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新城婦幼保健院門口擺放著水晶棺、花圈等物,引發很多市民駐足觀看。
記者到現場了解得知,當事人喬秀英,酇城李集人,她聲稱,自己的兒媳趙某在婦幼保健院剖腹產四小時後死亡,因此她便以此種方式來討要說法。
家屬質疑:「醫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據喬秀英說,4月10日,她帶領兒媳趙某來到新城保健院檢查,保健院醫生告知她,趙某患有重症妊娠高血壓疾病,需要儘快終止妊娠,進行剖腹產手術,否則,患者趙某和孩子會有危險。
喬秀英:
我也不識字,小孩才7個多月,醫院的醫生嚇唬說,不剖腹產不行,大人孩子都有危險,今天剖腹產了,大人孩子都沒有事。然後我們就說,明天再剖吧,俺兒子明天就來到了,然後就在4月11日下午剖的,剖完後掛完兩瓶水,就不行了。
喬秀英告訴記者,4月11日下午4點左右,兒媳趙某進行了剖腹產手術,但是術後掛完兩瓶吊水以後,患者趙某便出現了不適,於是婦幼保健院便對趙某進行緊急搶救,最終還是搶救無效於4月11日晚9點15宣告死亡。
喬秀英:
昨天(4月12日)還來給我們協商呢,協商說讓我們做死亡鑑定,屍體讓我們保存起來,放冰櫃裡,結果協商好了,他不叫俺放了,還說再協商,叫我們怎麼相信。
喬秀英一家人認為,兒媳趙某的死亡,醫院有很大的責任,那事情是否像喬秀英所認為的那樣?隨後,記者來到了婦幼保健院,見到了新城婦幼保健院主治醫師郭玉梅。郭玉梅首先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死者趙某在醫院的病程記錄。
院方:「診斷明確,處理及時,已經盡到責任」
新城婦幼保健院主治醫師郭玉梅:
患者半個月前就因為重度妊娠高血壓來治療了一次,住了兩天院,還沒痊癒的情況下就要求出院了,病情加重後,4月10日下午又來醫院了,經過檢查,當時的病情已經非常危重了,眼睛都模糊,看東西不清,就建議她終止妊娠,因為她丈夫沒在家,所以就拖了一天,第二天查房的時候,多次建議她終止妊娠,一直到4月11日下午4點左右進行了剖腹產。下了手術一個小時以後,患者(趙某)就出現了呼吸困難的症狀,然後我們醫院就開始對她進行搶救,當時就懷疑是肺水腫,心衰的表現,也積極給她治療了,患者出現抽搐症狀,心臟就驟停了。
郭玉梅還說,當時喬秀英帶兒媳來治療的時候,因為沒帶夠錢,還專門給她開闢了綠色通道,先看病,後付錢,目前還欠著醫院兩千多塊錢,並說妊娠高血壓疾病是一個非常危重的疾病,對自身的肝,腦,心,腎都能造成臟器的損害,而患者家屬拖延病情,錯失了最佳治療時間。
新城婦幼保健院主治醫師郭玉梅:
我們院方在這件事上,診斷明確,處理及時,操作規範,我們已經盡到我們應盡的責任,醫院在用藥上是絕對不存在問題的,都是針對病症治療,人有重病了,我們作為醫生,只能治病,不能治她的命,我們也採取積極的搶救措施,有些病是千變萬化的,誰都希望自己的病人轉好,因為對方情緒一直很激動,沒有協商,做不下來談,咱還是希望走法律的途徑,公平公正的解決,對醫生也公平,對她也公平。
編後語:
因為雙方一直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所以才出現了喬秀英在婦幼保健院門口擺放花圈,討要說法的情況。事已至此,不管責任在於誰,我們都希望雙方能進一步通過法律途徑、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醫調委調解等方式解決。截止發稿前,該事情仍在調解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