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以後的夫妻離婚,誰的晚景更悽涼,聽聽艾彌兒怎麼說。
第1個真實的案例是兩個人,你就是很好的三口之家,上有老下有小,一直感情也不錯,生活也非常的穩定,男方的事業在一個這種事業單位也算是中層管理者,也算小有成就,那女人一直覺得生活挺好,一直到突然有一天他發現了南方跟外面的一個女孩這種好的證據,然後他完全沒有想到,然後特別的衝動,於是不管男方怎麼懇求,怎麼解釋怎麼認錯道歉,都堅決的一定要離婚,老人包括周圍的親朋好友都勸她說,就這一次,其實也不是說動了真感情,但她覺得堅決不行,男方不同意離婚,這個女的甚至還鬧到男方單位去,把這個事情搞得滿城風雨,沸沸揚揚,最後沒有辦法,男方女方就太堅決了,他說,我只要孩子,我財產都可以,不要,我淨身出戶,我也要跟你離婚!
最後這個結局就是女方帶著孩子,只分了很少的財產就離婚了,他覺得他是出了一口氣,但是其實是一個非常衝動的決定,在他離婚之後,他帶著孩子的日子其實過得並不好,因為他本身的經濟實力也不夠雄厚,能力也不夠強,孩子經常還是需要爸爸來給一些支援,經濟上的這種支持。但是離婚了之後,因為她去單位鬧整個離婚的過程,男方也覺得很傷心很受傷,所以之後也沒有復婚的可能,最後男方當然因為四十幾歲正好是中流砥柱的年紀,然後也有房子,事業也有很快的,就又找到了一個比較年輕一點的新的妻子,兩個人又結婚又生了一個孩子,所以過得是相當不錯的。在這個案例裡顯然女方過得更悽涼一些,為什麼?因為他太衝動了,我們經常講離婚是一個權衡利弊之後的理性選擇,如果你一時衝動可能造成的就是之後的悔恨。
第2個真實的例子也是兩個人算是40多歲了,結婚有十幾二十年了,一直過的還可以,女方是一個真的是賢妻良母、任勞任怨這樣的一個角色,從來都是對家庭對丈夫這種無私的付出,但男方總是覺得女方的學歷事業都不如自己,覺得跟他精神上好像沒有什麼交流,對他就是百般的挑剔和嫌棄,但即使是這樣,女方還是很包容,也沒有主動的提出離婚,但是男方在40多歲的時候就覺得日子不能再這樣過下去了,實在是太嫌棄對方!於是是男方主動的提出了離婚!當然,後來女方知道她提離婚之前,可能外面已經有了這種不是特別乾淨的感情,但是離婚之後就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雖然女方說各方麵條件很一般,但是他後來又找了一個年齡相仿的男人,一個老實本分人結婚,這個男人就特別珍惜她,特別喜歡說一個就是說特別無私的,願意為家為孩子去付出的一個女人,所以兩個人日子雖然過的不是那麼寬裕,但是還是非常和諧幸福的。而反觀這個男的,後來他跟外面的女人相處一個就覺得不合適,再相處一個覺得不合適,總是覺得對方身上有他不滿意的地方,所以一直到了年紀比較大的時候,也沒有再婚成功,就是一個人單著。
所以這個案例裡其實就很有意思,我們發現婚姻真的是需要兩個人互相去包容的,最怕的就是一方太過於挑剔和嫌棄對方,你會發現挑剔和嫌棄,這是一個人的性格特點,他在這段婚姻裡處不好,在之後的這種親密關係裡也一樣的處不好,所以一個案例就很有意思,我剛開始講的時候,大家可能都會覺得是不是這個女的付出太多了,他之後不會幸福,其實反而因為它這種寬厚這種包容他之後過得都很幸福,反而是這個男的雖然條件不錯,但因為他的嫌棄和挑剔一直沒有找到更合適的另一半。所以兩個案例其實想跟大家分享的就是離婚後誰過得更不好,第一是衝動提出離婚的,第2個是處處挑剔和嫌棄這種性格特徵的,他在哪段婚姻裡都過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