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方網 縱相新聞記者 嚴嘉豪 管競
此前備受關注的「廣寧交警隊長兒子肇事逃逸致重傷不起訴」事件,在廣東省肇慶市聯合調查組宣布介入兩個多月後,事件再次發生戲劇性變化。
2020年5月3日,遭遇車禍的50歲廣寧縣人民醫院放射科主任醫生程某群在痛苦中離開人世。因為那場「離奇」的車禍以及隨後發生的一系列反轉,程某群留給家人的痛苦卻仍在繼續。
5月5日,備感屈辱的程某群家人在網絡發聲,實名舉報「廣寧縣公安交警大隊綜合中隊長之子梁某勇駕車肇事逃逸」,引起媒體關注。
從沒有酒駕免於起訴到涉嫌酒駕逃逸被刑拘,反轉開始
5月10日,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情況通報稱,梁某勇(廣寧縣公安交警大隊綜合中隊長兒子)駕車與橫過馬路的行人程某群發生碰撞後駕車逃逸。警方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並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酒精含量為0mg/100ml。
通報還稱鑑於肇事者認罪認罰,有坦白情節,事後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醫療等費用,獲得被害人丈夫諒解並出具諒解書,依照刑訴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作出不起訴決定。被害人程某群因白血病惡化死亡。
8天後,反轉開始。5月18日,肇慶市聯合調查組發布通報。通報稱梁某勇涉嫌酒後駕駛肇事逃逸,已依法對其實施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徹查中。
(圖說:相隔8天發布的兩份官方通報,關於肇事人是否酒駕的表述截然相反。首份官方通報中的酒精含量為零的鑑定如何做出,相關公職人員是否有瀆職行為,肇事者父親是否利用手中權力進行幹預等相關疑點都有待調查組給出明確答案。)
程某群家人亦稱程某群生前及其兒子均已提交申訴材料,表示不認可被害人丈夫出具的諒解書。對於被害人的死因也存在異議。
從輕傷到重傷再到輕傷,遺體火化後的第三次傷情鑑定繼續反轉
8月7日,程某群家人向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出示了一份肇慶市人民檢察院鑑定意見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通知書稱,針對程某群的傷情及死因,肇慶市人民檢察院聘請有關人員進行了法醫學鑑定。鑑定意見是:被鑑定人程某群本次交通事故所致損傷綜合評定為輕傷一級。
(圖說:肇慶市人民檢察院8月6日開具的鑑定意見通知書稱程某群的傷情評定為輕傷一級)
繼程某群生前接受兩次傷情鑑定後,這是針對其傷情進行的第三次鑑定。此前兩次傷情鑑定的結果分別為輕傷一級和重傷一級。而程某群的遺體在第三次傷情鑑定前的5月4日就已經火化。
程某群的家人拒絕接受這份鑑定意見通知書。程某群丈夫梁華(化名)告訴東方網 縱相新聞記者,對於這一次的輕傷一級鑑定結果,「我不服。」
通知書稱,本次交通事故損傷及手術治療均可對被鑑定人程某群身體健康造成傷害,也對其白血病的治療進展及效果存在一定的不利影響。外傷與被鑑定人的死亡無直接因果關係,但存在不利影響(輕微因素)。
(圖說:華僑醫院2019年1月14日的X光片顯示被害人程某群雙肩鎖骨及胸骨均有骨折)
梁華告訴記者,8月7日肇慶市人民檢察院相關工作人員來到其辦公室,要他籤收這份通知書,雙方一度僵持。在遭到拒絕後,相關工作人員又驅車100多公裡來到其子梁亮(化名)所在的城市,要求梁亮籤收通知書。
