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地稅合併,社保由稅務徵收,個稅申報升級,會計注意這3大變化
1、職工社保:從2019年1月1日起,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一些單位不及時為員工繳納社保,將影響員工養老金、醫保報銷等相關待遇的享受。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2、個人所得稅申報風險:2018年8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客戶端將進行系統升級,原金稅三期個人所得稅扣繳系統升級為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升級後,企業申報個稅注意:不要出借身份證相關信息,掛在別的單位「拿工資薪金」,系統能查到在全國範圍內兩處取得工資薪金,將來要自行合併自己單位工資薪金「補」個稅。
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按月取得的公務用車、通信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公務費用後的餘額。對不按月發放的補貼收入,分解到所屬月份、並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併後計徵個人所得稅。
3、增值稅涉稅處理:符合抵扣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只有取得符合抵扣條件的增值稅扣稅憑證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納稅人開具發票要正確的選擇稅率,避免出現錯用稅率造成少繳稅被查補稅款和滯納金,或多繳稅款的風險。
根據《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不能評為a級: 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所以增值稅連續3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納稅人不得評為A級納稅人。
增值稅稅率變為有16%、10%和6%三檔後,會計人在日常工作要正確選擇稅率,別因為稅率的問題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