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在現在社會中,隨著地鐵的出現人們擺脫了坐公交上班的窘境,地鐵不僅速度快而且不堵車讓市民感到非常的方便。但是因為乘坐地鐵的人非常多尤其是上下班的高峰期,這時候地鐵車廂內非常的擁擠,給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作案的機會。現在不僅僅女性容易在地鐵上容易遭受「鹹豬手」,一些不法分子連男性也不放過,簡直毫無道德底線。


近日,在深圳的王先生在乘坐地鐵下班回家的途中,在遇到一名男子的「鹹豬手」讓他非常的惱火。事發當天,王先生乘坐地鐵站的升降梯準備坐地鐵,在電梯內他被一名男子觸摸了下體,這讓王先生非常的不自在。王先生本來以為對方是無意間碰到的就挪了一下位置,但是沒想到男子也跟過來了又一次甩手摸到了王先生的下體。這一次王先生看出來男子分明是故意的,氣急之下一拳打過去導致男子耳朵被打傷。男子被打後隨即便報警,王先生和男子都被帶回了警局進行調查。


在民警的詢問下王先生將事情的經過都交代了,當時正值下班的高峰期乘坐地鐵的人也非常的多。王先生在地鐵站乘坐升降梯遭遇了該男子,在電梯中男子站在王先生的身前,但是因為擁擠電梯裡的人都站得比較近,這時男子突然將手往身後伸去,正好觸摸到了王先生的私密部位。當時王先生被人摸到後感到非常的難受,便在擁擠的電梯中挪了一些位置,這時男子竟然也跟著王先生挪動,從王先生的腋下又鑽到了他身前。這時男子又假意甩手又摸到了王先生的私密部位,兩次都是同一個男子所為,這讓王先生認定該男子就是故意的。

王先生當時忍無可忍一拳打在男子臉上,導致男子耳部被刮傷。在了解事情的經過後,民警對二人進行調解,因為王先生將人打傷需要賠償男子4000元的醫藥費。民警表示雖然王先生指控男子對他進行猥褻,但是並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而且是王先生先動手打人肯定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對於王先生的指控男子卻矢口否認,他表示自己並沒有猥褻王先生,這都是因為當時電梯比較擁擠無意間碰到的。

對於王先生的遭遇律師表示,無論男女遭到性騷擾,都應該以猥褻他人受到法律的懲罰。如果有證據證明男子對王先生實施猥褻行為是可以進行5天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但是這一次電梯中並沒有安裝攝像頭,王先生也無法提供證據只能暗自吃啞巴虧。王先生在遭遇這件事後情緒比較激動,一時衝動毆打了男子,不但自己無處伸冤還要賠償4000元的醫藥費。

現在無論男女在外都有可能遭遇「鹹豬手」,我們在維權的過程中應該要學會保留證據,這樣就能將這些不法分子進行懲罰。在遇到這種事情後衝動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應該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要是直接打人有理也變成無理了。
對於這件事,大家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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