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川大的科技成果轉化這麼牛?

2020-07-30 中國教育在線

黨的十八大以來,科技部、教育部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圍繞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提出一系列措施。

高校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力量,為進一步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日前,科技部、教育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高等學校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引發多方關注。

我們就此採訪四川大學科研院科技合作與技術轉移部副部長高德友,對四川大學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進行解讀。

嘉賓介紹

為什麼川大的科技成果轉化這麼牛?

高德友

四川大學科研院科技合作與技術轉移部副部長

01、以「三權改革」為突破口,推動川大科技成果轉化

Q:今年5月,科技部、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高等學校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四川大學是科技創新和成果轉移轉化方面的標杆,您能介紹一下四川大學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體系是怎樣的?

A:科技成果轉化是高校科技活動的重要內容,四川大學一直以來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和成果轉移轉化工作,創新與轉化同部署、同落實,以創新引領轉化,以轉化帶動創新,構建了從基礎研究到應用開發、成果轉移轉化、產業化、企業孵化的全鏈條、全流程的創新研發和轉移轉化體系。

成果轉移轉化方面,學校成立了四川大學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全面協調、統籌管理學校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與轉移轉化工作。

工作體系主要包括科研院科技合作與技術轉移部、產業技術研究院、國家技術轉移中心、技術轉移集團公司、產業集團、國家大學科技園等單位。

其中科技合作與技術轉移部是學校的職能部門,負責學校轉移轉化政策制訂、體系構建、校地企合作、技術合同籤署等工作;產業技術研究院、國家技術轉移中心是技術轉移轉化的專門服務機構,主要負責搭建、管理技術轉移轉化平臺和網絡,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營和服務,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示範等工作,已在全國建立各類轉化平臺和技術轉移網絡20餘個;技術轉移集團是新成立的以「學校+政府+校友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模式,成立了投資基金,著重發揮校友作用,提供投融資服務,強化對學校科技成果的投資轉化和產業化;產業集團為學校資產經營管理公司,在成果轉化中代表學校籤署投資協議、持有成果作價投資股權等;國家大學科技園是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基地,對學校師生轉移轉化的科技成果成立公司進行孵化。這樣就形成了從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產出、轉移轉化與運營服務到投資、企業孵化的多單位協同、全鏈條聯動的工作體系。


Q:「落地難」、轉化慢是我國現如今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遇到的大問題,但這種情況並不是中國獨有,而是世界性難題。四川大學出臺了哪些細化政策推動學校科研工作者開展成果轉化的積極性?

A:近年來,學校積極落實國家和地方科技成果轉化系列政策,藉助學校入選首批國家雙創示範基地和四川省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先行先試的政策優勢,在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激發創新創業活力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1個行動計劃文件為統領、N個配套文件、x個流程和具體辦法」(「1+N+x」)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政策體系。

其中,1個行動計劃便是2016年出臺的《四川大學科技成果轉化行動計劃(試行)》(「川大22條」),該文系統全面地勾畫了我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各個方面,以科技成果「三權改革」為突破口,大膽探索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確權改革,允許成果完成人可在以作價入股方式轉化時享有50%—90%的成果所有權,以所有權保障收益權。

政策實施以來,已分割確權的智慧財產權近100餘項,作價金額6億多元,領辦或創辦科技企業30餘家;近三年技術轉讓、許可、作價投資入股總計12.4億元。這項改革探索為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提供了「川大經驗」,與其他高校、地方的改革舉措共同推動了國家「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相關政策的出臺。

N個配套文件分別包含了職稱評定、橫向項目經費管理、國資管理、成果評估評價、教師兼職或離崗創新創業、領導幹部兼職和成果轉化、收益分配等文件。例如在職稱文件中增加了成果轉化指標作為必備條件選項之一申報副高級/正高級職務;鼓勵科研人員帶成果兼職或離崗創業,兼職兼酬,可帶成果離崗三年、最長六年進行科技成果轉化創業,學校保留相關待遇,並認可其離崗期間創造的業績。這些配套政策解放了束縛,激發了教師開展成果轉移轉化的熱情和內生動力。

x個操作流程和具體管理辦法主要是各流程簡潔、關鍵節點清晰明了的操作流程及內控管理制度。其中我校科技成果許可、轉讓、作價入股等工作流程被教育部列為首批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典型經驗。

02、風險防控堅守「程序正義、集體決策、公正公開、不謀私利」


Q:科技成果轉化是一個全鏈條的複雜的工作,在成果轉化過程中也有許多風險。那麼川大在風險防範和監督管理方面有哪些具體措施?

