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上了歲數的人童年時候都玩過「捉迷藏」的遊戲。那時候,兒童遊戲都在有月亮的晚上,自發組織。吃過晚飯,月上樹梢,孩子們就開始三三兩兩地集結,一般是大街的一處場地,或是公共門樓,或是一個較大土堆。玩的遊戲通常就是「捉迷藏」。一幫人藏,另一幫人找,先是找到人用手捂住自己的眼,當然也有作弊的,然後問「藏好了沒有?」通常有個中間人,說「藏好了,可以找了」,然後找的人就出發了,滿大街小巷裡找。柴草垛,碾棚,木堆旁,溝裡,大樹背後,都是藏身之所。你也可以藏在一個地方不動,也可以隨時換地方,就看你如何判斷對方了,當然這裡也有經驗,有智慧,有膽量。孩子們的活動,從家的周圍,擴展到,村邊緣的場院,最遠到坡地裡的墳堆。有幾次藏的人一晚沒被找到是藏到野外的墳堆裡去了。孩子多數膽小誰敢上那裡去?自然也就找不到了。還有一個是用草苫子把自己卷了起來,立在場院裡了,這個動作超出想像,也不好被人找到。
出來「捉迷藏」還有一個經常玩的遊戲就是「老鷹捉小雞」。
「老鷹捉小雞」是個大眾項目,男孩女孩都可參加。一個人當老鷹,在縱排的七八個人前,忽左互忽右地張開手捉人,當雞的人群中,排在第一個人也就是老母雞張開雙臂擋護,他後邊的人雙手緊扯前邊人的衣服,只能靠兩腿的左右跑動來躲閃,一旦行動緩慢,或者判斷老鷹去向失誤就會被老鷹捉住。被捉住的人,退出,以示被吃掉。遊戲繼續進行,直至最後剩老母雞一個遊戲結束。
以上兩個遊戲,都有博弈的雙方,各有攻守,是「軍事演習」性質的。事實證明,在這些遊戲裡表現好的人,長大後多數參了軍,成了人民解放軍的一員,在部隊表現好,有的都提幹了。沒有參軍的他們在村裡參加了民兵組織,是其中的骨幹或者是領導。
這些遊戲的文化意義從本質上講就是社會教育。它體現出「寓教於樂」和「從娃娃抓起」兩大原則。
老鷹捉小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