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大力加強網絡秩序清理整頓,積極開展網絡安全檢查,對不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的單位依法予以處罰,有力淨化了網絡空間,規範了網上秩序,營造了清朗的網絡環境。
桂林陽朔某協會
網站被黑客植入木馬案
2020年7月,桂林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接上級通報,陽朔縣某協會網站被黑客入侵,植入木馬病毒。經查,該協會沒有採取完善的網絡安全監測、防護技術措施,長時間不管理、不更新,導致網站被植入木馬。
根據調查結果,陽朔縣公安局網安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對陽朔縣某協會依法處以警告行政處罰並責令整改。
廣西某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網頁被篡改案
2020年8月,桂林市公安局網安支隊聯合七星分局網安大隊,對廣西某傳媒集團有限公司開展日常檢查。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網站存在安全漏洞,網頁遭到篡改。經查該公司存在相關網絡日誌留存不足六個月、對網絡安全重視程度不夠、網絡安全意識淡薄等行為。
根據調查結果,七星分局網安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對廣西某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依法處以警告行政處罰。
廣西某學院
網絡日誌留存不足六個月案
2020年9月,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網安大隊在廣西某學院例行檢查,現場對其網絡防火牆、網絡路由器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學院網絡安全日誌留存不足六個月。
根據調查結果,秀峰分局網安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對廣西某學院處以警告行政處罰。
桂林陽朔某旅遊有限責任公司
不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案
2020年10月,桂林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在工作中發現,桂林市陽朔縣某旅遊有限責任公司因未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絡攻擊、侵入的技術措施,導致黑客利用網站漏洞植入涉賭違法有害信息,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經查,該公司網站ICP備案到期後未註銷,同時一直未到公安機關備案,未落實網絡安全負責人,未落實網絡安全監測職責、聯網備案制度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致使網站內容被黑客篡改成涉及賭博的違法有害信息。
根據調查結果,陽朔縣公安局網安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五十九條之規定,對桂林市陽朔縣某旅遊有限責任公司予以警告處罰,並責令限期整改。
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
麻雀雖小,也得五臟俱全
各網絡運營者要切實履行
網絡安全保護義務
根據《網絡安全法》的要求
採取有效的網絡安全防護措施
否則或將受到法律追究
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的
將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圖片 | 網絡截圖
素材 | 廣西網警
編輯 | 馬明浩/朱天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