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隊長繼子肇事逃逸
被害人最終不幸死亡
然而讓人吃驚的是
這一事件出現了多次反轉
肇事者經歷了
不起訴 → 刑事拘留 → 逮捕
被害人經歷了
輕傷 → 重傷 → 輕傷
8月18日
相關部門再次就此事發布通報
↓↓
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的梁某勇飲酒後駕駛車輛肇事逃逸並指使他人作偽證,涉嫌妨害作證罪已被逮捕。
鑑於該案先後兩份傷情鑑定意見存在較大差異,肇慶市檢察院依法委託國家級鑑定機構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重新鑑定。
經鑑定——
另,調查核實發現——
廣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綜合中隊中隊長梁某淦(梁某勇繼父)、當時分管交警工作的廣寧縣公安局原政委邱某智、廣寧縣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某明等公職人員涉嫌違規幹預案件查辦,已被立案審查調查。
事件回顧
2019年1月11日,梁某勇酒後駕車與行人程某群(女)發生碰撞後逃逸,當晚程某群因傷重轉往廣州市華僑醫院搶救,經診斷,其顱內出血,顱腦及鎖骨有多處骨折。
此後一年多的時間裡,程某群輾轉多家醫院治療,多次手術。2020年4月,由於治療過程中出現感染,程某群到華僑醫院治療,被診斷為急性白血病,於5月3日去世。
2020年5月7日,程某群家人在網絡發聲,實名舉報「廣寧縣公安交警大隊綜合中隊長之子梁某勇駕車肇事逃逸」,引起媒體關注。
網貼稱:
針對舉報網貼,2020年5月8日,廣寧縣委政法委通報稱,已牽頭組織縣紀委、縣司法局等部門開展調查處理,核實反映情況。
事件曾多次出現反轉
2020年5月10日,廣寧縣委宣傳部官方微信發布通報稱,相關部門經核查,梁某勇(廣寧縣公安交警大隊綜合中隊長兒子)於2019年1月11日20時許駕車與橫過馬路的行人程某群發生碰撞後駕車逃逸。警方經連夜追查,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並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酒精含量為0mg/100ml。
公安機關經調查作出事故認定,梁某勇因肇事逃逸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經傷情鑑定,程某群為重傷一級,廣寧縣公安局以梁某勇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偵查後移送廣寧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廣寧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鑑於梁某勇認罪認罰,有坦白情節,事後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醫療等費用,獲得被害人丈夫諒解並出具諒解書,作出不起訴決定。
8天之後,反轉出現。5月18日,肇慶市聯合調查組發布通報。通報稱梁某勇涉嫌酒後駕駛肇事逃逸,已依法對其實施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徹查中。
2020年8月18日,「肇慶發布」再發通報稱,梁某勇飲酒後駕駛車輛肇事逃逸並指使他人作偽證,涉嫌妨害作證罪已被逮捕。
2019年7月31日,鑑定中心出具的意見書顯示,程某群原本腦內就有病狀,故此次事故中的傷情鑑定為輕傷一級。
程某群表示,不接受該鑑定結果,自己是醫生非常了解自身的情況,這麼多年腦內從未出現問題。隨後程某群對鑑定結果提出異議,並要求重新鑑定。9月10日,司法鑑定所作出新的傷情鑑定,結果為重傷一級。
今年8月7日,程某群家人出示了一份肇慶市人民檢察院鑑定意見通知書,被鑑定人程某群本次交通事故所致損傷綜合評定為輕傷一級。
而這是程某群的第三次傷情鑑定。而程某群的遺體在第三次傷情鑑定前的5月4日就已經火化。
程某群丈夫梁華(化名)表示,對於這一次的輕傷一級鑑定結果,「我不服」。梁華說,「如果輕傷一級的鑑定結果被採納,那肇事者很可能不用負刑事責任了。」他對這樣的結果無法接受。
對於調查組認為鑑定人梁某權在第二次傷情鑑定過程中涉嫌作偽證的情況,程某群的姐姐也提出了質疑。她表示,自己在妹妹做第二次傷情鑑定前並不認識梁某權,此後也並未和他有什麼往來,「說梁某權受人請託造假,依據是什麼?」
程某群的家屬表示,程某群並不是死於白血病。案發後2次傷情鑑定的結果存在較大差異。程某群因車禍多次進行腦部手術,術後才被診斷出有白血病,希望醫院對程某群的死亡原因作出進一步說明,還原事情真相。
網絡配圖
程某群丈夫回憶,2019年9月,梁某勇的家屬與他取得聯繫,希望可以用醫療費彌補過錯,並希望程某群丈夫可以籤署諒解書。9月21日,程某群的丈夫與梁某勇的母親在交警大隊籤署了諒解書。
在談判過程中,梁某勇的母親口頭承諾稱,會支付程某群24萬元的前期治療費用,還會「積極配合」程某群後續的治療。
據程某群的丈夫介紹,肇事者家屬在事發後通過現金賠付、銀行轉帳及向被害人丈夫轉帳等形式共計賠付了70餘萬醫療費用,但最近兩次的治療費用並未給到。被害人丈夫稱自己還為妻子墊付了二三十萬的醫療費用。
但程某群的姐姐表示,程某群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丈夫籤署了諒解書一事,也沒有對丈夫作出任何委託。
程某群曾在2019年12月出具了一份申訴書,表示不認可丈夫出具的諒解書。據程某群的姐姐展示的申訴書顯示,申訴書上除了被害人程某群自己的籤名,還有其兒子梁某輝的籤名。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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