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導 記者 尹豔輝】據臺灣「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臺媒4月30日報導,臺灣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在執勤時被鄭姓男子持刀刺死,嘉義地方法院今天(30日)一審宣判,法官認為鄭姓兇嫌有精神上疾病,一審判決無罪,並以50萬元新臺幣交保、強制就醫5年,可上訴。對此,李承翰父母難以接受,不發一語,後來李父表示「太離譜」。
報導稱,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李承翰致死案,嘉義地方法院30日宣判被告無罪,並令其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法院合議庭考量鄭姓男子患有思覺失調症,以50萬元新臺幣交保後停止羈押。
本案宣判時,李承翰父母也到庭聆判。報導稱,李承翰父親李增文在審判長請他陳述意見時表示,鄭姓男子買刀坐火車,就是要預謀犯罪,且是衝著警察而來,並稱被告患思覺失調症的鑑定,時間上過於倉促,不夠客觀,希望法官能還家屬一個公道,重判被告死刑。
《聯合報》稱,臺灣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長陳順和獲悉這項判決,立即召集幹部召開「危機處理會議」。他說,雖然只能尊重法院判決,但這樣的判決真是個「震撼彈」,讓警員難以接受,而且判決引用的相關條文「不符合社會期待」,與檢察官溝通後,將以司法手段解決,上訴到底。
報導稱,有臺灣基層警員看見報導後,立刻大罵「太扯了」,認為這種判決令人心寒,而且將衍生不少問題,將來殺人只要裝瘋賣傻就可以獲判無罪,叫警員如何執法,根本是「打擊士氣的判決」。
據臺媒此前報導,臺鐵152次自強號列車去年7月3日晚間8時40分行經嘉義火車站時,54歲的鄭姓男子因未購票搭車被抓包,被列車長要求補票,為此失控在車廂內大聲咆哮,當25歲的鐵路警察李承翰獲報上車處理時,被鄭某揮刀刺傷腹部,當場內臟器官外露,經急救後送往加護病房觀察,但第二天上午8時許,李承翰情況急轉直下,最後宣告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