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所遇到的困難是管教還是試煉?
選自彼得·馬斯特斯 《試煉你的信心》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希伯來書》12:5)
有些基督徒認為一切嚴峻試煉都是神的管教,而有些則完全排除這種可能性。上面引用的經文(《希伯來書》12:5)警戒我們,不要忽視管教的可能性,但我們如何才能分辨我們是否是在被管教呢?畢竟,無數的試煉和艱難並不是管教,這一點我們可以從保羅為主被囚的經歷中看到。他被抓下到監裡是神的旨意,目的是為了讓他做出偉大的見證。除了遇到海難(三次),保羅還受到鞭打,忍飢受渴,挨石頭打,長久受到疾病的折磨,但是他卻說:「我若必須自誇,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顯然,保羅並沒有視這些經歷為主的懲罰或管教,因為他絕不會把受到神的懲罰當作榮耀。保羅的情況向我們證實,即使是最為極端的患難,也不可輕易被當作神不認可我們的標誌。當偉大的宣教使徒失去講道的自由,還要遭受在羅馬被囚的患難,有人也許會以為保羅生命中有陰暗隱秘的罪,但事實並非如此。保羅怎麼能如此確定他並不是在被管教?我們又如何能辨別所遇到的試煉是否出於管教?答案在《希伯來書》12:5-11,我們可以由此得知神管教的基本原則。《希伯來書》的作者引用《箴言》3:11:「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也不可厭煩祂的責備。」據此,我們可以說神嚴厲的管教總會在溫柔的責備之後,這話顯明一種從容易被輕看的溫柔責備到嚴厲管教的漸進。
因此,如果一個信徒本來生活很安寧,卻突然被嚴重挫折或疾病擊垮,沒有任何前兆提醒,這就不是出於神的責備。神是完美的父親,不會像地上的父母瞬間勃然大怒,衝向孩子,痛打一頓。
我們被神管教的那一刻,我們會知道原因,因為我們的良心會在同一時刻被攪動。辨別我們是否是在被神管教的一種方式是捫心自問:我們是否拒絕過溫和的責備?是否任意繼續犯已知的罪?是否逃避應行的義務?是否未去尋求神的面,即便良心不斷地就某件事提醒我們當如此行?痛苦的管教之先總會有良心被攪動,以及不斷加強責備和警戒的階段。這種「溫和的」責備通常以什麼形式出現呢?
從《希伯來書》12:12-13 我們可以看到神的管教往往首先從屬靈祝福和喜樂開始。「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腳,反得痊癒。」雖然這裡使用的語言是關乎腿酸腳歪,但很明顯意在勾勒靈裡虛弱的畫面,因為患病的人能夠挺起手腳,想必是通過悔改和重新委身做到的。
這種管教意味著屬靈恩惠和益處的損失,使我們成了軟弱的基督徒。神令烏雲遮蔽天空,限制我們的屬靈祝福,以至於我們失去了禱告、福音事工和團契裡的喜樂。基督徒的事奉開始變得令人厭倦,我們感到靈裡沉重,經常跌倒。如果與神相交和確據對我們來說很寶貴的話,我們便會警醒並對罪行採取行動。如果管教來臨時我們忽視良心的話,那麼隨後必定有更嚴厲的責罰。
神所採用的另外一種初級管教形式是,神破碎我們的屬世追求或貪圖的偶像。當約拿悖逆神逃跑的時候,神挫敗他的目的,在他途中設阻,給他帶來諸多困難。舉個例子,如果一個信徒並非出於需要而買了一輛昂貴的豪華車,一周打三次臘,配備大量的配飾,把車停在窗外目光所及之處,以便好好欣賞,終日以車為樂;那麼,當聽到這輛寶貴的偶像被意外毀壞或剮蹭時,我們將完全不會感到驚訝。因為神會經常破碎我們的屬世喜好,除去祂所愛之人的自私渴望。祂很有可能會擾亂屬世的目標,作為使我們頭腦清醒的一種手段。
古時的猶太人為我們提供了例子,他們佔有了流奶與蜜的應許之地,很快便熱衷於追求財富和享樂。他們在田間耕作來滿足自己的貪慾,他們在安息日做工,為了租佃妄用神的律例。結果,神讓巴比倫人佔領了他們的土地。如果我們過度熱衷於自己的事業或個人提升,那麼也許我們的精心規劃將無緣無故地開始出現差錯。我們也許會莫名其妙地在升職時被忽略,或是近乎被免職,利己的追求都被粉碎,但神也許不會把疾病加在我們身上。這一切的事並不一定都是管教,但可能會是,如果是管教,我們會知道原因。
