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品牌方開始重視球鞋客制的商業價值。除了與其他品牌、知名獨立設計師等進行聯名款合作外,耐克、銳步等一線運動品牌也相繼推出NikeiD、YourReebok等官方私人訂製平臺,用戶可以在平臺自由搭配、選擇不同的顏色、材質、文字的鞋舌、鞋幫、鞋底等細節,訂製一款自己獨有的球鞋。但是,客制單位、球鞋愛好者的「私人訂製」與品牌方的官方訂製之間難免存在一定的法律衝突。
客制單位的法律問題
客制單位提供的服務中,目前主流的客制模式是客制單位採購品牌方的各類球鞋,之後添加自己的創意進行塗鴉、改造。從球鞋客制行業誕生以來,客制球鞋是假鞋的質疑就一直沒有停息,也產生了一些法律問題。
品牌方商標權益問題
客制球鞋的價值往往遠超於原版球鞋,客制單位在改造過程中添加了自己獨特的個性化創意,貢獻了球鞋的增值價值,這在一些知名客制單位的作品中尤為突出。消費者對客制球鞋的選擇也往往包含對品牌價值的認可以及對客制單位改造後價值的認可,故此,判定球鞋客制是否侵害了品牌方的商標權權益,不能簡單根據行為判定,而是應在維護市場秩序、鼓勵良性競爭的同時考慮品牌方和客制單位雙方的利益,圍繞三個方面來具體分析:
首先,改造行為是否對品牌方商標的商品進行了實質性改動。球鞋客制過程中的實質性改動應看客制球鞋的改造行為是否對原品牌球鞋的品質造成負面的、不良的影響。如果只是進行圖案、皮質、顏色等的美化加工並未損害球鞋的品質和性能,就不應認為是實質性改動。
其次,改造行為是否改變了品牌方商標的顯著性特徵。部分客制單位會對球鞋原品牌LOGO進行一些變造,或添加一些元素修改為另一個樣式,或者是將客制單位的品牌LOGO與球鞋原品牌LOGO結合在一起設計為聯合LOGO,這種方式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品牌方註冊商標的顯著特徵。最高法院《關於審理註冊商標、企業名稱與在先權利衝突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條第2款規定:「原告以他人超出核定商品的範圍或者以改變顯著特徵、拆分、組合等方式使用的註冊商標,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為由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可以看出,司法實踐中對這類改變商標顯著性的方式構成侵權是持支持態度的,當然,最終是否侵權應結合看是否使消費者對該款球鞋的來源構成誤解。
一些規模不大的客制單位,在銷售和宣傳過程中往往習慣於使用品牌方的商標、LOGO進行過度宣傳,或者是刻意降低自己的品牌露出或是弱化自己改造增值的客制內容,誤導用戶使其認為這雙鞋是品牌方官方限量款或者是官方聯名款,這種故意使消費者產生混淆或者誤解的行為,應被認為是損害品牌方商標權權益。同時,混淆行為也有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法律禁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如果客制單位在銷售、宣傳過程中,明確告知消費者此款鞋為客製鞋,原版是哪個品牌的哪個型號,其中的客制元素和個性化設計內容包括哪些,做到充分、有效的提醒,使消費者在充分知悉信息的前提下主動選擇為這雙包含客制因素的品牌鞋買單,那麼此時客制單位就不應視作侵權。
第三方商標權益問題
另外,有很多客製鞋為追求品牌效應、吸引球鞋愛好者,會出現打造非品牌商授權的「偽聯名款」,比如在品牌球鞋中添加奢侈品的知名LOGO圖樣。這種形式如果未事先取得奢侈品牌方的許可,則會涉及侵犯奢侈品品牌方的商標權權益。
仿冒鞋問題
隨著球鞋愛好者對客製鞋的追逐,客製鞋的售價日益高漲,出現了一些廠家違法生產仿冒品牌方商標的假鞋,並在假鞋上面自行添加塗鴉、改造等客制元素,偽造為客製鞋以誤導、欺騙消費者,賺取不正當利益,這必然侵犯了品牌方的商標權權益。另有一種仿冒行為是不僅鞋是仿冒品牌方商標的假鞋,其中的客制元素也是仿冒了知名客制單位的原創素材,這顯然不僅侵犯了品牌方的合法智慧財產權權益,同時因客製鞋中包含了客制單位或獨立設計師的創意和設計,故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客制單位或獨立設計師的智慧財產權權益。
球鞋愛好者的法律問題
球鞋愛好者DIY售賣
在一些潮流網購平臺、論壇等網絡空間中,經常會看到有為數不少的個人塗鴉自行購買球鞋並進行售賣。本文認為用戶的彩繪塗鴉並進行售賣的行為是否涉及侵犯品牌方的商標權益仍應根據上文品牌方商標權益問題所述進行綜合分析評判。如果被認定為侵權,則也要求為其提供售賣平臺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需要履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定責任。當智慧財產權權利人認為其智慧財產權受到侵害的,有權通知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連結、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採取必要措施。
其他違法問題
在球鞋愛好者DIY的過程中,有的為了彰顯個性、標新立異,在一些品牌球鞋上添加不雅內容(如涉黃、詆毀等),這種行為就已經涉及到使用侮辱的方式損害球鞋品牌方的名譽,構成名譽權侵權行為。同時,在球鞋上添加涉黃、涉毒等違法內容並在電商平臺進行售賣的,則該球鞋愛好者除民事侵權外,還將承擔行政、刑事等法律責任。
如今,隨著客制單位行業的發展和成熟,品牌方對球鞋客制的態度也開始轉變,從一開始的排斥、打擊逐漸走向合作、共贏,越來越多優秀的客制單位或獨立設計師被品牌方關注和接受。我們可以看到耐克、阿迪達斯、亞瑟士等知名品牌都開始主動與優秀球鞋客制單位聯名合作,如元老級客制單位SBTG現已與ASICS Tiger 、 New Balance 等品牌建立了緊密合作關係,成功引起球鞋界的廣泛討論。這也說明,若客制單位能夠堅持自己的原創性和獨特性合法運營,打響自己的品牌,獲得品牌方接受從而進行雙贏合作將不再遙不可及,客制單位擺脫侵權、盜版陰影也將會水到渠成。
(作者為騰訊公司高級法律顧問)