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7月8日訊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出臺《稅收徵管操作規範》(以下簡稱《規範》),明確對所有稅收業務、社保費徵繳共性事項、全國統一執行的非稅收入業務事項實行全國統一規範。
《操作規範》將「單位納稅人登記、個體經營登記、臨時稅務登記、扣繳稅款登記、變更稅務登記」等5個事項整合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身份信息報告」事項,整合同質化流程,比原徵管規範中的業務事項精簡了50%。
取消一批需納稅人、繳費人報送的資料,比原徵管規範精簡了48%,各類原需報送的身份證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複印件等資料,將不再報送。取消小微企業的所得稅年度報表中的部分表單及基礎信息填報要求等,精簡現有紙質表證單書,精簡幅度達26%。
《操作規範》按事項辦理主體及性質,將稅收徵管事項劃分為自主辦理事項、稅務管理基礎事項、納稅信用與風險防控事項、法律追責與救濟事項等4大類。
自主辦理事項,即由納稅人、繳費人依法自行辦理的事項,實行納稅人、繳費人自我遵從、自享權利、自負責任的方式,一般均可即時辦結。
稅務管理基礎事項,即由納稅人、繳費人申請稅務機關審核確認的事項以及稅務機關依職權發起的日常基礎性管理事項,稅務機關將依據納稅人、繳費人的信用和風險信息實行差異化管理,提高徵管效率。
納稅信用與風險監控事項,即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繳費人進行信用和風險畫像,並據此開展的風險預測、監控、防範和應對事項,稅務機關將充分運用大數據,提高徵管智能化水平。
法律追責與救濟事項,即稅務機關處理涉稅違法違規行為,受理稅務行政相對人法律救濟的業務事項,將細分為違法處置、稅款追徵、行政救濟、相互協商程序4類,實行精細化管理。
《操作規範》實施「信用+風險」動態監控管理。對信用積分高的納稅人、繳費人提供更多更優的增值服務,對信用積分低的納稅人、繳費人適度加大檢查頻次。
重點關注納稅人、繳費人的稅費遵從風險,實現事前服務提醒和提示更正、事中風險監控和業務阻斷、事後快速響應和及時應對,並將風險應對結果計入信用積分。
(編輯:董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