梁亮告訴東方網 縱相新聞記者,當時有5、6人堵在其辦公室門口,其中有自稱來自肇慶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還有人身著警服,「他們態度很強硬,一定要我籤名」。梁亮最終在通知書上簽字,但他同時也在通知書上寫下「有異議,需要重新申請鑑定,本人認為該鑑定結果作假」。
根據此前報導,廣東謹正司法鑑定中心於2019年7月31日作出的司法鑑定意見書認為,程某群原有「腦動靜脈畸形血管」的病理基礎,應以車禍出現的「原發性」損傷,即「右側顳葉腦挫裂傷、廣泛蛛網膜下腔出血、右側顴弓粉碎性骨折、眼眶外側壁骨折」,為主要鑑定依據,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規定,程某群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程某群及家人對於上述輕傷鑑定不服。在重新申請委託下,廣東德勝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所於2019年9月10日再次對程某群進行傷情鑑定,第二次鑑定結果為「重傷一級」。
該鑑定意見書分析,程某群入院後右眼周淤血、右側瞳孔散大,住院期間檢查治療發現雙側額葉挫裂傷,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右側顳葉挫裂傷並出血,前顱窩、右側鎖骨、右眼眶外側壁骨折,其中右側顴弓粉碎性骨折。此外,鑑定時,程某群多發顱腦外傷,經手術治療後,存在左側肢體偏癱(肌力2級),伴大小便失禁。故程某群的損傷構成「重傷一級」。
(圖說:廣寧縣公安局此前發布的關於程某群傷情構成重傷一級的鑑定意見通知書)
據程某群姐姐陳敏菁回憶,被害人程某群車禍後分別於2019年1月12日、2019年4月28日、2019年4月29日分別進行了三次開顱手術。除此以外,被害人車禍後治療期間還在各家醫院進行了十餘次腦部血腫清除手術和穿刺手術。在2019年12月1日和2020年2月14日,被害人還曾兩次因腦傷後遺症癲癇發作送醫搶救。
然而在被害人的遺體火化後進行的第三次傷情鑑定,結果再次為「輕傷一級」,對於被害人家屬來說,第三次傷情鑑定過程和最後的結果都讓他們無法接受。
被害人家屬:若輕傷鑑定結果被採納,肇事者或不用負刑事責任
陳敏菁告訴東方網 縱相新聞記者,6月4日肇慶市人民檢察院通知他們要在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進行第三次傷情鑑定,她因擔心鑑定結果不夠客觀公正對此提出異議,並希望以搖珠形式或是選定廣東省外的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但此提議並未被採納,被害人一家也因此缺席了此次鑑定的公開聽證。
在進行前兩次傷情鑑定時,被害人程某群本人均到場並接受了傷情檢查。而程某群已於2020年5月3日去世。陳敏菁和梁華均表示,在被害人已經去世的前提下,不清楚相關調查機構是通過何種手段進行的此次鑑定。
(圖說:8月15日,陳敏菁再次在網上發布關於本次事件後續內容)
肇慶市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告訴陳敏菁,此次他們委託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進行第三次傷情鑑定。並且有肇慶市聯合調查組相關人員,第一、二份鑑定單位人員和鑑定專家組成員參加公開聽證。
針對程某群三次傷情鑑定相關情況,一位上海司法鑑定領域專業人士告訴東方網 縱相新聞記者,高院並未明文禁止反覆鑑定或文證審查。另一位專業法醫師向記者表示,在委託程序均正確的前提下,原則上會採納最後一次鑑定結果。
