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陽法院公開審理宜陽縣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20-10-14 宜陽縣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3日,河南省宜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唐某、王某非法處置、傾倒危險廢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該案由宜陽法院院長趙剛毅擔任審判長,縣檢察院檢察長盧致遠出庭公訴,是宜陽縣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河南省宜陽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8月至2019年10月,被告人唐某、王某在均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仍將未採取必要防護措施的9.542噸廢棄農藥露天貯存在王某租賃的一處廢棄廠房院內,因該批廢棄農藥汙染土地,揮發異味,經群眾舉報後被環保部門查處。經洛陽某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提樣檢測,該批廢棄農藥甲苯檢測結果為13.4mg/L,屬於危險廢物。

河南省宜陽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唐某、王某違反國家規定,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收集、貯存危險廢物經營活動,嚴重汙染環境,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汙染環境罪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針對唐某、王某非法處置、傾倒危險廢物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河南省宜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認為被告唐某、王某非法處置、傾倒危險廢物,導致傾倒地及周邊土壤環境被嚴重汙染,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承擔環境汙染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主持下,圍繞指控事實開展舉證、質證、辯論,並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意見,兩名被告人分別作了最後陳述。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近親屬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小宜有話說:

隨著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度推進,「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科學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針對受理的環境資源類案件,宜陽法院精準發力,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厲打擊破環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為保護「綠水青山」提供了強大的司法保障。

環境公益訴訟是保護環境的法治利器。針對檢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宜陽法院以生態環境切實修復為目標,堅持損害擔責、全面賠償原則,依法追究破壞環境資源者的民事責任,用司法力量築牢綠色生態屏障,推動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有效開展,以更大的作為回應人民群眾對綠水青山美好生活的熱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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