A:的確,成果轉移轉化是個系統性工程,在轉移轉化過程中也會遇到很多風險。主要可歸納為技術風險、法律風險、管理風險、投資風險、市場風險、財務風險和其它風險等,這是由於成果轉移轉化的不確定性所決定的。

有的風險是難以控制的,只能多方盡職調查、評估,最大限度地降低,比如投資、市場、財務等導致的轉移轉化失敗風險;有的風險是可以通過專業人士適當防範和化解的,比如技術成熟度風險、合同籤署中的法律風險等。此處要說的,主要是管理風險,即智慧財產權管理和轉移轉化過程的合法性合規性、防範科技成果作為國有無形資產流失等方面的風險。

川大十分重視整個創新鏈條的體系構建和制度建設,在國家放管服政策指導下,也在不斷探索靈活的、完善的成果轉化制度。按目前的政策,職務科技成果屬於國有無形資產,雖然國家法律法規已明確規定學校具有處置權,但在成果轉移轉化過程中不是可隨意處置的,必須要建立規範的制度流程,按章辦事。我們總結了十六個字,也就是「程序正義、集體決策、公正公開、不謀私利」。學校在充分調研基礎上,權衡考量效率和規範之間的關係,把握關鍵節點,簡化優化流程,建立了科技成果資產清單和處置備案制度,制訂了完備的內控制度及規範的工作流程,構建了科技成果轉化的風險防控機制、評估評價機制等。

比如,在以作價投資方式轉移轉化科技成果進行確權時,由於涉及面廣,我們建立了多部門協同工作的機制,學校相關學院、科研、資產管理、設備、後勤保障、產業、財務、審計、法律等部門共同參與,邀請校內外相關領域專家和投資機構專家共同組成確權工作小組,對每一件確權成果進行充分討論論證,既不額外增加更多的程序,也能力求達到公平公正。對於成果評估評價,學校由科研、資產、審計等部門協同,各自負責一個環節,協同完成工作,這樣避免了操作中可能出現的不公正、不規範和廉政風險。

03、高價值專利如同「和氏璧」,需耐心加工打磨

Q:雖然最近一兩年高校的高價值專利轉移轉化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相比於高校發明專利數量而言,目前專利轉化率還是比較低的。2020 年初,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發布了《關於提升高等學校專利質量 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干意見》。川大在專利培育和運營方面有哪些探索和實踐?

A:高校專利轉化率低,因素很多,首先是因為原有的指揮棒作用,導致很多專利不是為轉化而申請,而是為完成工作任務而申請的,有的地方稱之為「指標專利」甚至「垃圾專利」,這些專利增大了分母,不會實現轉化,嚴重降低了專利轉化率。

另一個原因,高校專利成熟度不夠,難以直接轉化為產品、商品或進行產業化,而是以聯合技術開發、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中進行了應用,使得直接進行許可、轉讓等偏少。

今年初,三部委出臺了一號文,對提升高校專利質量、減少垃圾專利數量、提高轉化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意義,以轉化為目標,引導專利申請和培育。

川大制定了專項工作方案並已開始實施,目標是打造和夯實「三個一」,即:優化調整相關職能,整合為獨立的集智慧財產權創造、管理、運營為一體的一個專門機構;由學校平臺公司、地方政府、校友及其它社會資本等共同創建一支成果轉移轉化基金和智慧財產權運營資金,用於培育學校高價值專利與運營;「練內功、借外力」,加強自身培養建設,並加強與專業的第三方智慧財產權公司合作,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專業化智慧財產權管理和運營隊伍建設。

學校在高質量專利培育和運營方面已經有了一些探索和實踐,成果管理和轉化部門一是與學校圖書館、第三方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等加大合作力度,圍繞重大重點縱向項目做專利布局、專利導航和信息檢索等服務,加強高質量專利布局;

二是與學校法律部門合作,加大智慧財產權的維權和打擊力度,近年來處理了一批侵權案例,保護了學校智慧財產權合法權益;

三是出資對遴選的一批專利和成果進行熟化支持;

四是與地方政府、投資界合作,在校園周邊提供場地,建設「環川大成果轉化區」,建立了孵化器,將科技成果確權後就地創辦公司落地轉化。

Q:在您看來,阻礙學校高價值專利轉化的「攔路虎」還有哪些?您覺得應該如何改善?

A:高價值專利之所以具有高價值,並不是一開始就確定其具有很高的價值和市場化前景,同時高價值專利也不僅僅是一個專利,一般情況下是專利集合(群),要形成專利「圍欄」才能真正起到保護作用,並在產業化、商品化過程中得到充分的應用,從而才具有高價值。

因此,高價值專利首先是一個「認識」問題,這個「認識」不僅包含了對專利的起初發掘、評估、熟化「打磨」、包裝、布局,也包含了應用場景的選擇和驗證的過程。就如「和氏璧」,一開始可能就是塊石頭,沒人識得其價值,但若一直沒人做初期的投資、加工,也根本無法變成價值連城的寶物。