案中案,將程某群鑑定為重傷的法醫師因涉嫌偽證罪已被刑拘
據陳敏菁向記者出示的一份肇慶市公安局拘留通知書顯示,為程某群進行第二次傷情鑑定的法醫師梁某權已於2020年5月29日因涉嫌偽證罪遭到刑事拘留。
梁某權的妻子劉珍(化名)告訴東方網 縱相新聞記者,從5月27日丈夫被警方帶走後,自己便再沒有見過他。劉珍說,梁某權今年69歲,從事法醫鑑定工作已有幾十年,她並不清楚丈夫這次是因為具體哪起案件遭到警方刑拘。資料顯示,事發前,梁某權在廣東德勝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所擔任主任法醫師。
劉珍表示,在丈夫被警方帶走後,自己也曾拿著程某群的傷情鑑定材料請教過很多司法鑑定領域的專業人士,他們都認為此次程某群的傷情達到了重傷的程度,「只是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的區別」。
劉珍說,由於梁某權在被拘押期間出現了高血壓,手腳發麻等症狀,目前他正在醫院接受治療。之後,梁某權可能會被取保候審。
(圖說:肇慶市公安局向法醫師梁某權家屬出示的拘留通知書)
陳敏菁此前也表示,有人認為法醫師梁某權在第二次傷情鑑定報告中提到的大小便失禁等內容失實。「但我妹妹在2019年4月後確實出現了大小便失禁,我們有一年多來購買成人紙尿布的收據憑證,他們憑什麼認定我們在作假呢?」
被拆散的家,被害人姐姐為妹伸冤漂泊異鄉
陳敏菁和程某群是同母異父的姐妹,姐妹感情一直很好。陳敏菁是家中大姐,她告訴記者,當年妹妹程某群讀大學就是自己出錢資助。
程某群去世後,陳敏菁不甘妹妹受到的不公平對待,通過網絡發聲為妹妹伸冤。因為怕年邁的父母承受不了失去女兒的打擊,陳敏菁和家人也一直沒有告訴他們程某群去世的消息。
隨著媒體的介入,曾有不明身份人士到陳敏菁家中尋找過她。因擔心發生自己應付不了的意外狀況,陳敏菁離開廣東在外漂泊,尋找一切機會為妹伸冤。
8月15日,陳敏菁再次在微博上發布關於本案案情的後續內容,她希望通過自己的發聲,為妹夫和外甥分擔壓力,「希望他兩父子平安。」
(圖說:被害人程某群車禍前後對比圖)
梁亮也不能理解為何在本次案件的調查過程中會出現這麼多波折。母親去世後,曾有人打電話給梁亮勸他息事寧人,對方在電話裡告訴梁亮「要有覺悟」「不要影響廣寧的和諧」。雖然涉世未深,梁亮並不想放棄為母親尋找真相的努力。
神通廣大的「中間人」又來勸和
被害人丈夫梁華告訴記者,在得知本次鑑定結果後,自己並未和身邊的人提及。但這幾天他突然接到了很多親戚朋友的電話,對方均在電話中勸他和肇事方「能不能坐下來商量一下?」梁華表示,甚至有一些不明身份的社會人士撥打其電話,要他與肇事方和解。在鑑定結果公布前,並沒有人曾就此事聯繫過梁華。
根據東方網·縱相新聞此前報導,肇事者家屬在事發後通過現金賠付、銀行轉帳等形式向梁華共計賠付了70餘萬醫療費用,但最近兩次的治療費用並未給到。梁華稱自己還為妻子墊付了二三十萬的醫療費用。
據梁華回憶,2019年9月21日,肇事者家屬因一筆24萬的墊支費用與他取得聯繫,希望以支付該筆墊支費用及「積極配合」程某群的後續治療為條件換取梁華籤署諒解書,「我先籤好諒解書,他才去銀行劃帳。」 但之後肇事者家屬並未如口頭承諾般配合程某群的後續治療。
(圖說:被害人程某群生前照片)
梁華說自己現階段並不願意與肇事方坐下來溝通此事,「如果輕傷一級的鑑定結果被採納,那肇事者很可能不用負刑事責任了。」他對這樣的結果無法接受。
根據肇慶市聯合調查組5月18日發布的通報稱,肇事者梁某勇涉嫌酒後駕駛肇事逃逸,已依法對其實施刑事拘留。
東方網 縱相新聞記者8月7日致電肇慶市人民檢察院,詢問程某群傷情及死因鑑定的具體過程及本案的調查情況。相關工作人員答覆稱,目前本案仍在調查中,具體情況不便對外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