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化博士論文要求,破除功利教育觀

2020-12-17 新京報

  ■ 社論

  

  取消博士研究生發表論文的強制要求,絕不只是一個單項改革措施,而是高等教育系統改革的第一步。

  近日,清華大學公布了修訂後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這次修訂的亮點之一是,取消博士生達到學校和所在學科的學術論文發表要求方可審議學位申請的規定,改為「博士生在學期間學術創新成果達到所在學科要求,方可提出學位申請」,並「由各學科制定學術創新成果要求,不再設立學校層面的統一要求,尊重學科特點和差異。」「不再以學術論文作為唯一依據,激勵博士生開展原創性、前沿性、跨學科研究。」

  這是克服學術評價唯論文論傾向的積極探索。要提高人才培養和學術研究質量,高校必須破除功利主義的阻力,推進動真格的學術評價改革。

  近年來,很多高校師生發表的論文數快速增加,有些大學也因論文成就突出,而在各世界大學排行榜上表現優異,但是,這卻沒贏得輿論的一致喝彩,反而有不少質疑,包括過分追求論文發表(數量與期刊檔次),而忽視人才培養,並讓學術研究變得急功近利。一些高校接連發生的學術不端,都被指與過於強調數量的、不科學的學術評價體系有關。

  要求在讀博士生,甚至碩士生,必須撰寫並發表一定數量的論文,才能進行學位論文答辯,就是典型的例子。很多世界一流大學也沒有這種規定,碩士生甚至連畢業論文也不要求。對於博士生,主要關注博士學位論文質量,對於碩士生則強調每門課程的質量把關。國內很多大學要求在讀研究生必須發表論文,一個理由是有的導師對學生要求不嚴,提出發表論文要求,可以「保障」研究生培養質量;而另一個眾所周知的原因是,通過要求博士生發表論文,提高學校論文發表數量——這是學校辦學的重要業績。

  而從現實看,對研究生提出發表論文的要求,並沒有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反而誘發學術不端。一個剛進校不久,還沒有接受系統學術訓練的學生,就被要求寫論文,這樣的論文會有多大的價值,值得懷疑。而為了完成任務,就可能會炮製論文、造假、抄襲,以及請人代寫。反之,也有真才實學者,卻被這種硬性要求卡在學術門檻之外,更曾因此有過某著名教授因其所帶博士研究生缺少在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論文,被大學拒絕授予學位而辭去博士生導師的真實故事。

  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胡衛建議修訂《學位條例》有關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對「研究生發表論文才能畢業」進行合法性審查,規範研究生畢業考核程序等,讓研究生教育的重心回歸於人才培養,而不僅是發表論文。

  在學校層面不對博士生發表論文設置統一要求,是改革的第一步。而如果校方繼續以論文指標考核學院、學科點,學院層面就有可能繼續對本學院的博士生提出發表論文的要求。與此同時,如果學校、學院,不推進教師評價改革,引導教師投入人才培養,花時間指導學生,對學生進行嚴格的過程管理,社會輿論又會質疑取消論文強制要求會讓研究生培養質量更得不到保障。

  因此,取消研究生發表論文要求,絕不只是一個單項改革措施,而是一個系統改革,需要改革對大學、學院辦學、學科發展的評價,對教師教育教學、學術研究的評價,建立學術共同體,破除功利教育觀、學術觀,從重視數量轉向重視質量,讓大學的教育和學術擺脫功利,這才能培養一流人才、出一流水平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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