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6月28日,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發布
G/SPS/N/TPKM/235號通報:食品中獸藥殘留限量標準修訂案。修訂了牛、豬和家禽肌肉中強力黴素的最大殘留限量。強力黴素的具體限量如下表,沒有在表中列出的部位和物種將不得檢出該種
獸藥。
物質 | 部位 | 物種 | 最大殘留限量(ppm) |
強力黴素 | 肌肉 | 魚 | 0.01 |
肌肉 | 牛、豬和家禽 | 0.1 |
該草案批准和生效日期待定。評議截止期為201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