專利成果從實驗室到產業化、商品化,一直以來存在著「轉化鴻溝」——概念驗證和中試環節,而高校由於缺乏資金、場地等 ,「中試」和驗證一直是高價值專利產生和轉化的短板。這部分風險大,國內一般的投資資金不敢投、不願投、不早投,都想等加工打磨成最終的「和氏璧」後才去投入,這說明我們國內的投資機構總體上還不夠成熟。這就需要政府來彌補這個短板,政府引導,產學研金資用多方協作,共建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平臺,分散風險,共同彌補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中試」短板,積極促進高價值專利轉化。

另一方面,是缺乏高水平技術轉移服務人才隊伍,要善於「識寶」、「用寶」,解放專業技術人員的羈絆,讓其專心鑽研技術創新和進步,專業的、職業的服務人員必不可少。

從事轉移服務的人才需要懂得基本的專業學術知識、智慧財產權、金融、財稅、商務談判、法律知識、產業政策等的複合人才,但現在由於各種原因,這種人才還非常稀缺。

由於定位和評價體系原因,高校在技術轉移服務人才方面普遍重視不夠,在當前大改革時期,承擔的改革責任重大,風險高,但技術轉移人員地位、薪酬、職級職稱晉升等方面支持不足,不利於技術轉移服務人才的培養發展。

因此,大多數高校技術轉移隊伍基本都是由普通的工作人員組成,只能提供簡單的技術轉移服務工作。這需要政府開闢技術轉移服務人員的職業通道,建立人才培養和評價機制,造就一批專業化、職業化技術轉移隊伍。

04、以需求為導向,破解學校與地方、企業合作難題

Q:2020 年3 月18 日,四川大學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武侯區新經濟和科技局、成都科技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籤訂了戰略合作協議,構建校地企發展共同體。您能否介紹一下四川大學的「校地、校企」合作模式?

A:(1)校地合作方面,四川大學開創性地「三個一」( 即「共設一支資金、共建一個平臺、共育一支隊伍」)的校地合作模式。

一是以「企業提需求、政府出資金、學校給配套」的方式,校地共同設立戰略合作專項資金。引導和支持教師面向地方和產業需求進行科技研發,破解學校科研人員立項研發與地方和企業需求信息不對稱、科技與經濟結合不緊密的難題。該模式2013年在與四川省瀘州市的合作中首創,2014年在與四川省德陽市的合作中繼續推廣。截至目前,學校已與四川省內8個市州設立「校地合作專項資金」,資金總規模達到6億元。已實施川大-瀘州、德陽、自貢、攀枝花聯合研發項目321項,帶動投資約70億元,新增產值超30億元,有力促進地方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二是校地共建創新研發平臺或技術轉移服務平臺。圍繞地方產業轉型升級、創新創造和行業技術攻關需要,契合區域特色資源和重點產業,採取 「一地一策」的方式,與地方政府共建專業性創新研發平臺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平臺。目前,四川大學在全國布局技術轉移網絡(校地產業技術研究院、技術轉移分中心等)20餘個。

三是校地企共建高水平專職研發轉化隊伍。以博士後運行機制,按照「企業提需求,學校給身份,政府給支持」的方式,校地企共引高水平創新創業人才、共同培育建設高水平工程技術研發專職成果轉化隊伍(博士後),解決地方(特別是四川這樣的西部欠發達地區)和企業引育高水平人才的難題。

(2)校企合作中,一方面,採取「企業出題、聯合攻關、共同管理」方式,引導更多行業骨幹企業出資在學校設立「校企聯合創新資金」或高端人才專項資金;綜合運用學校創新創業公益基金、校友同創基金、政府產業發展基金和社會創業投資基金的作用,放大引導資金效應,帶動社會資本全面參與學校與企業的成果轉化。

另一方面,重點推進與行業龍頭重點企業合作,以企業需求引導學校科研團隊開展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的有組織的有明確應用場景的科研和成果轉化工作,改善學校科研團隊「散打式」的科研狀態,明確以技術問題、需求為導向開展校企合作。目前,學校已與企業共建聯合研發中心(實驗室)、成果轉化基地等300餘個。

Q:未來,四川大學將在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方面有哪些新的探索和實踐?

A:(1)在推進校企合作方面。加強、深化與重點企業、重點產業緊密對接,組織行業骨幹企業與學校建立面向基礎和前沿研究的聯合研發平臺,開展長期的戰略性合作。另一方面,利用學校與地方共建的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平臺,引進企業研發機構和人員,將企業實驗室搬到學校研究院或園區,學校科研人員圍繞企業的生產線改造和產品升級開展有針對性的研發。

(2)在推進校地合作方面。深化、提升合作層級,將原來以項目、資金、人才的戰略合作升級為以布局、構建大平臺、大設施、大科學項目等方面的合作,提升學校和地方從基礎研發到成果轉化的原始科技創新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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