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底,安徽省多了一部新法規,它將影響到很多人,尤其是那些已經成為或有志成為家長的人。
《安徽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已於7月31日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這意味著,被不少人視作家務事的家庭教育,將被納入法治化軌道。
啥意思?就是你今後要「依法帶娃」了。
家長和孩子這點事,犯得上出臺一部法規來管?告訴你,還真是!
其實,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一樣,都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而且在重視家庭的中國社會,家風培育一直被看成是社會文明的孵化器,所以,家庭教育也是國民教育體系中最為基礎和最有影響力的教育。
但眼下的家庭教育似乎有點跑偏。不妨回答以下幾個問題:
「熊孩子」背後有「熊家長」嗎?
管孩子時會不會覺得無力、心累、「我太難」?
孩子才上幼兒園,就開始了「為之計深遠」的焦慮?
胎教班、早教班、親子課……費用那麼高,有沒有被割韭菜的感覺?
看似很生活風的家庭教育,遠不是一件家務事那麼簡單。
尤其是當下家庭結構已經發生深刻變化,雙職工家庭越來越多,父母根本沒時間陪孩子。還有那些留守兒童,一年連父母的面都見不了幾次,教育更無從談起。
再加上網際網路的發展,社交媒體的普及,在各種社會信息的侵擾下,要是沒有家長的幹預和引導,孩子只能獨自面對成長的困惑,導致性格缺陷、心理障礙甚至三觀走偏的風險概率就會大大提高。
一些調查顯示,在青少年社會問題特別是未成年人犯罪問題中,家庭教育不當已成為導致未成年人不良行為乃至犯罪行為的重要誘因。
省婦聯一項調查結果顯示,21.9%的留守兒童認為其監護人在關注自己心理方面做的不夠好,所佔比重最大。
「孩子教育失敗,不僅是一個家庭的問題,也是個社會問題。」省政協委員柏雪梅是家庭教育立法的積極呼籲者,正是自己帶娃的艱辛經歷,才讓她意識到今天的家庭教育已經不是一個家庭所能承擔的工作,而是一個需要細緻的社會分工、相關方面充分參與的系統工程。
這也正是我省制定家庭教育促進條例的出發點,以法律的形式,將政府、家庭、學校、社會在家庭教育中的職能作用加以明確:
政府要組織實施家庭教育指導大綱,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公共服務體系。衛生健康等部門為特殊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家庭教育幫扶和指導。
家長要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父母外出務工每年至少要與未成年人團聚一次。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加家庭教育指導實踐活動,其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支持。幼兒園、中小學將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納入教職工業務培訓內容,高校可以開設家庭教育相關課程。
……
省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安徽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草案)》
有些家長可能會疑惑,家庭教育立法了,以後家庭教育做不好,是不是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其實,從條例的名稱就能找到答案,立法是為了更好地促進家庭教育,條例的具體內容,更多的是對政府、學校、社會機構在家庭教育中應有作用的調整和規範,目的是為家長實施家庭教育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構建相關方共同參與的家庭教育格局。
不過,家長始終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做好家庭教育,責無旁貸。柏雪梅建議,為了讓條例真正能夠落地,還應制定一些細則,對家長的教育行為進行規範。「比如在社區,可以由專門的工作人員對家庭教育進行摸排,要是發現家長的教育行為不當,要組織他們參加學習班進行矯正。」
所以,在座的家長們真要注意了,以後為人父母,可能真要經過考試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