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問小新:意外險和壽險都是保身故的,意外險那麼便宜,直接買意外險不就好了,為啥還要買壽險呢?
在回答這個問題,小新用案例帶大家了解一下:
案例一:
張先生在2015年1月份購買了一份50萬保額的意外險和一份100萬的定期壽險。不幸的是2015年國慶放假時,張先生帶著家人回老家,發生了交通事故,當場身故。事後,妻子向保險公司提出了理賠申請。你覺得保險公司將會如何申請理賠?
理賠結果:由於是意外導致的身故,那麼意味著意外險和壽險都能賠付,也就是能拿到50萬的意外險+100萬的壽險金額,他妻子可以拿到150萬的保險金。
案例二:
王小姐在2016年3月份購買了一份100萬保額的意外險和一份50萬的定期壽險,不幸的是,在2016年9月王小姐被查出癌症晚期,不久便因治療無效痛苦離世。家人在王小姐去世之後,調整之後一段時間後,向保險公司提出了理賠申請,你覺得保險公司將會如何申請理賠?
理賠結果:由於身故是因疾病所造成的,所以不符合意外險的賠付標準,只能賠付壽險的保障,也就是能拿到50萬的壽險金額,王小姐家人可以拿到50萬的保險金。
基於以上案例,我們來具體看一下意外險和壽險的保障範圍:
意外險:由意外導致的身故、傷殘及醫療費(含門急診+住院醫療費),保障因意外造成的身故或殘疾,身故賠付全部保險金,殘疾按照登記賠付保險金;
壽險:保障的是因意外、疾病、自然死亡以及投保兩年後自殺導致的身故等。
看兩者的保障範圍,你會發現這兩者的其實是有交叉的,主要在意外身故/全殘上。
壽險保障意外險的全殘和身故,但無法按照殘疾等級賠付。同樣的意外險可以,但是僅限因意外所造成的傷殘。
除此之外,意外險和壽險的全殘標準是有很大差異的,一般來說,意外險的全殘(即傷殘等級1級)要比壽險嚴格很多。
多數壽險的全殘標準如下:
比如:壽險只要兩肢體缺失就會被認定為全殘,拿到全部賠償。而根據意外險通用的《人身意外傷殘鑑定標準》,三個肢體缺失才會被認定為1級傷殘,拿到100%保額,而二個肢體缺失會被認定為3級傷殘,只能拿到70%的保額。
相比之下,壽險的全責責任寬鬆了很多,拿到理賠的概率也會大了很多!顯而易見,壽險的保障範圍要大很大!
壽險雖然只有全殘和身故,而沒有傷殘保障,如果因意外導致了程度較輕的殘疾,壽險是不會賠的,只有意外險才能賠償。但是,意外險也只提供因意外導致的殘疾和身故保障,其他原因下的殘疾和身故,就不能代替了。
據悉,意外身故在整個身故數據中只佔據很小的一部分,更多的是疾病身故,所以,意外險和壽險不能相互取代。
為什麼意外險便宜這麼多?
看完上面的,大家是不是就明白了。壽險的保障覆蓋更廣,功能越多,費用自然越高。也可以這麼說,壽險保障更多,那麼出險的概率也就越大,因此費率就越高。
而發生意外的概率卻是很小的,別看我們老是看新聞播這裡車禍,那裡被高空掉落的物品砸,那邊又有人亂砍了,但是世界各地的人,更多是因疾病死亡的,除非是明星,大把的普通人過著自己的一生,經歷著生老病死也不會被報導罷了。
因此,意外險就是保障小概率但大傷害的意外風險,而壽險作為規避身故/傷殘的風險才更加全面,也是家庭經濟支柱放心行走江湖的裝備,二者是互補不可替代的。
小新的建議是:意外險和壽險都買,如果經濟條件有限,可以購買意外險和+定期壽險的組合;如果經濟條件比較好,可以購買意外險+終身壽險,尤其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經濟支柱,一定要把壽險保額做大,加上定期壽險,意外險建議給所有人買,但壽險不建議給孩子和老人購買。
今天就說到這裡,還有幾句話想告訴大家:
關於健康險,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險,大家在購買過程中會有很多問題。
比如:這款產品好不好?適不適合我?這個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買?有什麼限制嗎?等問題。
關於身故保障,尤其是壽險,大家在購買過程中也會出現很多問題。
比如:該給誰買?不該給誰買?買多少?最高限額是多少?什麼產品最適合?等問題。
大家對保險有任何問題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私信給小新,小新立馬會給予解答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