愛親、團結友愛、勤儉節約等方面的教育,塑造未成年人優良品德,培養未成年人良好習慣,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
《條例》的另一大亮點,是突出了特殊情形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現實生活中,留守、流動、貧困、重病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較為缺失。對此,《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特殊困境未成年人關愛救助機制,根據流浪乞討或者離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服刑或者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未成年子女等群體的特點和需要,在家庭教育方面提供必要幫助。
相互銜接完善促進措施
家庭教育中,爸爸媽媽的地位不可替代,但仍然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條例》 明確了政府主導、家庭實施、學校指導、社會參與的家庭教育工作機制,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家庭教育事業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制定家庭教育工作專項規劃,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家庭教育工作,統籌保障家庭教育促進工作相關經費。
幼兒園、中小學等學校應當通過建立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開展家訪、家長開放日、家長接待日等活動,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密切聯繫、互相配合,了解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情況,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推進家庭、學校共同教育。
婚姻登記機構辦理婚姻登記時,應當通過現場諮詢輔導、播放宣傳教育片等形式宣傳家庭教育知識,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紀念館、美術館、科技館、青少年宮、兒童之家、青年之家、婦女之家、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職工之家、工人文化宮、體育場館等場所,應當定期開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稿件來源:2020年9月1日安徽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