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17日訊 今天下午,省教育廳舉行新聞通氣會,解讀了省教育廳等14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推進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辦學的指導意見(試行)》。《意見》從辦學形式、設立要求、辦學管理、支持政策等多個方面對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辦學進行規範。據悉,這是全國首個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辦學政策文件。
率先破題為全國提供制度和模式參考
此前,教育部出臺的多個政策文件中,均對鼓勵支持職業院校開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了明確規定。我省則從2015年開始率先以省為單位開展混合所有制辦學改革試點。目前,全省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學校40餘所,拉動社會資本近百億元。山東海事職業學院牽頭成立全國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辦學研究聯盟,共有116所職業院校、32家企業參與。
但是由於缺乏更加具體和明朗的政策措施,校企猶豫觀望,不利於調動雙方積極性,不利於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和舉辦職業教育。為此,我省率先破題、走在前列,將為全國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制度和模式參考。
非營利性辦學機構結餘全部用於辦學
觀海新聞記者注意到,《意見》也有諸多的創新點,將散見於各個法律法規及政策制度中的「碎片化」混合所有制政策進行系統集成,為基層實踐提供了「政策清單」。《意見》還鼓勵不同層次、不同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形態,既可以是學校層面整建制混改,也可以是二級學院層面;既可以混合舉辦生產性實訓基地、技能培訓基地,也可以以項目形式合作辦專業、培訓等。
收益分配是混合所有制辦學無法繞開的話題。為此,《意見》提出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依法登記為營利性或非營利性法人,在此基礎上產生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非營利性的不得取得辦學收益,辦學結餘全部用於辦學;營利性的可以取得辦學收益,辦學結餘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分配。《意見》一方面支持和鼓勵公辦職業院校通過提供校舍場地等辦學空間,利用實訓設施、非財政資金、師資、校名校譽、智慧財產權等資源開展各種形式的合作辦學;另一方面也鼓勵支持企業等社會力量以資金、先進的生產服務設施及場所、技術體系、經營體系、能工巧匠以及其他產業資源參與合作辦學。
據介紹,混合所有制辦學將更加注重搭建多元參與的治理體系。混合所有制職業教育辦學機構不同於一般的公辦和民辦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二級學院等辦學機構要制定辦學章程;對辦學機構賦予充分的辦學自主權,建立健全理(董)事會決策、行政負責人組織執行、監事會監督、專家治學的管理運行機制。
非營利性辦學機構享同等撥款稅收政策
觀海新聞記者注意到,《意見》賦予了辦學機構充分的辦學自主權,鼓勵市場化的激勵機制,如辦學機構還可面向社會自主招聘人員,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靈活用人機制;可自主確定薪酬發放管理辦法,面向市場建立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靈活薪酬分配機制。
《意見》還明確了招生、收費、撥款、融資、稅收、土地和產教融合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如專業設置及招生方面,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設置專業。撥款方面,混改後仍為公辦性質的學校和混合所有制二級學院享受公辦院校生均撥款;整體混改後登記為非營利法人的,可給予財政支持,與公辦院校享有同等權利申報財政專項。除此之外,非營利性混合所有制辦學機構與公辦學校享有同等稅收、土地供應等待遇。
《意見》特別注重「放」「管」結合,避免一放就亂、一管就死。《意見》在國有資產投入、辦學機構和項目設立、領導幹部任職、財務管理等方面明確了要求。如現有職業院校整體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實行一校一案;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要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不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在學校財務設立專門帳戶,統一辦理收支業務等。(青報全媒體記者 王世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