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農業農村廳、省檢察院、公安廳等8部門聯合發布《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通告》,對我省貫徹實施好「十年禁漁」政策提出具體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通告》明確了全省禁捕範圍為,長江流域四川境內45個水生生物保護區所在河流及其一級支流;四川境內長江幹流及其一級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幹流及其一級支流,一級支流指直接與長江、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相連接的河流;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範圍由市(州)、縣(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確定。
在禁捕時間上四川也做出明確規定,禁捕範圍內的水生生物保護區已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外的禁捕水域,暫定自2021年1月1日0時至2030年12月31日24時,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有關地方政府或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宣布在此之前實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時間從其規定;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時間由市(州)、縣(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確定。
此外,《通告》還對專項(特許)捕撈作了說明,對因特定漁業資源的利用、科研調查、苗種繁育等需要捕撈的和在特定水域開展增殖漁業資源的利用和管理,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進行。並明確了對違法捕撈行為的執法監管依據,對禁漁期作了規定。
下一步,我省禁漁的發力重點將強化執法監管。深入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加強公安廳、市場監管等部門協作,強化行刑銜接,完善行紀貫通機制,加大打擊力度。重點加強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電、毒、炸」等違法捕撈行為的打擊,嚴格對餐飲酒店以養殖魚冒充野生魚等虛假宣傳、欺騙性消費的整治力度,嚴厲打擊涉漁「三無」船舶偷捕行為,依法懲戒破壞水生生物資源行為,堅決遏制長江流域非法捕撈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長江流域十年禁捕禁得住、不反彈。
加強禁捕政策宣傳。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深刻把握長江十年禁漁的重大意義,各地要結合實際,精心設計宣傳方案,主動發聲,正面引導,宣傳好長江禁捕政策,認真吸納群眾有關禁捕工作的意見建議,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以強大的輿論引導社會和公眾共同提高長江大保護的認識。
探索構建十年禁漁長效管理機制。通過合理配置機構人員力量、加強設施裝備配置、建立協助巡護隊伍,健全與禁捕退捕新形勢相適應的漁政執法力量,探索構建長效監管機制,切實鞏固禁捕成果。
壓緊壓實各級各方責任。長江流域十年禁工作目標任務重、時間跨度長,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職盡責、通力協作。相關市(州)、縣(市、區)要落實屬地主體責任,省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強化行業監管責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廳)、省工作專班要採取「三不兩直」等方式,加強督導指導和明察暗訪,對突出問題相應採取書面通報、「點對點」督辦、約談、問責等方式,推動禁捕落地到位。重要情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和省領導小組請示報告。
四川省是長江上遊重要的生態屏障和水源涵養地,省域內長江幹流及其重要支流長4929.6公裡,全省96.6%的水系屬於長江水系,地表水資源佔長江水系徑流的1/3,流域面積接近長江經濟帶總面積的1/4,在長江流域生態安全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
【來源:四川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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