戰爭和醫學領域都存在一個問題,即如何擊中目標又不傷及無辜,如何治癒疾病又不產生副作用。我們讀到,有的醫學研究人員能使藥更精確地作用於導致疾病的細胞,也讀到設計出智能炸彈避免傷害到平民百姓。神古時的子民開始變得貪婪時,祂首先加患難在他們的財富上。神說:「在你們手下的各樣工作上,我以旱風、黴爛、冰雹攻擊你們,你們仍不歸向我。」我們是否忽略了良心的聲音,無視神最初的管教而繼續沉溺罪中?我們是否隨後喪失了靈裡的祝福,遭受神針對我們屬世計劃的選擇性管教?如果是這樣,我們若仍不悔改,繼續前行,我們就處於面臨更嚴重懲罰的危險中,因為神愛我們,不願讓我們毀了屬靈生命。那沒有受到管教的人(如《希伯來書》12:6 所說)肯定是沒有重生得救的人,不論他自己是否宣稱已經得救。我們在《希伯來書》12章6 節讀到:「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收納的兒子」這讓我們確信神的管教是基於愛。如果罪很嚴重,持續了很久,管教也可能相應嚴厲,但是管教的本質絕不殘酷,絕沒有敵意。
在這受咒詛的沉淪世界裡,有些試煉過於殘酷,而不可能是神的管教。例如,一個信徒受到惡性襲擊或被強姦,那肯定不是出於神的管教。如果這樣的事發生在信徒身上,我們必須給予極大的同情和幫助,信徒本人一刻也不應相信那是神的管教。有人會用神以巴比倫的屠殺行為來管教祂的子民來反對,但這樣的比較是錯誤的。在經歷了長時間不斷的警告後,猶太人(作為一個國家)已經拒絕並離棄神保守的臂膀,因此,把自己暴露在遠古世界的暴虐下。同樣,一個靈性長期嚴重滑坡的信徒,會暴露在殘酷的生活面前,作為復原性管教的一部分。但就一般情況而言,神的管教在本質上並不殘忍。如果我們被殘忍的災難、試煉或疾病所震驚,通常來講,我們可以比較安全地認為這樣的患難不是神的管教。當然,神出於主權,允許一切的事發生,也會賜下奇異恩典使我們能夠承受,但是我們說的這一切事是指著神出於父愛管教所採取的神聖行動。
我們讀到當今很多人虐待孩子,卻用孩子的行為太令人氣憤來開脫。這是什麼類型的管教?這不是管教,乃是脾氣暴躁和殘虐,無限聖潔的神絕不會這樣行事。因此,我們可以基本肯定,那使人致殘的可怕事故、精神崩潰(人最寶貴的恩賜——理性,錯亂了)、以及非常重大的災難,都不會作為神用來管教祂子民的手段。
顯然,神確實會時而用疾病來作為使祂子民知罪的方式。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30 說到哥林多教會的會友有好些「軟弱的和患病的」,因為他們藐視真誠地自我鑑察的職責並且藐視悔改。
很明顯,哥林多教會有很多驕傲、自滿、反對律例、專橫、不悔改的信徒。使徒保羅在信中就此詳細闡述,並確認教會中存在的犯罪特徵如下:「你們仍是屬肉體的;你們已經飽足了;已經豐富了;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哥林多前書》3:3,4:8,5:1-2,6:8)他敦促他們自我省察和評價,好避免「主的責備」。當然,神會因為祂子民的任意妄為,持續拒絕過真誠的基督徒生活,而在他們身上施加輕微病患,但那是什麼樣的病患呢?哥林多教會中靈性滑坡的人在軟弱中受苦,意味著失去活力和力量。這當然不是指嚴重的無法康復的重症,而是指挪去了受苦之人的安樂,攔阻他在滑坡景況中恣意享樂的苦難。這是符合神旨意的景況,就是,讓陷在罪中的信徒思考他們生活的空虛形式主義和虛偽,讓他們求告神,祈求赦免和幫助。
有些人的行事方式看起來已經無可救藥,而且給別人樹立了非常可怕的榜樣,所以神認為有必要讓他們從眾人眼前消失,讓他們回家。但是,在《哥林多前書》11 章,我們找不到論據支持神會使用比這更殘忍、更讓人無力、更駭人、更痛苦的形式來管教的觀點。
《雅各書》5:14-15教導,罪有時是令信徒患病臥床的原因。我們當如何知曉抱病臥床是否是出於神的管教呢?我們可以問自己以下問題,來看自己是不是聖經所指的當遭這樣患難的人:
· 我是否藐視自我省察?
· 我是否忽視自己的罪,任意沉溺其中?
· 我是否假裝在靈裡行走,實則已經長期沒有嚴肅地悔改、禱告並委身與主?
· 我是否已經成了假冒偽善的敬拜者,即使在聖餐的時候心靈也無動於衷?
· 神是否已經用輕微的懲罰和患難來管教我,而我仍明知故犯,一意孤行?
· 我是否變得「軟弱」,並且這種狀態已經持續一段時間,而我仍舊拒絕省察自己的心,拒絕改變虛偽的方式?
