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是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的一名幹警,2016年10月進入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後,在辦理執行團隊案件的同時,還具體負責執行指揮中心事務工作。作為執行局年輕幹警,在中央督導組督導及重大黑惡執行案件辦理期間,李海堅持認真學習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相關政策法規要求,做到心中有數。加班加點審閱卷宗,摸排財產線索,匯總黑惡案件材料,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黑惡執行案件辦理時常呈現出疑難複雜特點,穆嘉等人「套路貸」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系天津市政法委掛牌督辦案件,更是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審理的全國首例」套路貸「案件,並得到中央電視臺專題報導,在社會影響面廣,因此作為該案的被害人在穆嘉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宣判後,最期待的是及時挽回自己的經濟損失。在穆嘉等人」套路貸「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移送執行後,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黨支部支委一班人成立專案工作小組,設立辦公室,專案工作小組辦公室設立在指揮中心,李海負責專案工作小組辦公室主要工作。
專案工作小組成立後,李海利用自己熟悉人民法院執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統、人民法院執行指揮管理平臺的優勢,加班加點利用網絡總對總系統、點對點系統摸排穆嘉等人「套路貸」涉黑案財產線索,第一時間將摸排到的財產線索及時反饋給執行團隊,在此期間對穆嘉等人涉及的19家銀行442個帳戶和公積金帳戶進行查控,並及時將穆嘉等人銀行帳戶存款共計512989.44元扣劃至紅橋法院保管款帳戶,及時查封穆嘉等5人名下房產。在線索摸排期間,準確核查到穆嘉父親名下大額存款,李海第一時間向局領導匯報,經區政法委協調公安機關反覆核查,該款項系穆嘉父母(穆嘉之母,涉嫌掩飾隱瞞穆嘉組織犯罪所得)夫妻共同財產,其中100萬元為穆嘉違法所得,由公安機關對其中100萬元先行凍結,在執行階段,執行團隊將100萬元扣劃至紅橋法院保管款帳戶。
李海充分發揮執行指揮中心崗位上下聯絡、綜合協調的中樞作用,在專案工作組中全力做好上傳下達、溝通協調、督促催辦等日常工作,建立健全穆嘉等人「套路貸」涉黑案在案財產、線索摸排專門臺帳,完善案件相關材料,嚴格落實每周一報告制度,及時將案件情況呈報給局領導,並第一時間上報到院掃黑辦、高院掃黑辦及區掃黑辦。認真落實掃黑除惡工作情況月報告制度,按時向市高院、區掃黑辦等部門準確報送執行財產數據、工作信息等內容,報送掃黑除惡宣傳稿件12篇。
李海全面參與與市交管部門、公安紅橋分局溝通協調工作,在此次期間多次赴公安紅橋分局現場查驗穆嘉等人涉案財產,集中接收穆嘉等人「套路貸」涉黑案件涉案財物車輛6輛、涉案紅木家具31件,集中搬運到紅橋法院院進行存放,在集中接收過程中,李海對接收過程進行了全程錄音錄像,保障財產搬運過程中的安全性。為徹底剷除黑惡勢力犯罪經濟基礎,推動「打財斷血」取得實效,紅橋法院執行局在市高院執行局協調下與市交管門互動,對未扣押穆嘉等人名下車輛進行路面查控,李海加班加點將摸排到的車輛線索和扣押手續第一時間上傳給市交管部門,通過路面查控,僅用時60小時將6輛車扣押到位。
在財產拍賣處置階段,李海主動承擔起集中提訊被執行人、送達評估報告、拍賣裁定等事項,先後赴市女子監獄、李港監獄、長泰監獄、梨園監獄、河西監獄等地點提訊在押被執行人20餘人次,為執行團隊準確快速處置財產爭取了時間。2019年10月穆嘉等人「套路貸」涉黑案件執行到位金額共計303.89萬元,在發還被害人財產過程中,李海按照局領導部署,主動承擔起案款分配事項,督促催辦執行團隊及時認領案款、發還被害人,穆嘉等人「套路貸」涉黑案件責令退賠案件全部執行完畢,為被害人全面挽回了經濟損失。
在2019年4月的中央督導檢查和10月的「回頭看」中,為確保執行數據、匯報材料、案件臺帳精確,李海跟隨局領導經常加班加點進行數據核查、材料匯總,同時對在掃黑除惡中總結的經驗進行宣傳報導,積極報送宣傳稿件10餘篇。
在2020年「六清」行動中,李海又主動承擔起與市高院執行指揮中心、區公安分局的溝通協調,及時將王濤等人涉惡案件未實際扣押車輛信息推送,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帳戶、公積金帳戶再起底,再核查,確保黒財清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