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全國律協舉行新聞發布會,全國律協維護律師執業權利中心副主任高子程發布了2018年上半年律師協會維權工作數據統計與分析。
高子程介紹,2018年上半年,全國各地律師協會共接待維權案件321件,受理維權案件291件,成功解決了141件,與前幾年同期相比有了大幅增長。高子程說,維權案事件數量的增長,一方面說明了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對維護律師執業權利高度重視,另一方面也說明律師執業環境還有待進一步改善。
高子程介紹,律師的會見權仍然是維權案件中的一個難點,其中,近期涉黑和涉眾等案件在偵查階段還出現了限制律師會見的趨勢。
一些涉黑案件律師會見權無法得到保障
高子程介紹,律師的會見權仍然是維權案件中的一個難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看守所律師會見場所嚴重不足,無法滿足律師正常會見;加之有的看守所工作人員在辦證、提押等環節不能合理安排,導致會見場所有效使用率較低,人為造成了會見場所的緊張。
二是有的看守所以沒有會見室,或者以會見室被其他單位會見人員佔用為由,拒絕安排律師會見。
三是對「監視居住」或在治療期間的犯罪嫌疑人,律師的會見權基本上得不到保障。
四是律師在年檢或換證期間的會見常會受阻。
五是各地看守所對律師會見手續要求不統一,有的要求在委託書上加蓋事務所的公章,有的要求事務所介紹信必須使用固定的格式,有的要求提供律師證的複印件等等。
高子程介紹,除了以上問題外,近期涉黑和涉眾等案件在偵查階段出現了限制律師會見的趨勢。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在偵查階段除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三類案件外,其他案件會見不再需要辦案機關批准。但近年來發生的一些涉眾型案件,包括一些非法集資案件,辦案單位以涉及國家安全為理由,在偵查階段拒絕律師會見。
高子程說,今年開始的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中,對於一些涉黑案件,律師的會見權也無法得到保障。他舉例,2018年3月12日,河南省律協接到北京市律協的協助函,反映北京君永律師事務所靳學孔律師多次到看守所會見「涉嫌開設賭場罪一案犯罪嫌疑人」時,均被拒絕會見。後經過鄭州市律協多次與辦案單位溝通,律師才得以會見犯罪嫌疑人。
監察委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律師不能及時會見
此外,高子程海介紹,一些監察委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律師不能及時會見。高子程說,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所有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均無需批准可以會見,但隨著監察委調查的案件開始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律師在此類案件的會見並不順暢,辦案機關以各種藉口拒絕律師會見。
高子程舉例,2018年4月1日,深圳市律師協會接到北京尚權(深圳)律師事務所李亞兵律師維權申請,反映其在看守所會見遇阻,因其代理一起涉嫌貪汙、受賄案件,其委託人王某被深圳市監察委立案調查,該案於2018年2月12日已經由監察委移送深圳市檢察院審查起訴,並於當天被執行逮捕並被關押在看守所。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後,李亞兵律師前往看守所會見時,被看守所工作人員以該案會見需要辦案單位許可為由拒絕。李亞兵律師隨後與辦案單位承辦人溝通此事,得到的答覆是本案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會見不需要辦案部門許可,辦案部門也無權許可。而看守所仍然要求辦案部門出具正式書面法律文書。為此,檢察院出函說明情況,但看守所以函件內容沒有清楚載明是否許可會見的內容為由拒絕律師會見。律師經過二個月的努力仍然無法會見,最終向深圳律協申請維權。經過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多方面的努力,律師才順利會見到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