如果這些問題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那麼這種病患極有可能是主的管教。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這種苦難也不是不可逆轉的。但是,如果我已經為自己的罪悔改,尋求了神的幫助以避免再次犯罪,並且迴轉謙卑地行在神面前;如果我並沒有被已知的「輕微」的方式管教過,那麼我們的疾病就不太可能是來自神的管教。我們應當注意,疾病不是神用來懲戒任意妄為信徒的唯一方式。大多數患病的信徒不是在被管教,大多數被管教的信徒是被疾病以外的方式責備。(這個相當籠統的斷言僅僅是基於牧者的觀察。)
以上用來辨別疾病是否是出於神的管教的問題,同樣適用於辨別令人困惑的嚴峻試煉。如果我們的屬靈生命已經墮落成虛偽的表演,沒有真誠的認罪,犯下嚴重惡行,甚至長期行惡,我們會知道這種試煉極有可能是管教。另一種確認疾病或試煉是否是出於神的檢測方式是:我們悔改後,苦難是否被挪去了。我們在《希伯來書》12:11 讀到:「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這裡的含意是,悔改之後試煉就結束了。苦難是在「當時」(或說是一時的),之後是平安的結局。
當神的責罰使我們真誠地察驗己心、悔改,那麼隨之而來的便是憐憫和復原。因此,如果在苦難中的信徒真誠地悔改,再次委身與主,但試煉仍舊持續,那麼這仍舊繼續的試煉就不是出於神的懲戒,而是要靠神的幫助來承受的試煉。每一個試煉都應該有使我們駐足察驗己心的果效,但是神特別設計來管教我們的患難,一旦達到目的,就會被立即挪去。《雅各書》5:15,提到犯罪的信徒得醫治,在強調饒恕的同時也暗示了悔改。
這是否意味著,從來不需為罪付上持續的代價?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區分懲戒和失去特權,因為罪確實會產生長期影響。神也許會設計一個痛苦的懲罰使我們認罪悔改,同時伴有特權的失去(例如: 失去某個主內侍奉的機會)作為長期後果。一個明顯的例子是,一個犯姦淫的牧師,雖然能夠被神饒恕,卻再也不能重返教牧侍奉。失去偶像化的財物也是如此。神會寬恕,但這不應被當作會重新得回財物的許可。有必要強調的是,神的管教不會在悔改後繼續持續,因為有許多信徒承受巨大的痛苦是因為他們認為神在持續管教。有人覺得數年來神一直讓他們受苦,是因為一個早就悔改了的舊罪,但神是不會這麼做的。神永遠不會對祂所深愛的孩子懷恨在心。關於這一點,《希伯來書》12:6 特別鼓勵人:「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鞭打」在聖經時代可能很嚴厲,但與關押相比還是比較短暫。不論多麼用力,鞭打通常不會致命,羅馬規定鞭刑不得超過二十分鐘。鞭刑很短、很疼,會很快過去。當然,在眾人面前受罰絕對令人羞愧至極。所以受鞭打的人就不能再居於高位,無法假裝可以不在乎社會的苛評。但鞭打的比喻表明了神懲戒的短暫性。
我們可以用從《希伯來書》得到的巨大鼓舞作為總結。「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神所收納的人是祂所擁有、所接受、所接到家裡作為成員,並悉心照顧的人。這節經文所引用的《箴言》書原經文稱此人為「他所喜愛的兒子」(《箴言》3:12)。神只管教祂所喜愛的子民。「你們所忍受的」,經文中說到:「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忍受」管教的意思是,我們接受管教,以溫柔的心認罪:「我知道我已經做了這事。」也許我們受到責備並不總是因為犯罪,也可能是因為不負責任、懶惰或瀆職。未行當行之事的罪和行了不當行之事的罪機率是一樣的。但如果我們勇敢面對,說:「主啊,讓我不再一樣;讓我變得更好;我是應該受這責備;我將不會因驕傲而退縮,我將接受懲罰,做出回應。」那麼這就確切表明我們真是神的子民。
我們接受管教嗎?我們接受我們當遵循的一切生活標準嗎?我們的生命中有成聖的過程在進行嗎?我們能被管教糾正嗎?我們悔改了嗎?我們改變了嗎?我們呼求幫助了嗎?我們努力變得更好了嗎?如果這個成聖的過程正在我們的生命中進行,根據《希伯來書》給出的確據,我們就是主的人;我們就是重生的;我們屬於祂。
管教應該不僅使我們被糾正,也使我們為神慈父般的看顧而感謝祂。我們應感到「是神在管我!祂待我多麼有恩!祂是完美的天父。祂救我脫離嚴重的錯誤,立時將我搭救。」願我們受到的管教僅僅停留在輕微階段,因為只要我們對此回應,就永遠不需要嚴厲的打擊,那只有在我們拒絕神逐漸使我們成聖的時候才臨到。
《試煉你的信心》
本書從信心、疑惑、試煉、確據四個方面講論了基督徒生活所面臨的問題。首先,作者探討了對神的信靠,以及加深信靠的方法,信心必然帶來的果效。然後,又探討了基督徒疑惑的原因及應對方法。之後,作者進而講論基督徒生活面臨的試煉,試煉與管教的區別,並以使徒為榜樣,教導我們如何面對試煉。最後,作者從《威斯敏斯特信條》和《1689浸信會信仰宣言》出發,講論了基督徒得救的確據。這四個方面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會面對的重大問題,相信本書能幫助弟兄姊妹解決許多疑惑,讓眾人愈加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