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的新聞中,最讓人感到觸目驚心的是:5月2日,江蘇常州溧陽別橋鎮67歲保姆虞某工作8天後悶死83歲老人一案。5月12日,常州市公安局對涉案保姆採取了刑事拘留,昨日,常州市檢察機關已依法提前介入此案。有傳言稱,虞某到案後交代已作案3起,但此說法未得到公安機關的證實。
事件回放
去世老人姓陳,今年83歲,涉案保姆虞某今年67歲,他們是老鄉。虞某從4月25日才開始正式上崗,總共在她家做了8天保姆。據老人的子女張某英回憶,雙方相處一直很融洽,這個新保姆確實講一些同鄉情分,照顧老人非常細緻周到。也正因此,一家人對待保姆也非常好。至今,老人的子女們也想不明白虞某殺害老人的作案動機是什麼。
監控暴露保姆殺人惡行
事情真相大白在於家裡安裝的監控。得知母親去世,接到電話後的張某英感到很意外,她回憶起中午時還看到嫂子餵母親吃了鴿子,晚上時母親的胃口、狀態也很好。
隨後,女婿張某覺得也感到老人忽然去世一事很奇怪、很蹊蹺。隨後他打開手機回看嶽母房間監控後,便看到了駭人一幕,他稱當時自己氣得渾身顫抖。
調取的監控全程記錄下老人被捂死過程:
5月2日晚上10點06分,老太太的小兒子張某留離開母親的房間;
10點11分,虞某拿起毛巾捂住老太太面部;
10點24分至10點27分,虞某一直坐到老太太的胸口上扇扇子,任由老太太掙扎;
10點30分左右,虞某打電話讓張某留下樓;張某留離開後,虞某又多次坐到老太太胸口上;
當晚11點,虞某再次給張某留打電話;
當晚11點:張某留髮現母親沒有了生病徵兆。確認老母親去世後,張某留趕緊給消息通報給其他家人。並按照保姆虞某的指揮處理後事。
保姆傷害僱主的新聞時有發生:
在2013年6月-2014年12月期間,廣州保姆何某共計以毒害、勒脖子等方式謀害10位老人,直到第十次作案才被僱主家人發現。而她所作所為的理由,竟然只是為了儘快拿到工資。
2017年6月,杭州一所千萬豪宅內發生一起火災,致一位母親和3名兒童共4人死亡。最終查實,事故原因是保姆莫某晶縱火導致,莫煥晶已被執行死刑。
2018年,湖南保姆胥某用水果刀殺害了92歲老人,在行兇之前還逼問老人保險柜的密碼。她被抓後稱作案動機,僅僅因為感覺老人瞧不起她。
極端惡性案件之外,各地媒體還屢屢爆出層出不窮的保姆虐待老人、孩子的事件。在這些事件的背後,隱藏著哪些原因呢?我們來聽一下律師的分析和建議。
特邀嘉賓:趙曉璐律師
律所: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職位:合伙人律師
基本介紹:趙曉璐,合伙人律師,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擁有英語專業八級證書,就職於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王亞林刑辯團隊成員,亞太司法研究所成員。
Q:近年來,屢屢出現的保姆傷害僱主事件,可能構成哪些犯罪?
趙曉璐律師:
近年來,人口老齡化日漸嚴重,家政行業興起,僱家保姆已成常態,無論是照顧老人還是孩子,成為快節奏都市生活的優選。
然而,家政公司良莠不齊,從業人員更是魚龍混雜,進而導致民事侵權甚至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等時有發生,前有保姆虐童案,現又發生保姆故意殺害病重老人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承擔賠償責任,受害老人家屬可以將涉案保姆和家政公司作為共同被告,請求侵權賠償。
Q:有沒有建議能從根源上解決此類問題?
趙曉璐律師:
年輕人既要承擔巨大生活壓力,還遭遇著子女或者生病父母隨時可能被虐待甚至殺害的風險,致其無法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面對這樣的窘境,從法律層面上來看,應當要從根源上降低這樣的風險:
首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家政平臺的監管,提高家政公司的準入,嚴格審查市場準入資質,同時對其作相應法律方面的培訓,保姆一旦出現民事侵權甚至故意傷害等,家政公司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或刑事責任。
其次,提高保姆的資質,加強對其管理培訓,特別是持有高級育嬰師證、高級保姆證等人,嚴格審查證書的真實性、有效性。
特邀嘉賓:張邈律師
律所:四川精倫律師事務所
職位:專職律師
基本介紹:張邈律師2011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曾任職記者、大型建築企業行政主管,思維敏捷、功底紮實。複合的從業背景,使張邈律師著眼於企業風險控制、制度設計,成功為客戶規避生產經營中的法律風險。在勞動糾紛、建設工程糾紛、婚姻繼承糾紛、房產糾紛、執行案件、商事仲裁等板塊具有大量實務經驗,成功維護當事人合法利益。
Q:在挑選保姆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張邈律師:
作為僱主,你應該知道:
1. 通過正規渠道選聘保姆:家政公司對保姆會進行基礎的培訓與管理,保姆來源相對可靠;熟人介紹有真實的口碑與用戶體驗,服務質量較為直觀。
2. 面試觀察:保姆是否靠譜,百聞不如一見,保姆精神面貌、談吐、溝通技巧,在面試時都能略知一二;通過提問也可了解保姆對工作的熟練程度、應對突發難題的技巧。
3. 背景調查:可以通過家政公司或之前的僱主,調查保姆是否有不良嗜好,是否被僱主多次投訴;也可對保姆的個人徵信、犯罪記錄進行查詢;多數保姆與僱主的糾紛,源於不夠了解保姆的過往,引狼入室而不自知。
4. 體檢:保姆照看的多為嬰幼兒與老年人,保姆的身體狀況直接關係著家人的健康。
5. 籤訂合同:物色到滿意的保姆後,應籤訂詳細的、全面的合同,內容包括工資、試用期、違約責任、工作內容、日常費用的承擔等條款,先把規矩講好,才能讓保姆更好地理解自己工作內容。
6. 及時溝通:保姆是否適合自己家,只有用了才知道,如果認為保姆與自己的需求、家人的性格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就應及時解除合同,重新物色保姆。
Q:家政公司應如何加強家政人員管理,從而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呢?
張邈律師:
加強監督手段:建立家政人員從業檔案
放心靠譜的保姆,離不開家政服務業管理部門與協會的監督與指導,北京市商務委員會等12個部門在2017年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和規範家政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中提出:實現家政服務從業人員全程可追溯,建立從業人員檔案及信息資料庫,建設全市家政服務查詢系統,記錄從業人員基本信息及從業經歷信息。
建立家政服務人員從業檔案,可以讓僱主不再依賴於親人朋友、鄰裡鄉親的口耳相傳,減少僱主與家政公司、家政服務人員間的信息差,讓市場與需求得到更高效、更恰當的匹配,也讓我們的家人不用再承受生離死別的無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