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懲治腐敗決心和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反腐敗動真格、出重拳成效之大也是前所未有。在反腐的雷霆萬鈞之下,黨風政風社風持續好轉。然而,在反腐敗高壓態勢下,一些領導幹部仍然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嚴重,影響非常惡劣。資源縣住建局局長易某就是這樣一個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例,在他任縣住建局局長期間,利用手中權力,大肆收受項目好處費220多萬元,最終為自己建起了禁錮自由的高牆。
資源縣近年來,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城鄉示範工程、立面改造等一大批建設項目上馬,繁榮了縣城,提升了城鄉居民的幸福指數,但是繁榮景象的背後也有陰影,個別官員在項目建設中,利用權力,違紀違法收受他人好處費。2019年,資源縣紀委監委接到群眾 舉報,反映縣住建局局長易某存在涉嫌收受工程好處費等違反廉潔紀律方面的問題。
興安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侯林生:開始的時候,資源縣紀委有一條線索,就是收受老闆20萬。
興安縣紀委常委監察委員 宿桂平:
然後包括當地紀委在平時處理,其他一些案件和調查工作的時候,可能也多次聽到有人提到了這個名字,主要是反映人反映的是送錢給易某,都是一些在資源縣做工程的一些老闆。
有貪必糾,有腐必除,為了弄清事實,桂林市紀委監委指定興安縣紀委監委組成工作組,查清事實真相,給信訪人員和舉報群眾一個滿意答覆。
興安縣紀委常委監察委員 宿桂平:
(我們)到資源縣調取了這個易某的相關的工作簡歷,還有以及易某在任住建局長期間,手中所經歷的一些,比如說所做過的一些工程項目,然後通過這些做工程的老闆,再進一步的去掌握和了解情況。
在資源縣調查期間,工作組在重點調查易某任職期間所涉及的項目的同時,還從外圍了解易某的朋友圈、調取易某的財產收入、銀行帳戶流水等材料,全面分析和掌握易某的工作和生活情況。
興安縣紀委常委監察委員宿桂平:
有多處房產 多處門面,而且跟其他人,共同經營著比較大的沙場,從這些方面我們就判定,易某相關的投資,或者是購買一些房產,經濟來源產生了懷疑。
有懷疑就必須查實。工作組人員通過與項目老闆談話、查實易某家庭財產等方式,基本認定易某在任住建局長期間,存在涉嫌利用權力,收受好處費等腐敗行為。興安縣紀委監委迅速成立專案組,對易某進行了留置。
興安縣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 黃育才:
他自己交代的時候,收受的錢基本上都是通過,過年過節的時候,或者說大多數都是過年過節的時候送菸酒,然後把這個錢夾在菸酒裡面就一起送來。
辦案人員說,在留置初期,易某還是抱有一點僥倖心理,只交待違紀違法輕微的細節。但是對於此案,辦案人員做足了外部調查取證,對易某收受好處費的情況十分清楚,在辦案人員的耐心開導下,易某逐步交待了他2013至2018年任職住建局局長期間,先後收受20多個項目老闆,共計220多萬好處費的過程和細節。
興安縣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 黃育才:
他收受這20多位老闆都是他在住建局,他管轄的一些工程項目,還有房地產這個項目老闆的送的錢財,還有這個立面改造、還有風雨橋。
翻開易某十多本案卷,上面清楚地記錄著他收受好處費的細節,最多的有40萬元,最少的只有2萬元,涉及城鄉風貌改造、房地產項目報建和規劃調整、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眾多項目。
興安縣紀委常委監察委員宿桂平:
易某利用手中的一些審批權,或者是驗收權等等一些,收受他人錢物。
興安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侯林生:
八年時間任職的時候,凡是項目的他都收了費。有一個劉姓的老闆,他收了他現金總共收了八次。
興安縣紀委常委監察委員宿桂平:
易某在被留置的前一小段時間還在收受他人的財物,給我們辦案人員的感覺就像家常便飯一樣。
興安縣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黃育才:
一步一步的就淪為階下囚。
興安縣紀委常委監察委員宿桂平:
感覺那個送錢送物,就變成了一種好像潛在的規則一樣。
看似常人不知的潛規則,誰知也有跑風漏氣之時,群眾的眼睛的雪亮的,紛紛舉報或者向紀委反映易某的違紀違法行為,最終易某也將自己潛進了法律的牢籠,受到了黨紀國法的嚴肅處理。
以案說紀
資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易某,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依據《中共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批准,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終法院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
資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易某:
我走上這條道路感到對不起組織、對不起父母、對不起家庭,好後悔。
人生沒有後悔藥,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易某的嚴肅查處,再次給那些心懷僥倖的腐敗份子敲響了警鐘,那就是要嚴守紀律和規矩的底線,決不逾越黨紀國法的紅線,否則將會粉身碎骨。嚴肅查處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的腐敗問題,這絕不是一句空話,紀檢監察部門反腐的決心堅如磐石,堅決打掉腐敗分子的囂張氣焰。
來源:桂林廣播電視臺 桂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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