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非常寶貴。所以在漫長的古代史上,真正判死刑的是比較少的,如果犯了大罪,也會被發配邊疆,那裡路途遙遠,還時常得跟異族死磕,兇多吉少,也就相當於是死刑了,還能體現皇帝的好生之德。
不過不排除就是有些窮兇極惡的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所以死刑應運而生了。跟電視劇裡不同的是,死刑一般不是說殺就殺,而一般是「秋後處斬」。因為統治者認為,春天是萬物復甦開始生長的季節,此時動殺機是與天作對,不利於自己的統治。而秋天萬物凋零,天地間一片肅殺之意,此時才能殺人立威。另外秋天百姓們基本忙完了,可以讓更多的人看到砍頭,能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
本著對生命的敬畏,即使是罪大惡極的人,最後一頓「斷頭飯」也是相當豐盛的。這斷頭飯可以由衙門出,也可以犯人自己點,然後衙門命人去做,基本上是有求必應,畢竟是人生最後一頓了嘛。所以說,死刑犯最後一頓是想吃啥就吃啥的,但必須要有這樣東西,那就是生肉。
為什麼必須要有生肉呢?因為古人認為,人死後有六道輪迴一說。無論生前做了什麼,只要能誠心悔過,就能重新做人。而在經過奈何橋重新投胎的時候,橋頭站著一隻兇狠的惡狗。吃生肉的目的就是為了餵這隻惡狗的。這既是對生者的尊重,也是對往生者的尊重。就像佛家說的那樣,「視死而生」。
當然,古人的觀點在今天來看有點無稽之談了。但畢竟生命只有一次,為了這一次寶貴的生命,我們要好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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