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法制□張添強 通訊員王曉峰 劉曉琳)「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近日,大連金州區法院審結金州區檢察院訴大連金普新區農業農村局未依法履行職責的行政公益訴訟案。
事件經過:2014年8月至11月間,郭某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批,擅自改變金普新區杏樹街道東亮村某地方公益林用途,非法建設房屋、圍牆,毀壞林地總面積5054平方米。2016年4月,郭某因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為儘快恢復被毀林地,金州區檢察院向金普新區農業農村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被告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因金普新區農業農村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未依法繼續履行職責,金州區檢察院向金州區法院提起公益訴訟。
大連金州區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金普新區農業農村局積極履行職責,協調督促屬地街道辦事處加快修復受損生態環境,一審開庭前,案涉違法建築全部拆除並栽植樹木恢復林地原狀。大連金州區檢察院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
大連金州區檢察院依法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旨在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森林生態資源。金普新區農業農村局積極整改,恢復林地原狀,現檢察院申請撤回起訴,金州區法院經審查認為,其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亦不違背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故予以準許。
行政公益訴訟,有利於依法監督行政機關在保護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積極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防止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金州區法院堅持以推進依法行政為使命擔當,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作用,積極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支持適格主體行使公益訴權,促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凝聚公益訴訟合力,助力法治中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